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被忽悠瘸了的王二姐(2 / 2)
那伙计给她现场做好登记,每张又盖了骑缝印。
王二姐像第一次收到青布衫裤的优惠券一样,小心冀冀地折好,用帕子包起来,贴身藏好。
等她回到家,却哭了。
她一进家门就喜滋滋地将此事告诉自家男人,她男人却说她被骗了,哪里有几张白纸卖八十文铜钱的。
八十文铜钱啊,四套青布衫裤,还要倒找四文钱,全家人好几天的菜钱呢!
王二姐觉得自家男人说得对,怪自己当时一心想着占便宜,就昏了头,此时忐忑不安。
再看那些票上,横竖写着好些字,她也看不懂,赶紧跑去村塾里找先生看看。
当先生读到“凭票三年内至少可分红一次,不少于三文钱”,她傻了眼:“那伙计明明说每年分红一次,每次不少于十文钱的啊!”
王二姐呜呜地哭了起来,她花了八十文钱呢!
按她的理解,现在只能得到三十文的利钱,再加上本钱,一共才得一百一十文钱。
她的四百文的发财小梦,只一天不到的功夫就破碎了。
看她哭得伤心,先生安慰道:“你别哭,你也不吃亏。这票面是每张十文,现在卖给你的人是按八文卖给你的,你每张还省了二文钱呢!只要这布行真的分红,三年满了,你再去兑出钱来,也不亏。”
王二姐哪里听得进去。小老百姓,这几十文钱,也是要紧的。
她第二天起了一个大早,又赶回城里,跑到锦绣布行。
只看到一堆人在那里吵吵嚷嚷,一打听,全和她一样,是从伙计手里买了众筹票,都被骗说每年分红一次,每次不少于十文钱。
王二姐想要找那个卖给他票子的伙计理论,却连门都进不去,哪里找得到人。
后来,里面出来一个主事的,说这是伙计私下的行为,“不代表本店立场”,和锦绣布行无关。如果想解决,要么自己找到卖给你票的伙计,要么去衙门提告。
说这样的话,是有多混账!
王二姐自然是找不到那个伙计了。她倒是看到有买家找到了当事伙计,伙计矢口否认,当街吵得不可开交。
还有人说去衙署提告,立即有人说算了吧,衙署只有每月初二、十六两天放告。
放告,就是县官接受老百姓来告诉的日子。
一个月才二天,可不是像现在的法院,每周五个工作日,只要上班时间你都可以去提交案件申请。当然,杀人放火这样人命关天的案子,是没有放告日限制的。
这还不是农忙时节,否则,连着几个月都不放告。等可以放告了,你再去告状,啊呀,我要告什么事来着?
还有呢,你不能空手去告状吧,得请人写状纸,还得花钱。请人写状纸的钱,要比这几十文钱贵多了。
众人闹了半天,只能作罢,慢慢大家散去。
有人在离去前,恨恨地当场将手中的众筹票撕个粉碎。
王二姐也想撕,可以一泄心中的怒气。但她又舍不得,毕竟这是自己的八十文血汗钱换来的!
她又气又无奈,想到自己对锦绣布行的信任,换来的却是一场欺骗,还没地方为自己讨个公道。
她坐在路牙子上,委屈地哭了。
呜呜呜......这个可怜的村妇,就这样一路哭着回了家。
马克思有一句广为人知的名言: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王二姐的遭遇或许是为这句话加上了一个不起眼的注脚。
然而掌握资本的人,却正因为金钱的到来,而欢欣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