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七诫(二)(2 / 2)
李静姝反手就将仙殇拔出,一刀而下,青石做成的垛就被一刀砍成两截,掉落在地,轰然作响,吓了众人一跳。
这神兵利器,这杀气,众人无不侧目,一时胆寒。
“哼!”
李静姝不忘用鼻孔哼了一句自己对这些作奸犯科之辈的不满,重新将仙殇扣在后背。
“第六,乡绅不可欺男霸女,夺人田产祖产。”
“夺人生计产业,如杀人父母,乃不共戴天之仇。”
“倘若乡绅地主用恶劣手段行此不仁不义之事,百姓们制不了你们,官府和我制的了。”
李静姝的作为,在不少人看来是越俎代庖的,但那又如何?官府跟她同出一气,四大家已经注定是灰飞烟灭,大同县已经没人能反抗。
甚至告状到郡里一般都不会有结果,官官相护是潜规则,而且要异地执法,得罪一个关系同样盘根错节的同僚,你谁啊,脸那么大?想得美。
李静姝这一条,其实是为了扭转传统乡绅发家致富的路子和观念。
他们的路子和观念就是想方设法夺人田产,让有田的变成没田的,然后让这些人变成自己的佃户或者农奴。
这种路子野蛮而且于国不利,时间越久,矛盾越大,最后破坏也越大。
李静姝的法子,依然是鼓励商事,让这些传统乡绅,尽量将视线转移到商业上来,同样也能发家致富,而且财富积累速度还更快,后遗症更小。
“第七诫,官吏不得鱼肉乡里。”
李静姝话锋一转,居然将矛头对准了一直支持她的官府,这让众人的眼光,从乡绅那里,直接转向了贺县令等人。
贺县令略显尴尬,这些事李孺人事先没和他打招呼,但相关观念其实早就有过交流,而且自己也表态过追随李静姝的步伐,所以李静姝此举,不算不厚道。
“本官赞同并且一定支持李孺人的想法。”
贺县令表了个态。
刘猛等人也连忙表态,无论心里怎么想,当下赞同是政治正确。
李静姝点点头,接着说道:“当官吏们想着发家致富的时候,他们唯一的手段就是滥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横征暴敛,鱼肉乡里。”
“接着就是民怨沸腾,时间久了就是官逼民反!”
“须知,官府的责任在于给百姓创造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如此百姓安居乐业,官府征收税赋也更加轻易,国家也更加安稳,这才是朝廷设立官府的意义所在,而不是让权力变成你们满足私欲的工具,变成掘国家墙角基石的工具。”
李静姝这番话里,有着现代服务型政府的逻辑在内,其实是不符合封建时代官府的定义的,但逻辑上能自圆其说,而且非常有道理,哪怕皇帝听了都会点头。
就连贺县令等官吏也都若有所思。
“政简人和,政通人和,少扰民,多安民,小到家庭要讲究和,大到国家,同样如此。”
“此七诫,自此乃大同县上下俱遵守之七诫。一年后,尔等可对比过往看之;三年后,移风易俗可成,到时候,你们想废都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