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去郡府卖货(1 / 2)
去郡府卖货这件事,丁家大宅里开了好几次会,丁之瑶本想自己去,但丁之航却死活不同意,说时机不到。
丁之瑶想想这回出去也只是卖点山货,同时初步看看市场,自己倒也不是非去不可。毕竟这是封建社会,自家的身份又有点复杂,还是多听听大哥这种老油条的话比较好。
最后这差事还是落到洛雨和庄季头上,只是这第三人的人选有些出人意料,丁之瑶竟然指派了程欢喜。
“家里的家务活做慢点没关系。你们都要出去多见见世面,以后要交给你们去做的活儿可不仅仅只有几棵小麦或是几件衣服。”
“这次是欢喜,下次就是其他人。只要你们愿意学习,肯干活,那我和大哥就会想尽一切办法给你们最好的条件。”
“甭管咱们现在是姓丁还是姓程,数到祖上,那都是一起过扛刀,搏过命的兄弟,朋友,同伴。”
“老人家都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就是说一家人办不成的事儿,咱们大家一起来做,也就能做成了。只要大家心往一处走,劲儿往一处使,咱们丁家村的日子总会一天比一天更好的。”
身为新时代的新女性,不会做思想工作那是绝对不行的。
丁之瑶一番话,说得大家热血沸腾,急吼吼的就要撸袖子开始干活儿。
狩猎小队从四月份开始出动,到现在两个月的时间,在丁之瑶这台人心GPS定位仪的支持下,每天的收获都很丰盛。
但神眼能覆盖的只有那些不动的资源,果子,野菜最多,药材其次,而捕猎就更依仗于丁之航他们的经验和技术了。
为了保证新人的安全,狩猎小队这两个月都只在能一天往返的范围活动,一开始捕到的猎物还多些,一天两三头羊或鹿的都有。
丁之航还碰到过一次狼群,他与日客额合力斩杀了两只;另有两次碰到野猪,也给扛了回来。
但猎物们也不傻,渐渐都躲到了更远的森林中去,打猎的收获越发的少起来。
这段时间,狩猎小队常常带不回猎物来了。
丁之瑶清点了一下,山羊皮有二十一张,鹿皮十五张,狼皮两张,兔子皮最多足有四十张。
她留下了兔皮和狼皮,其余的让洛雨绑在马上。
药材种类多,他们也不擅长这东西,就没有一一细分,只是全部打包装在了一起。
五种已经确定配方的果子酱用瓦罐装起来放在两侧竹篓里,还放了一罐丁之瑶烤制的小饼干。
程欢喜不会骑马,便跟庄季同乘一骑,洛雨带着果酱单独骑一匹,剩下一匹驼物资。
丁之瑶给了洛雨和庄季各十两银子作为盘缠。
眼瞅着三人的背影消失在山野尽头,她心里竟然莫名升起些淡淡的不舍。
丁之航坐在门前的大石头上,端着土碗,喝了口茶,“这里出去便是雨季,路不好走,等他们回来,就该秋收了。”
“秋收完,洛雨他们就要进京了诶。”丁之瑶磨磨蹭蹭从门口的小路上跺会来,坐在丁之航身边,“真是舍不得。”
“嗯。”丁之航应了一声,“他们也有他们的事情。”
丁之瑶仰起头,看着丁之航的眼睛,“大哥,你现在还在怀疑他们吗?”
“如果是身份的话,那当然。”丁之航笑笑,“洛雨从未掩饰过自己的出众,他必是百色人中的贵族。但这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他们似乎对我们没什么坏心思。”
“嗯,我也觉得,他们是我们的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