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1 / 2)
“外墙后发现敌人两名,完毕。”
此时李彼得和艾蜜已经抵达了战斗位置。从他们的位置可以看到这个团队的所有人,因为他们正围在一起开会,连个放哨的都没有。
其实队伍的领袖本来是想安排哨兵的,但是哨兵怕同伴把自己当成诱饵扔在这里,死活都不敢去,所以他只能任凭大家聚在一起。
这个团队一共有九个人。有四支长枪,十一把手枪,长枪中有两支是猎枪,剩下的两支是霰弹枪。两轮射击他们都没有用长枪,因为长枪的弹药只有霰弹。因为要绕过垃圾站,606特别小队在受到攻击时队形是一条斜线,每个人与垃圾站的距离都差不多,但都在十五米开外的地方。
在这个距离上,霰弹是能起到一定效果的。但是他们并没有用霰弹攻击606特别小队,这是因为他们的霰弹弹药本来就少,总共才10多发,其中有一半还不能用,因为弹药型号和枪械不匹配。他们不想在傻瓜身上浪费宝贵的霰弹,所以才会只用手枪射击。
九个人……2700点……
李彼得下意识的在脑子里算出这笔账,在这之后他心中一惊,猛然意识到自己现在是要杀人。队伍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九个人就没有活路了。他很想取消行动,直接带着小队撤离,但他已经下达了命令,进行了作战部署——这就是五分钟之前的事,现在取消行动就是朝令夕改,这种行为可是兵家大忌。
而且希娅刚刚在他们眼前遭到了攻击,如果不是她反应快,身手敏捷,可能已经受伤或阵亡了。在这种时候下令撤退,别说希娅会感到不满,就算希娅不会感到不满,他也会觉得自己是个连帮下属报仇都做不到的废物上司。
真的要杀人吗?
冷静下来的李彼得费力的吞下一口唾沫,眉头紧锁。他很想撤退,但是他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这个理由不是用来说服他自己的,而是用来说服两位下属的。
我不想杀人,所以我们撤退吧。
李彼得说不出这样的话,而且他觉得艾蜜和希娅也不会被这句话说服。到这种时候,他只能回忆起《圣经》中的经文,想要照着《圣经》的指示行动。
申命记上说,“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旧约?申命记》19章21节)”。他们攻击我们,我们也可以攻击他们……
可是耶稣却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新约?马太福音》5章39节)”。他们虽然攻击了我们,但是他们没给我们造成任何伤害,就这样杀死他们未免……
这两节经文在内容上的差别太大,李彼得也不知道该照着哪边的话做。
我记得白牧师讲过,两节经文虽然在内容表现上有所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耶稣并不是在否定律法,而是在阐明一个事实,那就是律法是为了规范人类行为而制定的,是为了让人类社会变得更加美好。如果只是为了守律法而守律法,那就是本末倒置,成了教条主义,只会加重人类的负担。
这样说来,《申命记》着成的那个时代,以色列人需要的应该是严格的法律规定,所以神制定了律法,让他们遵守。而耶稣时代的犹太人需要的是爱与宽容,所以耶稣才会对他们这样说……
想到这里,李彼得紧皱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
那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是法律规定?还是爱与宽容?
说起来,我的任务好像是拯救人类来着?
可是拯救人类不代表要被这个世界的人随意攻击啊!
就算不杀他们,也要给他们一点教训——不,不是一点!一点是不够的!必须给他们惨痛的教训!这样他们就不敢再抢劫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