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我拒绝(1 / 2)
过来受死。”他冷冷的,酷得没办法形容。
“唰”的一声,如一阵白风骤起,不过不是幻灵们英勇作战来了,而是忽啦啦一家伙全跑了。但阿德斯早就提防着这一招,刀尖上的血迹未干,以己之血引发的魔法,立即在平地卷起了一个巨大的风旋,像结界般,把这个小小的山头全部封死,与外隔绝。
场内,狂风猎猎,白骷髅们仓皇之极,满场乱跳,不知道要躲到哪里去,阿德斯则像定海神针一样不动如山,宣示着绝对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白骷髅既然是幻灵,也就是怪物一类,感觉远比人类敏锐,它们如此惊慌,是因为已经从阿德斯的身上、从他的短刀样匕首上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这时,阿德斯忽然动了,缓步在场中走着,也没见他速度有多快,但总是能赶上四处乱窜的白骷髅,双手的短刀像舞动一样优雅,一刀一个,收割庄稼一样砍倒撞上的幻灵。
孤儿坐在他后方的地上,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第一次理解了“死神阿德斯”这个外号的含义。那此白骷髅们现在逃命尚且不及,哪还有时间来攻击她,所以她干脆把幽幻灵珠抱在了怀里,使劲坐在地上,以免被狂风吹走。
这个男人太强大了,希望他不要有争霸天下的野心,否则,塔撒大陆上将血流成河,寸土皆焦。看着他,这个西方人模样的异世界男人,孤儿却忽然奇怪的想起了中国古诗词,那首李白的《侠客行》。
赵客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阿德斯,难道你要灭了我白骷髅一族吗?你别忘记场内已经全是幻灵的尸体,只有骷髅王一人存活。但也吓破了胆了。
“早在八百年前,白骷髅就应该灭亡了,可惜我一念之仁,留你活在世上。”阿德斯打断骷髅王要说的话,“你活了,繁衍下无数子孙,为了你地利益,今天不惜送它们入死地。你连自己的子孙也不放过。还是下地狱去吧!”
这骷髅王,居然用自己的子孙当垫背,实在太没人性了!就算它是怪物,可虎毒不食子,怎么能做得出这样的事呢?可见脑残可耻无极限。
但是,它似乎知道阿德斯的一些秘密。可惜它来不及说了,因为阿德斯双手绞动,眨眼间,不可一世地骷髅王就断成了三四截。接着,从它破碎的胸膛中跳出来一只黑绿色的癞蛤蟆,突的一下跳到孤儿的身边,距她身体不过两、三寸。
孤儿吓得心脏差点停跳,看清身边的不是一个癞蛤蟆。而是一颗巨恶心的心脏,暗绿色的,上面布满黑色地蜿蜒血管。
“嗖”的一声。阿德斯的短刀在那颗心脏再次跳跃,试图窜上幽幻灵珠之前,把它钉到了地上。孤儿眼见这心脏似乎有生命一样拼命挣扎拨动,发出哮喘一样的声音,之后彻底寂静。
白骷髅一族,就这样彻底消失了。
“地狱也没你的位置。”阿德斯轻喃一句,充满了蔑视,还奇怪的夹杂着冷漠与悲伤。
孤儿不动,不敢动,不能动。
“快呼吸,想死吗?”她感觉阿德斯粗鲁地夺走了她手中的幽幻灵珠,也感觉那风界消失了,阳光如此明媚,山顶如此安静,可就是不能反应过来,直到阿德斯拍她的背,让她呼吸。
她连咳了好几声,抬头对阿德斯怒目而视,“你想吓死我吗?做这么恶心后事
你就不能提醒我一下?还那么用力拍我,你这是帮我杀。快拉我起来,我腿软啦,这是命令!”
阿德斯听她的语气恶劣,本想不帮她,可是看她头发散乱,小脸上白一道、黑一道地,明明吓得要死,还要硬撑出勇敢的贵族小姐作派,不禁好笑,伸手把她拉起来。不过才一松手,她又扑通一声坐回到地上。
“说了我腿软,而且又渴又饿,身负重伤,你得背我下山。”孤儿没好气的要求,其实因为脱困,她心情极为欢畅,不过表面上恶声恶气的罢了。
再看阿德斯,虽然衣服破了多次,身上外伤也多,但气度还是很沉稳,让孤儿自惭形秽,不禁恼羞成怒之下,撒娇耍赖起来。她平时对别人是不会这样的,应该算是比较温柔守礼、大方斯文地人,可唯独对上阿德斯,她就会变得非常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