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封长津(三十一):活尸夺魂(1 / 2)
一股极强的气流灌进我们所站的墓道,强劲的湖风,打了我一个踉跄。
我距离温雨阁挂着的那棵半山腰的老松,有很长一段的距离。如果想救他上来,就必须由一个人背上绳索,慢慢放下去,这样才能把他给捞上来。
我从背包拿出了一团绳索,默不作声的厉色缠在自己的身上。
“你等会儿。”张锦文阻止道:“还是我下去吧,我的反应要比你这浑身是伤的伤残人士要好吧?”
“扯一边儿去。”我将绳索在身子上紧了紧,“要是我能不下去,我肯定不会下去。你看,这附近没有一处桩子能够做为绳索的支撑,只能一个人下去,而另一人拉住放下去的绳子。同时,也得拉住下去那人的性命。”
张锦文看了看四周:“还真是。”
“你也说了,我浑身是伤,肯定使不出多大的力气,如果由我来撑住之后两个人的重量,我肯定会心有余而力不足,回头咱们三个一块儿吃了冰棍儿,还不如让他自己冻死在那儿呢!”
“嗯。”张锦文点了点头,“你说的也对,好吧。”
张锦文紧紧的将绳索盘在自己的身上,半个身躯倚在门边儿的石墙上。黑漆漆的乌云层挂在我头顶,几乎唾手可得,我站在梨花木门的边缘,小心翼翼的往下看了看。
百米来高的山崖直至冻得似铁如石一般的湖水,整个长津湖都显得渺小了一圈儿。我听说,从高处向下看会有一种想要跳下去的欲望,可为什么我却没有呢?我倒吸了一口寒气,如果我从这儿掉下去,不成肉泥,也得成肉渣儿!
我点燃了一根烟,细细的抽了一口。
“你这时候抽烟,不怕掉下去呀?”张锦文倚在石墙,准备时刻发力。
“要是我上不来了,那这就是我的上路烟了!”我睁大了眼睛,看了看张锦文,又猛吸了一口烟。
很快,手中的香烟吸食殆尽,我将烟头扔向深不见底的山崖,红亮的火星几秒钟便消失了身影。
我两眼紧睁,神经紧绷,纵身向下一跃。绳索没放下几节便戛然而止,我竖立在山体之上,依稀能够看到温雨阁的身影。我回头望了望,只见张锦文卯足了力气,死死的卡在一旁的石墙,幸好我刚才翻出了一副手套,如果直接光手拉扯绳子,肯定会扯烂一大块肉皮。
我睁着眼睛正视高空,冷冷的看着脚下这面山墙。高空的气流比想象中要大的多,同时,我的呼吸也加快了几分速度。虽然我的心脏狂跳不止,但还好没有犯呼吸困难的毛病。记得小时候,我非常讨厌剪头发,因为每次理完发,发型师用吹风机吹干头发的时候,总会把我弄岔了气。那滋味儿着实不好受,不过幸好现在没事,我原以为如此高的半空,强烈的寒风迎面而上,不把我呛岔了气,也会灌我一肚子凉风。
我往下看了看,双臂伸张在身体两侧,保持平衡。我站在高处,小心翼翼的迈出了第一步。张锦文将绳子拉扯的紧绷,我每下去一点儿,她就放下去一点,我不仅没有步履踌躇,反而一步相比一步稳。
我走了一段距离,这段路比我想象之中要难走的多,上山容易下山难,不是说说而已。陡峭的山崖参差不齐,我一脚深一脚浅,偶尔还会碰上一处只有流土的洼地,一不留神便会一脚踩空,堕下山崖。
绳索在我身体几处勒的生疼,在我腹部的一根,刚好还在枪托造成的伤口处。绳索勒的很紧,我越是往下走,失重感越大,淤伤也就越难受。
温雨阁所在那棵老松,与我越来越近,那树起码也要在这儿长了个百八十年。针叶经不住寒冬的蹂躏,已经早早褪为了深绿,老树皮褶褶巴巴,在最前端的一处树枝交错的位置,还有着一个半大不大的鸟窝。
不知过了多久,我总算是走到了那棵老松,我一个放松,便轻而易举的跪落在了松身之上。我高度谨慎的往前树上爬了爬,总算是够到了温雨阁的身体。
“喂!”我一手碰在他的身子上,身体冷冰冰的,“温雨阁!你快醒醒!老子跑下来救你了!”
温雨阁一动不动,我上下摸了摸他的身子,已经略感僵硬。我心中一惊,这刺头儿不会是死了吧?
我赶紧摸了摸他的脖颈子,所幸还有心跳,不过非常微小,非常缓慢。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他托起来,严严实实的绑在了我身上。一切准备就绪,我倒过身子,两手拉住绳索,一步一步的朝门前走去。
上坡的路能够拉住绳索,也就相当于有了一处稳固的支撑。我轻松的走过了大半截子的坡路。
张锦文独自一人承受了两个人的重量,她的手背青筋暴起,缠在身上的绳索,已经透过衣着,勒出了一道又一道血痕。
我背着温雨阁紧走了两步,终于,走到了来时的梨花木门前。张锦文见我完成了任务,一半身子倚着石墙,伸出一只手打算拉我。我立马就拉住了她伸过来的手臂,脚下一蹬,爬上了去。
我瞬间瘫软在地,张锦文也累的倒在了一旁盛放干尸的墓室门前。我来不及过多的休息,连忙解开绑在身上的绳索,使劲儿将温雨阁拖进了不会受风吹雨打的墓室内。尽管和死人共处一室,不怎么吉利,但总比在外面受冻要好的多了。我走出去,一把关上了梨花木门。
呼呼的山风总算被挡在了外面,我瘫坐在一旁,丝毫不顾身边就是一具发酵了半个世纪的干尸。
张锦文也被累的够呛,稍稍得以消失的汗珠,又涂抹在了她白皙的脸上。
“等回去,我要直奔旅馆。”她抹了一把汗,“脏兮兮的累死了,我要好好洗个澡。”
“我也要去。”我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再不洗澡的话,我都快要馊掉了。
墓室内尘土的气味很重,我们拿出了藏在背包内的暖宝宝和一块大号的帆布,仔细的贴在了温雨阁的身上,并用帆布将他包裹的严严实实。我们方才简单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虽然没有太大的伤口,但手指已经冻得发紫,能不能留住真的犹未可知。不过幸运的是,他从这么高的空中落下,不仅能大难不死,甚至还能挂在一棵歪脖老树上,这也算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我们倒在墓室,与死人相伴了整整一个小时。我们的体力总算稍稍得以恢复,我艰难的爬起身,暗地有些后悔,方才真不应该停下休息,这一下非但更懒得动了,连身上的几处淤伤,也在内啡肽的作用停止下,开始隐隐作痛。
我轻声唤了唤温雨阁,但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不过他的呼吸逐渐匀称,心跳也慢慢增强。我摸了摸他的脉搏,强劲有力,他的这条刺头儿命,总算是保住了。
“锦文,我们想办法,把他抬回去吧。”我喝了大半瓶矿泉水,也顾不上满嘴的灰尘、石头渣子。
“嗯。”张锦文缓缓起身,竟突然倒了一个踉跄。
我吓了一跳,赶忙扶住她:“你怎么了,没事吧?!”
她轻轻捂了捂额头:“安,就是有点低血糖。”
经张锦文一提醒,这我才发现,我们的干粮早就已经吃光了。我看了看时间,再过两个多小时天才会亮,现在是冬季,昼短夜长。
“还能走吗?”我迫切的问了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