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赵高(1 / 2)
赵高仲和白墨闹翻后,日日流连色艺所。
夜已深,一个青年男子还在守摊卖字。
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围着摊子:“占道经营,一天十个环钱。”
“大爷们行行好,今日没什么客人,我总共才卖了五个环钱。”
“五个?还敢讨价还价?”
几个壮汉不由分说动起手来。
年轻男子没有反击,只是躲闪。
“还敢躲?给我往死里打!”
拳头不由分说地落下,年轻男子倒在地上。
摊子上的纸撒落一地。
一个大大的“赵”字落到赵高仲脚下。
赵高仲心里一动:“我出十钱。”
几位壮汉停下手,拿了钱骂骂咧咧地走了。
“多谢壮士相救。”年轻男子一瘸一拐地爬起来鞠躬,递上五个环钱,“剩下的钱先欠着。”
仿佛在照镜子,赵高仲看着那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有些激动:“赵高!”
“赵业?”年轻男子有些激动,但赵高仲一身精美的衣服让他有些迟疑。
赵高仲告诉弟弟:“我现在叫赵高仲。你怎么在这里?”
“哥,我饿了。我们边吃边聊?”
赵高仲赶紧扶着赵高,来到常去的色艺所。
色艺所的女 妓们看到赵高仲去而复返,纷纷过来打招呼。
赵高惊讶地打量着四周,贪婪地盯着女 妓们,羡慕地看着赵高仲:“哥,你这日子过得不错啊!”
赵高仲的脸红了。他对偷取了弟弟赵高的好日子一直心有愧疚。
赵高讲述了赵高仲走后的事:“当年哥哥突然消失,母亲大受打击,受刑残缺的身体承受不住,很快走了。”
赵高仲悲恸大哭:“母亲!”
“父亲再也无心隐宫的文书工作,日日酗酒。家里本来就穷,东西都变卖了换酒钱。我和赵成只好上街乞讨。”赵高指了指右腿的伤疤,“这是被野狗咬的。”
赵高仲抚摸着狰狞的伤疤:“疼吗?”
“现在不疼了。”赵高耸耸肩,“后来父亲也死了。一位好心人收养了我们。”
赵高仲如负释重:“对了,你怎么想到摆摊卖字?”
“家里没钱买吃的了。父亲生前说我的字好看,所以……”
赵高仲掏出身上所有的钱,足足有十金。
赵高咽着口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金子。
“你都拿去!”
“哥,能帮我找份工作吗?”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赵高仲求蒙毅帮忙,让赵高进入秦宫做文书工作。
赵高为人勤奋,精通法律,写得一手好字。
蒙毅同意了。
赵高成功通过试用期,成为秦国有编制的公务员。
虽然只是抄抄法律条文、记录案件的最底层,但赵高很高兴。
他喜欢庄严肃穆的咸阳宫殿,喜欢夕阳下的雕花屋檐,更喜欢呼吸咸阳宫里带着秦国权力气息的空气。
赵高很快等到了一个机会。
嬴政喜欢骑马射箭,蒙恬送了一匹匈奴宝马进宫。
嬴政大喜,但宝马性格暴烈,怎么也驯服不了。
好几位驯马师都失败了,嬴政正在气头上,下令鞭打驯马师。
赵高站了出来,提出他试试。
“一个抄写文书也会驯马?”众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