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屁股翘(1 / 2)
咚!
“请被告方提出质证意见?”
冯展鹏看了两位当事人一眼,最终只是叹了一口气。
是的,林河刚才提出的问题他确实答不上来,既然赵雨果女士想要三位子女平分其遗留下的遗产,那她干嘛还要留下遗嘱?
单单是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后来林河将这场诉讼给的正义点解释为赵雨果女士不懂法造成的,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利益,这点倒也合乎情理。
所以,冯展鹏现在是真没话说了。
反正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就看台上的法官如何判决吧。
咚!
“既然双方再无观点提出,那么法庭将进入合议庭评审阶段。”
“现在,休庭!”
合议评审庭审只用了仅仅15分钟时间,三位法官的意见交换完毕,很快,此次的庭审结果就出来了。
咚!
沈万山起身高声说道,“现在我宣布,关于原告史勇辉起诉被告史勇军,史慧兰遗产分割一案,静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1130条,做出以下判决。”
书记员也是起身紧接着说道,“全体起立!”
所有人都起身,将目光看向高台上的沈万山,此时偌大的审判庭里鸦雀无声。
“经法庭仔细聆听原被告的观点,三位法官认真考虑后,认为本案涉及到的赵雨果女士所书写的遗嘱中的标的物在继承开始前已经灭失,就该灭失标的物的遗嘱,在继承开始后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意义。”
听到这话,台下的史勇辉暗自攥紧拳头,因为听法官这个意思就是说母亲遗嘱中留下的标的物已经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了。
他将目光看向一旁的林河,林河只是冲他微微一笑,表示继续听下去就好。
“但是法庭在处理因该标的物灭失而产生的遗产纠纷时,充分考虑到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达,综合考虑该标的物灭失的前因后果,故作出以下判决。”
“根据《民法典》1127条,1130条法庭宣判原告人史勇辉取得灭失标的物所替代的房产75%的产权,被告人史勇军和史慧兰分别取得灭失标的物所替代的房产25%的产权。”
“另,考虑到赵雨果女士生前是跟原告史勇辉生活在一起,平日里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原告照顾,故关于本案涉及的元人民币,由原告史勇辉全部取得。”
“至于原告的其它诉求,法庭决定驳回。”
“此判决书即刻生效,若双方有不服之处,可在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闻言,林河心中暗舒一口气,别看他刚才一脸淡定的鼓励史勇辉,其实他心中也是没有底,毕竟这场庭审所占据的法律依据,被告一方是优于自己的。
己方最大的优势就是赵雨果女士生前都是跟史勇辉生活的,平日里都是史勇辉照顾其饮食起居。
好在法庭充分考虑到了赵雨果女士立下遗嘱时的真实意思表达,这才给出了一个令己方满意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