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曹雪芹写《红楼梦》(1 / 2)
曹雪芹写《红楼梦》: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雪芹”是他的别号,又号芹圃、芹溪。约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卒于乾隆二十七年(1763年)除夕。曹家在康熙朝盛极一时,曹玺、曹寅及其伯父曹颙、父亲曹頫等任江宁织造一职前后达60余年。曹寅工诗能词,又是有名的藏书家,著名的《全唐诗》就是他主持刻印的。曹雪芹就是在这种繁盛荣华而又充满书香气的家境中度过了他到13岁为止的少年时代。
雍正即位后,曹頫被查办革职,抄没家产。曹家全部迁回北京后,曹雪芹曾在一所学堂当差,境遇潦倒,常常要靠卖画才能维持生活。他最后流落到北京西郊的一个小山村,生活困顿。乾隆二十六年(1762年)秋,他唯一的爱子夭亡。不久,他也含恨谢世,只留下一位新娶不久的继妻和一部未完成的书稿。《红楼梦》第一回记述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他去世时,全书仅完成前八十回和后面的一些残稿。
小说一开始的十几回,写林黛玉初入荣国府的见闻,写宁国府为秦可卿出殡时的声势,写元春选妃、省亲,像缓缓拉近的长焦镜头一样,层层推进地表现出贾府特殊的社会地位和令人目眩的富贵豪奢。但就在这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繁华景象中,透出了它不可挽救的衰败气息。钱财方面坐吃山空,内囊渐尽。而人才方面的凋零则是贾府衰败的真正原因,贾府的男性或炼丹求仙,或好色***或安享尊荣,或迂腐疆化。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核心人物。在他身上应该有作者早年生活的影子,但了渗透了他在后来的经历中对社会与人生的思考。在贾宝玉身上,集中表现了小说的核心主题:新的人生追求与传统价值观的冲突,以及这种追求不可能实现的痛苦。小说的第一回,作者也似乎在有意识地运用一个神话模式作为小说的框架。作才以女娲补天神话为象征,女娲炼石补天时剩下的一块石头,时间一久,通了灵性,便因自己不能有补天之用而日夜悲号。一僧一道将它化为一块美玉,就是后来贾宝玉出生时口中所衔的“通灵宝玉”,也就是“宝玉”本人。这个神话故事揭示了贾宝玉这一形象的本质特征——他是一个具有良材美质的“废物”。这似乎有绡矛盾,但事实就是这样:他聪明无比,却厌恶读书;他是母亲眼中的命根子,但却是父亲眼中的“逆子”;他和大观园中的女孩们如胶似漆,但对老妈子却很少有什么好感;对秦钟他一见如故,但却视贾雨村为禄蠢……总之,凡是沾了利禄之气的人或物都遭到他的蔑视和抛弃,因而,他就成为他的“诗礼簪缨之族”的“废物”,也成了社会政治结构的“废物”。贾宝玉便把他的全部热情灌注在一群年轻女性的身上。他是一个天生的“情种”。一岁抓周,“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七八岁时他就会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更有一句因林黛玉而起、对紫娟所说的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在贾宝玉看来,爱情已经成了生命的唯一意义。
在《红楼梦》中,宝黛两人既有一层表兄妹的现实关系,更有一屋木石前盟的神话结构中的前身相爱关系。在现实关系中,他们的爱情是因长年耳鬓厮磨而形成,又因彼此知己而日益加深的。但这种爱情注定不能够实现为两性的结合,因为在象征的关系上,已经规定了他们的爱情只是生命的美感和无意义人生的“意义”。
包括林黛玉在内的青年女性,寄托着作者的感情和人生理想,但她们在小说中无一例外地走向毁灭:有的被这腐败没落的贵族之家所吞噬,有的随着这个家庭的衰亡而沦落。由女儿们所维系着的唯一净土也不能为现实的世界所容存,所以《红楼梦》终究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
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给人的感觉是收束有些急促,显得变故迭起,一片惊惶。语言文字上也相对逊色,不过从总体上看,后四十回还是保持了原作的悲剧气氛,这是难能可贵的。后四十回中写得最好的是宝玉被骗与宝钗成婚、同时黛玉含恨而死的情节,在很大程度上感动了很多读者,以致有怀疑那可能就是曹雪芹的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