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呃,《民法典》1130条?(1 / 2)
就在林河一筹莫展之际,冯展鹏继续说道:
“如果原告方拿不出最新的相关遗嘱,同样也找不出法律依据来支持你方的观点,那么我想根据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呃,《民法典》1130条?
有了,林河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你以为就你懂《民法典》1130条嘛,抱歉,我也懂。
还不待台上的敲锤人敲响手中的小锤,林河就直接起身道,“不错,民法典是有过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应当是均等的。”
“但是……民法典也同样有过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法官同志,自2018年史太康先生去世后,赵雨果女士就一直在和原告史勇辉一起生活,直至去世。”
“期间,赵雨果女士患有精神智力残疾,生活处处都需要人照料,也是由史勇辉先生照料的。”
“而被告人史勇军和史慧兰同样作为赵雨果女士的子女,却并未尽到照料责任,根据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理应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现在赵雨果女士去世了,二人却跳出来指责我当事人史勇辉先生手中的遗嘱是假的,想要平均分配遗产,这是否显得吃相太过难看?”
原本林河还没有想到用民法典1130条的内容用作法理质证对方,是被告律师冯展鹏一直在提醒他,这才让林河想到了这点。
这其中颇有一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味道。
咚!
“请被告人对原告的观点提出质证意见!”
沈万山敲了敲锤子,高声说道。
被告席上,冯展鹏先是和史勇军,史慧兰对视一眼后,这才起身道,“法官同志,我反对原告律师刚才的说法。”
“事实上,自史太康先生去世后,其三个子女都提出过要求,照顾赵雨果女士的生活,只是赵雨果女士自己主动提出,要与大儿子史勇辉一家人生活。”
“现在这点却被原告律师拿出来抨击我方,作为我方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依据,这其中缘由,是否太过于荒谬。”
“如果原告一方有我方理应照顾三人母亲,却没有尽到照顾义务的证据,那就请拿出来!”
林河将目光看向史勇辉,后者对他轻轻摇头。
看来,这一家人的三个子女还都挺孝顺的,都是有心照顾老人,现在只不过因为巨大的遗产利益闹红了脸。
林河只是略一沉思,就想到了应付被告的对策。
“法官同志,我承认 法律法规中是由相应的法条内容规定:一旦遗嘱指向的标的物灭失,则遗嘱中关于已经灭失的标的物的部分将不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而对于遗产中替代该标的物的部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根据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在使用法定继承规则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