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七诫(二)(1 / 2)
李静姝重重地吐了一口浊气,不高兴的情绪相当明显,众人噤若寒蝉。
“第三,不得虐待儿媳!我就纳闷了,同是女子,那些做婆婆的为什么就是不能多体谅女子的不易?都是外嫁而来,却偏偏对后嫁的儿媳磋磨虐待,什么狗屁立规矩。”
“被虐待的儿媳熬成婆以后,也开始虐待磋磨自己的儿媳,然后就是一代又一代传下去,这是什么狗屁传统?”
众人再次目瞪口呆,李孺人的脾气貌似上来了,而且还越说越生气的感觉。
看到那血淋淋的垛口和李孺人背后的长刀,不少老妇人战战兢兢。
不过,依然没人敢在此时挑衅李静姝,哪怕心里再不满,再破口大骂,也不敢宣之于口,生怕被李静姝扣上勾结异族的帽子,再提溜到城墙上一刀给砍了。
人类社会存在很多反逻辑反人性的规律,比如婆婆磋磨儿媳一事,逻辑上感觉同是女子应该多体谅?事实上是很多时候对女人最狠的反而是女人。
唉,没处说理去。李静姝只能用凶狠的语气,表达自己对这事的厌恶。
“你们在做儿媳被磋磨的时候,心里骂着老虔婆,等自己做婆婆后,却变成原先自己最讨厌的老虔婆,这算什么事?”
“今后,大同县官府将出新规,但凡磋磨儿媳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儿子代父母罪,服劳役一月!”
下方又是一片吸气声。
首先,律法没有规定婆婆对儿媳立规矩要受罚,其次,道德上长辈对晚辈有天然的压制权。
所以,真要用此事来罚公婆,不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容易引起反弹。
所以就用新规来给名头,名正能言顺,再用儿子来代替,一来有孝道,二来服劳役可是会死人的,就问这些做父母的心疼不心疼儿子。
李静姝无视下方的吸气声,霸气问道:“此乃新规,可有人不服?”
无人应答。
李静姝假惺惺地道:“我李氏并非不讲道理之人,有错之处,乡亲们尽管指正。”
这话听听就好,没人会信。
“既如此,全县父老都已同意,那么就照办,日后有人受罚,可别不认,这是全县都同意了的。”
众人:…
无语,这是哪门子全县同意啊,现在场外也就围满了几千人而已,李孺人居然把全县近十万人都给代表了。
贺县令翘了下胡子,胡中官等人脸皮直抽,他们又总结了李孺人一个特点:胡搅蛮缠。
“既然剥夺了长辈对晚辈立规矩磋磨的权力,那么,第四,孝敬父母长辈。这条不用多说了吧?”
这条确实不用多说,现实生活中敢忤逆父母的很少,要知道忤逆父母可是律法规定的犯罪,至于儿媳苛待长辈的,那就更少了。
不过,这一条也不能少,与不能苛待儿媳这一条是相辅相成的。
“第五,但凡有胁迫奸淫妇女之徒,杀无赦!”
李静姝表情升级,此刻已经是咬牙切齿,没有第一次警告之类的处罚,直接封顶,杀无赦!
她自己刚穿来这里不久,就被同村的一个二流子找上门,不过当晚她就偷偷杀了这赖子,念头通达了好一阵子。
每个村镇都会有这样的人,几乎就是标配。
“其人行为类禽兽,那就以禽兽待之,剥夺其做人权利,杀之如宰鸡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