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蓬山此去(七)(2 / 2)
——不是蒲州祖宅,也不是长安柳府。不是她去过的任何一处庭院。
她问道,“这是哪儿?”
十四郎想了想,道,“大唐,长安。”
……果然很具体。
云秀已有所预料。虽说转瞬就是几百里,看上去很是玄妙神奇,但和她的期望还是差太远了。
——不过又是一处烟火红尘,不过又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虽说风景好看,人也好看,但好看不能当仙缘用啊。否则她宅在空间里专心排毒养颜好了。
当然,如果那扇门日后还可以穿到别的地方,就又另当别论了。
但这就要回头去验证了。
十四郎见她失望了,思索片刻,问道,“你想出去看灯吗?”
云秀不解。
十四郎便道,“长安的灯会很热闹的,有百戏杂耍、灯谜文会,听说还有歌姬在楼船里唱歌,胡姬在酒肆里跳胡旋舞。街边小贩还会卖面具、草编、糖花儿……你见过昆仑奴的面具吗?”他便假装自己脸上有昆仑奴的面具,抬手一比划,两根手指在鼻孔的方位大大的叉开,又捏成圈儿圈住眼睛,还伴随着讲解,“黑黑的,脸这么长,鼻子这么宽,眼睛这么大……”而后吝啬的掐出一小点儿指尖儿,道,“眼黑却这么小,绿豆似的。”
云秀被他逗得忍俊不禁,道,“听着好丑啊。”
十四郎笑道,“是有些骇人,你们天上应该没有这种东西吧?”
云秀不服输,信口开河,“虽然没有面具,可是昆仑山上有守山的金刚奴,也是铜铃眼,大鼻孔,满脸的络腮胡。看到人闯山,便举起一双八棱金瓜锤,左手三万六千斤,右手也是三万六千斤,往地上一砸,轰隆轰隆轰隆——”
十四郎被她满口滚石声吓住,微微眨了眨眼睛。
云秀满足的收尾,手指做下雨状,“地动山摇,乱石如雨……”
十四郎被她七万两千斤的气势镇住了,认输道,“……还是你们天上的比较厉害。”
他垂了眸子。但这个朝代还没什么仙女思凡下嫁勤劳农夫、孝顺书生的故事流传,反而多的是士大夫访仙问道,世外高人驾鹤西去的传说。求仙的男人比思凡的女人多了去了,他想不出人间比天上更有吸引力的地方。
便有些丧气。但仍是坚持不懈的劝诱道,“可是人间盛会也很有趣啊。”
云秀有种赢了辩论却输了真心的愧疚感。
长安的灯会她其实已看过很多年了,有一回还差点在灯会上走丢。何况他们个子太小了,灯会上人又太多。不让人抱着的话,打眼望去全是袍子筒和蹀躞带。可要让人抱着,云秀又不乐意——自己撒蹄子乱跑多自在啊。所以她一向是觉着没什么意思的。
但她看着十四郎,能觉出他是真喜欢灯会。
也能觉出他真的很希望自己能留下来多陪他一会儿。
她毕竟还穿着人家的披风呢,心就比较软。便想,横竖夜还很呢,便再多陪他一会儿吧。
但灯会还是不去了,毕竟她还在蒲州守孝,遇见熟人就不好了。
她正想该跟十四郎聊些什么话题,便见十四郎手里还拿着一管竹箫。
那竹管九节,温润如玉,饰以描金的鸟纹,看着便觉清隽典雅。
可惜十四郎年少了些,这管箫比起他的身量,显得有些过长了。应当不是专门做来给他用的,八成和她的琴一样,都是长辈惠赐。
她便问道,“你适才是在吹箫吗?”
十四郎道,“是。”
云秀便问,“为什么不和人一道去看灯,却一个人在这里吹箫啊?”
十四郎顿了顿,垂眸道,“……阿爹的寿辰快到了。”
云秀听明白了——八成是想吹给他阿爹听,一个人躲在这里偷偷练呢。
她的心便软下来,道,“要不然你吹箫给我听吧。我耳朵刁得很,我若觉着好了,你阿爹定然也会喜欢。”
十四郎微微有些犹豫,大概觉着人籁不如地籁,地籁不如天籁,“小姐姐”她肯定是惯听天籁仙乐的。他若吹得不好,就更让她觉着人间无趣了。
但这少年并不是拖泥带水、自卑自哀的性子,很快便点了头,道,“好。”
便自在梅树下寻了个远近适当的位子,将箫管纳在唇下。
上元灯明之夜,短暂的繁华远逝的寂静后,那箫声便如泉流冰下般幽咽的、缓缓的流淌出来。
他吹奏得并不是很流畅。
比云秀刚开始学琴的时候还要稚拙些——当然,云秀天赋所在,她弹奏出的曲子无不流畅如山涧野泉,激石荡玉,肆意无忌。寻常的孩子都比她要稚拙得多。
但很奇异的,云秀听了下去。
很好听——她甚至这么觉得。
就连那些因为技巧不足而导致的停顿,都仿佛胜过华美流畅的连缀。她能听懂伴随着曲音流淌出的,深埋在他内心的恳切和追怀。
云秀裹着暖暖的披风,听着听着,不知为什么,眼泪便涌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