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女人的声音?(2 / 2)
“师父~”觉明小和尚眼睛特别尖,老远就看到了时柒的身影,小眼神闪闪发光,满脸都是孺慕,奶声奶气地呼唤时柒。
时柒丝毫不避讳那些好奇的视线,几步走到了车前,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嗯,总分。语文扣了两分。”阅读理解有一道题,时柒给空了过去,问作者舒发了怎样的愁绪,呵呵,瞎他么扯淡,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刚把她给盼走了,不知道有多开心呢。
这篇文章节选自几年前的青年文摘,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师侄觉悟。
在他出家之前,是某省作家协会的会员,经常在文学刊物上刊登一些文章,辞藻华美,自诩为意境大师。
这篇文章,是他到了寺里之后,有感而发创作的作品,没有人知道,除了这优美的标题之外,还有一个更朗朗上口的名字——送瘟神。
司怀瑾朗声笑了起来,这还是第一次这么开怀,“牛B啊,柒哥。”
声音中不无调侃,这个结果,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从第一次的测试就能看出来,时柒的脑子和她的身手一样,万中无一。
差一点满分了呢,真是厉害,司怀瑾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时柒伸手把小和尚固定在座椅上,很是谦虚,“一般一般。”
“呵~”司怀瑾还想要调侃她两句,远处传来了一道声音。
“季玉,爷爷找你呢?”
司怀瑾抬头看向远处的回廊,眼神的温度降了下去。
时柒的声音冷冷淡淡,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有事的话,你就先去忙吧。挂了。”
说完,也不等司怀瑾回答,就率先挂了电话。
“狗东西!”司怀瑾笑骂一句,这是醋了吗?想到这个可能,他笑容更盛,霎时,满园的美景都失了颜色。
站在回廊下痴痴看着他的女人,不禁红了眼。
那是一个身穿米色小香风套装的女人,身材纤细瘦弱,微卷的长发被一个珍珠发卡卡在脑后,显得更加端庄优雅,五官不是很精致,但是却有股清清爽爽的文艺气息。
她是书画大家李博瀚李老的孙女李佳蒙,比司怀瑾大了一岁,师承她的爷爷,如今也是圈里小有名气的画家。
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陪着李博瀚来参加会展,除了拓展自己的人脉,更多的是为了能够与司怀瑾见上一面。
她从18岁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把他深深地刻进了心里,但是,她和他的距离太遥远了,只有每年会展的时候,借爷爷的光,才能见到他。
这个小心思,除了她自己,只有爷爷最清楚了。
爷爷对他也是十分得赏识,有意无意就会给他们创造相处的机会,可是,司怀瑾总是找借口躲了过去。
她也不气馁,她知道他的性格,对一切事物都冷冷淡淡,不苟言笑,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看上没有一丝的温度,但是,她依然坚信,只要自己足够优秀,总有一天,会抓住他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