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大放光彩的bass solo(1 / 2)
就目前来看,范应的天赋只表现在音乐方面。
他当时学习其他语种时,确实耗费了不少功夫,学习速度也不比其他人快多少。
可说来奇怪,只要他想到学其他语种是为了唱歌,顿时有如神助,原本晦涩的发音和单词都变得清晰起来。
台下的观众也渐渐收起了轻视之心。
范应继续演唱:
“任雨洒我面”
“难分水点泪痕”
“心更乱”
“愁丝绕千百段”
“骤变的态度”
“无心伤她说话”
“收不了”
...........
副歌部分要来了!
洛克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台上。
范应等人表现的中规中矩,没有失误,也没有太大亮点。
主歌平淡些,有时候不是坏事,只要副歌足够优秀,二者之间的反差反而会带给人惊喜。
就像死亡与新生乐队所演唱的那首《枯萎的花》一样,谁能想到主歌部分那么低沉,副歌却吼的那么撕心裂肺?
正因为不知道,观众在初次听到这首歌时才异常兴奋。
要嘶吼吗?
洛克并不紧张,反而带着几分期待。
他的金属嗓是天赋,别人想学都学不来,不管怎么演听起来都十分自然。
如果没有天赋,强迫自己用同样的唱腔,嗓子容易唱坏不说,听起来也不那么舒服。
范应身为贝斯手,却能担任主唱的位置,他倒要看看范应有什么神奇之处!
下一秒,副歌响起:
“冷雨夜我在你身边”
“盼望你会知”
“可知道我的心”
“比当初已改变”
“只牵强的相处”
“冷雨夜我不想归家”
“怕望你背影”
“只苦笑望雨点”
“须知要说清楚”
“可惜我没胆试”
........
副歌部分唱完,洛克眼里浮现出失望。
他本以为范应会采用主歌和副歌截然不同的演唱方式,结果却是平滑过渡,单从听感上来说,甚至有些分不清主次。
不能说这样写不好,可这是现场比赛。
一个是声嘶力竭的飙高音,一个却是全程抒情无亮点。
如果你是观众,你会更喜欢谁?
如果你是评委,你会把票投给谁?
范应的高中同学,卢瑞就站在洛克旁边,他听到这里,拍了拍洛克的肩膀。
“走了,没什么好听的,胜负已定了。”
他不知道台上正在表演的人是范应,也没往那方面去想。
虽说暑假的时候在同学面前丢了脸,他因此闷闷不乐了一顿时间,可一旦回到乐队中,这种感觉立刻烟消云散。
死亡与新生乐队是他的骄傲,只要乐队不败,他就永远不会被打败。
范应已经开始唱第二段,依旧十分轻缓,跟市面上的摇滚乐截然不同。
洛克没有挪动脚步,反而眼中划过一丝忌惮。
“写这首歌的人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