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去郡府卖货(2 / 2)
丁之航又不说话了,只默默喝着茶。
或许正是你先把他们当做同伴,他们最后才真正成为我们同伴的。
这丫头,还没有意识到现在丁家宅子里的生气全是她那一次又一次毫无规矩的不按套路出牌带来的吧。
不管是南宫家的子孙,还是丁家的子孙,都没有人能做到这些。
“好了。”丁之航放下茶碗,温柔的揉了揉丁之瑶的头发,“我去干活了。”
洛雨走了,地里便缺了个管事的,日客额和地客额干活儿挺在行,但这两人的凉话才刚刚学到能简单交流的地步,指挥肯定是不可能了。
丁之航提出由自己来接替洛雨管理地里的事儿,但被丁之瑶否决了。
“雨季马上就要到了,这个季节山里的物质最丰盛,光是蘑菇就能解决我们很大一部分的食物需求,大哥负责狩猎和采集的事情不能停下来。”
“这段时间地里活儿并不算重,我看小满就行,等到秋收忙时,洛雨也回来了,再让他给洛雨当几天副手,等明年地里的事情便可以全部交给他了。”
“现在最麻烦的,却是洛雨他们把马都骑走。”
丁之瑶揉着额角,倒转过毛笔敲着桌面上的麻纸,“去县城买物资,接蒙佑来村里讲课,去山里采蘑菇什么的,没有畜力都太不方便,而且效率低。”
“但现在剩下的银子,也不够再买三匹马了啊。”
“不,在平乡县就算有银子也很难买到马匹,只能给行脚商人银子让他们去郡府帮忙带回来,或是自己去郡府买。”丁之航补刀。
“嘁——”丁之瑶果断的翻了白眼,“那还不如直接就让洛雨他们在郡府去买呢!”
“郡府最次的马匹价格也在四十两左右,但都不堪用。像洛雨他们那样的好马,至少也要卖到百两以上,要是北州的良马价格就更贵了。”
“加上回来途中的草料钱,一匹马大概需要一百二十两。”
“所以买不起啊!”丁之瑶颓然的趴在桌子上,伸出毛笔捅了捅装钱的匣子。这几个月只出不进,毕竟有二十几张嘴吃在家里,光是买粮食,调味料和添置锅碗瓢盆这样的器具就已经花了近百两银子。
再加上请了蒙佑来上课,砚台和墨块可以四人共用,但笔和纸却不行,这又是一笔开销。
三十只小鸡仔,每只五十文,若明年要扩大规模这里面肯定还得投更多的钱。
庄季的工钱和洛雨三兄弟的工钱倒是可以秋收后再结,加在一起也有五十两。
看上去用得并不多,燕昭给了八百两,这儿还剩四分之三。
但接下来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啊,一日没有打通进钱的渠道,就一日不敢撒开了花。
丁之瑶觉得当家果然还是很难,在她眼中,整个丁宅的生活水平都还远远没有及格呢,要是能敞开了花钱,这些银子大概也就够她用三天。
正犯着愁,丁之航又补充道,“买马虽然是贵了些,但牛和驴的价格却不高。而且,就在平乡县便能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