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哀莫大于心死(1 / 2)
喝了酒的费明珏,通知小马去医院接海神,嘱咐给海神洗个澡,算小马加班,至于车就让小马直接开到虹桥去了。他喝酒了反正也开不了,一会叫个车回去就行。
酒过三巡,带着微醺,和林尔南道别。回到家,站在门口,他却有点近乡情怯,摸了摸手上的宵夜。深吸一口气开了门。
满室都是清幽的香水味,眉头微微蹙起,这味道对于狗狗来说是有些受不了。越靠近主卧香味越重,里面也夹杂着烟味。
醒了?轻轻推开门,只见忽明忽暗的点点星火,烟草味扑鼻而来。
“醒了怎么不开灯?”拧开灯,放下宵夜,走到窗户前,将窗户全部打开,疏散烟味。
突如其来的强光刺的菲诗用手挡住了眼睛,半响才适应,将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粗略数数已经不下十根了。
“少抽点烟,饿了吧?”坐在床沿,替菲诗将有些散乱的大波浪别在耳后,温柔的问道。
眼线微微晕开的凤眼定定的看着费明珏,似有万般衷肠、似有千般情丝,最终低头轻轻一笑,淡淡说了句:“饿了。”
“瓦罐汤,我们第一次一起吃饭的那家买的。”指指梳妆台上的宵夜。
“嗯。”点点头,菲诗掀开被,准备起,挪脚的时候却是一声轻哼。好看的眉蹙起,似疼的很。
“别动。”按住了菲诗,费明珏从衣柜里取出自己的棉睡袍罩在纤细的肩头,直接将人从床上抱起。
“要去厕所吗?”带着酒气的呼吸轻拂过菲诗的耳边。菲诗摇摇头,揽着费明珏脖子的双臂却是紧了紧。
“坐好,我去拿汤。”将人轻轻放在餐桌前。疾步去主卧拿汤。小巧的瓦罐被一个冰袋包着,取出时还很烫手。去厨房拿了勺递给菲诗。
“尝尝看,这么久了也不知道味道有没有变?”黝黑的面上带着隐隐的期待。
菲诗搅了两下,熟悉的香味让她不用看就知道瓦罐里是肚包鸡,只是她爱喝这个汤却不爱吃这个里面的肚丝。
“肚丝我让服务员挑了,鸡肉也是你爱吃的爪翅。”一阵醋味传来,一小碟醋被推至菲诗面前。
“谢谢。”喝了一口汤,味道真好,暖暖的让她有些想哭,眨了下眼睛,勺了一个翅膀,放在醋碟里。她爱吃醋,尤其是香醋,入口酸,酸中回甘便是她最爱的感觉。
“傻瓜,我们之间还要说什么谢谢。”看着菲诗鬓边的发又散落下来,大掌轻柔的顺起别在耳后。这份小心翼翼是费明珏十年来第一次感受到。
今天看见菲诗摔倒在地,他的心突的一揪,有种不自觉的恐慌。这种恐慌就像是接到筱筱出事的那一刻那样。匆匆赶到医院,当医生摸骨时那不愿握着他的手却死死揪着自己衣角,强忍疼痛一声不吭的表情更是刺痛了他的心。
曾经粘着他的那个菲诗似乎不在了,这个发现让他莫名的恐慌,当他带菲诗回家到达楼下时,菲诗的话更是让他收紧了抱着人的手臂。
“送我回小别墅吧。”埋在怀中的人淡淡的说道。清清淡淡的语调让他莫名来了火。
一心想和菲诗撇清关系的他第一次执拗的将人抱上了楼,放上床、拿药、端水,直到菲诗躺下睡觉,两人没有一句交流。
烦躁不已的他在客厅抽烟,这种压抑的沉默让他无所适从,随后便是小霸王的电话把他叫去了学校。
在小霸王找蛛丝马迹的时候,他的心忐忑不已,为什么会觉得恐慌,是因为心底里对菲诗的偏见吗?一无所获的结果让他松了一口气却又觉得汗颜。仿徨的心使他找了林尔南喝酒,结果频频走神,喝酒喝得索然无味的林尔南将他赶了回来。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去绕道去买瓦罐汤,是想弥补还是想讨好?直到拎着汤站在家门口,他才发现,自己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被这个风评不好的女人进驻了。
只是伊人仍在,心已远离。
低着头啃着翅膀的菲诗,筷子一顿,片刻继续,没有一言半语。
“菲诗......”温热的呼吸自细嫩的脖子后面传来,一双大掌箍上了纤细的腰间:“我们......试着交往吧?”妖娆的嗓音带着试探。
凤眼看着手上的鸡翅膀,红唇轻启:“我是什么样的女人?”
“市侩、狠戾、毒辣、善于算计、攻于心计、城府极深,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低低的气音缓缓的说着上流社会对菲诗的评价。
“呵,了解的挺多,你还忽略了一点。”纤细的手执着汤勺,喝了一口:“我还是个善于用身体换取情报的毒妇。”
身后的呼吸一滞,箍在腰间的大掌倏地一紧,勒的她有些透不过气。菲诗轻笑,笑的嘲讽且市侩。
“......你......不是这样的女人。”察觉到菲诗的疏离,费明珏苍白的回道。
“噗通”菲诗将勺扔进了小瓦罐,瓦罐里汤汁四溅,溅在袖口与白皙的手上。
“小心烫!”身后的人一把抓住了被汤溅到的手,赶紧用手将汤汁抹了,查看:“还好,还好,当心点,不要再受伤了。”刚想放下去,却看到白皙的皓腕上一道伤痕,怜惜的用手轻抚。
“是海神扑的吗?你今天的香水味很好闻,但是对狗狗来说太浓了。”菲诗一僵,手腕动了几下,想挣脱。
“这是怎么伤?手链拉伤的?”将袖口往下撸,露出了那圈撕拉伤。菲诗的手缓缓握紧。
“下次不要带手链了.......”费明珏突然瞪大了双眼,眉心拧的死紧。
菲诗倏地抽回手,胸膛起伏的频率明显加快。
“那个皮圈......”艰难的问出口,心里却在拼命的呐喊,告诉我不是你!告诉我!
“我的。”静默半响,菲诗放下袖口,很爽快的承认。
血色从黝黑的面上褪去,不敢置信的后退一步:“为什么?!”
“因为我讨厌她。”嗤笑一声,菲诗看着前方,淡淡的说道。
“她只是个单纯的孩子。”24岁,比自己小了十多岁,不正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吗?
“单纯?瞪着那双很清纯的眼睛是吗?说话软绵绵的,即使生气也是软绵绵的,像在撒娇是吗?她的天赋甚至超过你的亡妻筱筱是吗?”
“因为这双眼睛,你被她吸引不是吗?”伸手在身上摸了一圈,却是没摸到烟,急切的又勺了口汤,灌下去。
“我!”费明珏语塞,初见小妹的时候,他确实被那双不染尘埃的眼吸引,因为那双眼太像筱筱。
“每个人都喜欢她,因为她阳光、热心、淳朴。她就像那阳春三月的太阳,让你沐浴温暖的同时又不觉得灼热。而这恰恰是我最厌恶的,我虚伪、自私、声名狼藉!宛如一只生活在阴沟里见不得光的老鼠!她的纯真让我自惭形秽!”菲诗抱着头歇斯底里的嘶吼。
费明珏痛苦的闭上眼睛,嗓音嘶哑且费力:“我眼中的菲诗,坚强、勇敢的让我心疼,聪明、调皮活泼的让我无奈,她的过去如何,我并不在乎,因为我一直认为人生在世总有许多的不得已,无愧于心便是最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