第215章 主臣道义(1 / 2)
因北军军权的敏感性,魏越即便有能力也不会把韩浩、共昭都推到军司马的位置上。所以二进一这个选择题选择谁,又或者谁都不进,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魏越眼前的破局手段就是选择韩浩,另行补偿共昭。
让发展潜力更高,更容易让北军接受的韩浩上升军司马是一种最佳选择。
若是选择共昭,固然共昭能上位,但他坐不稳这个军司马,因为他不是司隶畿内人,不是关中三辅系,也不是三河系,被排挤出局是必然。
从个人意愿来,五校军司马对韩浩个人更具有意义,不仅仅是官职晋升上的满足,还有一种荣誉上的满足感、成就感,魏越非常清楚这种荣誉感。
就拿自己父亲来,一个寻常的两千石郡守,其吸引力远不如官秩千石的五校军司马。
五校军司马对北军出身的军官家族具有荣誉上的满足感,而共昭不需要,五校军司马对他来只是一个踏板,最终的追求是真两千石的郡守。这就是北军系军官家族与其他豪强的本质区别,魏越非常的清楚。
如果无视韩浩的感受将这个机会让给共昭,那以后韩浩必然离他而去。所以魏越几乎是没有其他选择,只能把这个机会让给韩浩,然后另行补偿共昭。好在背依黄氏这个大靠山,魏越有足够的影响力来补偿共昭。如果没有这个补偿能力,那么共昭也会离他而去。
所谓的门生故吏就是这样,是你的门生不假,也是你的故吏,这些只能代表彼此有深厚的感情、道德羁绊,并不意味着对方的人身在法律上就从属于你。
这批军官中就属共昭对魏越的依附性最高,是家仆……可问题是自共昭出仕时,就代表共昭是自由身,即解除了与魏越的主仆契约。否则共昭是无法出仕的,魏越也不敢推荐奴仆贱籍的人担任朝廷职位。
其实从一开始,共昭的法定身份一直是自由的,从他投奔袁绍时就是自由的,袁绍将共昭转送顾雍,顾雍再给魏越,这些过程****昭都是自由的,一切主从关系都是口头承诺,是一种信誉担保。即便是共昭的人头税,也是汝南那边在收,而不是魏越代缴。
之所以这样,就是方便将来举荐、出仕时规避相关的条律。
魏越的所有门客,及典韦其法定身份都是自由的,他们与魏越的法律关系就是朋友,门客门客,上门做客吃主人家饭给主人家出力解决麻烦而已。门客的地位随着时间发展越来越低微,与主家的雇佣、依附关系越来越牢固,以至于现在门客有了一个新的称呼……部曲。人头税方面,由魏越代这批人缴纳口丁赋。
部曲武装制度的发展,在经过历朝中枢拔牙后,失去武装性质的部曲又有了一个新的称呼……佃户,再然后就是包身长工,卡奴房奴什么的。
真正个人完全从属于魏越的就是贺彪和家中派来的成矩、成廉父子及越骑士、奴仆,他们从法律上来都是魏越的财产,法律对他们最大的保护就是魏越不能随意打杀他们。而魏越犯罪被诛时,他们也在株连范围之内……当然了,举荐魏越、魏越举荐的人也都在牵连范围内。
安置好稍稍醉酒的共昭,又亲自去送韩浩、徐晃,两个人在京中没有房产,在黑宵禁前要返回军营。
如今留在北军之中的八个人中,韩浩与徐晃的关系最好,最大的原因除了彼此性格相近外,就是他们都是北军三河系军官家族出身。相对比于其他人,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谈论时,彼此父祖有大致相同的经历,共同话题非常的多,故而感情想不深都难。
魏越居中,韩浩、徐晃在两侧一同走在走廊下,步履随意而缓慢,魏越拉着韩浩的手边走边:“共君深明事理,知晓北军非其久留之地。故,今年冬季各校大比之后,共君会调离北军,擢升雁门塞守关都尉。而元嗣与公明,务必留在北军之中研习兵法,以期他日扬威疆场为国效力。”
共昭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两千石职位许诺,激动的不能自已。
韩浩也是如此,甚至连徐晃也感同身受的激动起来,韩浩抓紧魏越的手,激动之余有些窘迫道:“此事,劳魏君费心了,浩深感不安。”
“元嗣这是哪里话?我等意气相投合该相互扶助,稍出些许力气能让元嗣与共君一同谋得用武之地,是我等诸人的好事,何尝又不是朝廷、国家的好事?”
着魏越拍拍韩浩的肩膀,韩浩重重点头承下这番重恩。
“公明。”
魏越又侧转身子抓住徐晃的手,四目相对魏越诚恳道:“元嗣乃干练之才,快则一年迟则两三年会升迁边郡执掌一郡兵事。而我看来,北军之中能继元嗣未尽之事者,唯有尔徐公明。”
“魏君?”
徐晃惊讶低呼一声,急:“赵君资历、才干远在某之上,某岂能后来居上?”
“赵君与共君一般,我另有重用。”
魏越着摇头做笑,惋惜不已:“适才宴席时,赵君面带忧虑之色。我问及何事却支吾不语十分为难,再细问,原来是年长而无子,而军旅征戎十分忙碌以至于难以抽身。故,赵风有意调离北军转任闲职,以期谋得空暇时间上能奉养其母,下能生养子嗣不留心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