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冷雨夜》一出,谁与争锋(2 / 2)
可他不想给方卓伟太大压力,有时候人越紧张越容易失误,反而满不在乎的人总能超常发挥。
方卓伟捂着两侧的腰子,苦着脸道:
“说话就说话,打我腰子干嘛,以后我生不了孩子你俩得负责。”
众人皆笑,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不少。
“到我们了。”
听到台上的音乐声消失,范应等人纷纷起身。
在登台之前,他看着方卓伟,认真的说道:
“其实,不是声嘶力竭就是摇滚,摇滚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咱们今天不是来比赛的,是给他们上课的。”
方卓伟一愣,随后咧嘴道:
“够狂,我喜欢!”
四人来到台上,范应第一个介绍道:
“大家好,我是斯尔,乐队的主唱。我们乐队刚刚成立不到一个月,还没有名字,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台下声音有些嘈杂,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
“才成立一个月的乐队,就来跟我们比赛?他们该不会是破罐子破摔,觉得反正也赢不了,随便拉几个人过来凑数吧?”
“我也这么觉得,你看那个主唱还带着头套,不就是害怕输了之后没脸见人吗?”
“旁边那个吉他手我见过,好像叫严寒,去年输给我们了,今年估计也一样。”
“哈哈哈,一群手下败将凑成的队伍,没意思,都散了吧!”
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这支无名乐队。
洛克没有回到后台,而是混进了观众席里,他倒要看看自己的对手水平什么样。
看到范应戴着头套,尤其手里拿着bass时,神色更加不屑。
一般情况下,主唱都是吉他手,也是扛大梁的角色,哪有让贝斯手站在中间唱歌的?
能出现眼下这种情况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会弹吉他的人唱功不行,再一个就是这首歌bass部分最为突出。
他更倾向于第一种可能,毕竟bass只负责歌曲的低音部分,很多非专业人士甚至听不出贝斯手的弹奏,怎么可能有bass部分最突出的情况?
“走了,没什么意思。”
他兴趣缺缺,正准备转身离开,台上忽然响起悠扬的吉他声。
“嗯?”
他有些意外,没想到严寒弹得还不错,旋律写的也很好。
但这同样也印证了他的猜想,果然这首歌还是以吉他为主,bass为辅,让贝斯手来演唱,是他们最大的败笔。
很快,前奏部分结束,范应的歌声传来。
“在雨中漫步”
“蓝色街灯渐露”
“相对望”
“无声紧拥抱着”
“为了找往日”
“寻温馨的往日”
“消失了”
.......
没错,范应所选的这首歌,正是《冷雨夜》!
第一段主歌唱完,洛克有些不可置信,没想到范应的声音条件居然这么好。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还是一首粤语歌!
吴宇喜欢凑热闹,所以自掏腰包,打车到了理工大。
当他在台下听到范应唱粤语时,顿时像见了鬼一样。
卧槽!
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的粤语,自己怎么不知道?
范应的发音实在太标准了,根本不像是为了唱这首歌特意音译出来的,他用广省人的名誉担保,这就是正宗的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