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桃花宴:诗成泣鬼神(1 / 2)
林芙蓉脸上的笑容险些保持不住,此时此刻,绝对是她从小到大最最后悔的一刻。
为什么?为什么她当时没制造点意外,让林傲梅那个死丫头赴不了宴呢?一心只想让她在宴上出丑。
现在好了,林傲梅出丑的样子还没看到,反而给自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刚刚是在花园,现在是在心雨亭,林傲梅的出现,都让自己原有的光芒生生少了一大半。搬石头砸自己的脚,骄傲如林芙蓉,怎么可能甘心?
她不甘心啊!
指甲陷入肉里的痛楚,虽让林芙蓉温和的神色不至于消失,挤出的笑容却多了几分勉强,走近林傲梅道:“二妹,你去哪了?你不识路,切不可随意乱跑,让我好是担心。”
林傲梅抬眸凝睇着林芙蓉,眼中满含笑意,看得林芙蓉心中一声“咯嗒”,猛的意识到不对,想要补救,林傲梅却抢先开口道:“大姐姐,我一直在池边啊。姐姐在亭中,我本想要过来找你,却挤不进来,又担心姐姐待会找不到我,所以不敢乱跑!”
众人恍若大悟,怪不得林二小姐好像对这奢靡的别院毫无兴趣,就静静在坐在池边呢!
原来是怕自己的姐姐找不到自己,即使感兴趣,也不敢随意乱跑,怕姐姐找不到自己而担心,真是个心思周全的可人儿。
不过,相比之下,林芙蓉的做法,就显得不太厚道了。
自己往心雨亭凑,将第一次来桃花宴的妹妹抛之脑后,连她一直在池边等着都不知道,只一门心思挤进心雨亭作诗,大出风头。这会又说在担心林傲梅,傻子才会信。
若没人提起林二小姐,恐怕林大小姐都忘了自己还有个嫡妹也在宴上吧!
目光都从林傲梅身上回到了林芙蓉身上,不过,原先赞扬的眼神,此时却已变了味,看得林芙蓉好一阵心塞,不知所措,却又无言可辩,小脸带上了一阵微微的惨白。
自己何时受到过这种别样质疑的眼光?今天这一切,都是拜林傲梅所赐!该死的林傲梅!她不会让她好过的!
田思渊局外人似的看着众人被林傲梅牵着鼻子走,暗自笑笑:这个林傲梅,真是半点亏都不肯吃!
林芙蓉的本意,是要把众人的注意力引回自己身上,话语中又不着痕迹的指出林傲梅不懂规矩,到处乱走,没见过世面。
岂料林傲梅三言两语便将众人带离了她设想的轨道,林芙蓉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复返,还被咬了一口。
不过,林傲梅可不是狗,说她是狡猾的狐狸更为妥切些。
“原来如此,倒是姐姐疏忽了。”跌倒了一次,林芙蓉绝不会容许自己再跌倒一次,稳了稳心神,端正了笑容,带着些愧疚与自责,满怀歉意的道。
不为自己辩解,也不再装得有多担心,落落大方的姿态,似乎她并无私心,光明磊落,真的只是一时疏忽而已。
那满怀愧疚的姿态,如同被春雨冲刷而盲目无助的海棠花蕾,楚楚可怜。
不得不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怜香惜玉,与生俱来。众人心中的那份质疑顿时少了一大半。
林大小姐有自己的好友,一时无意疏忽了嫡妹也并非什么罪不可赦的事,再加上她也并没什么坏心思,更是情有可原。
她本来就愧疚了,若再指责她,不是让美人更加心伤?
“这是在沐府别院,林二小姐即使不认识路,也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林大小姐不必如此愧疚!”
一位看似风流洒脱的公子最先看不过美人“内疚”,开口安慰道,随即引来无数的附合声。
林芙蓉脸上的内疚神色才渐渐消散,眸含春水清波流盼,感激的望着众人。
“柒芷?你居然还在宴会上,这可是稀奇事!”五皇子詹玄辉看到柒芷公主走来,略带夸张惊讶的调侃道。
詹玄辉年方十五,是宫中贤妃娘娘所出,因年龄相仿,和柒芷公主也比较合得来,相互打趣调侃,也非什么稀奇事。
即使柒芷公主的闺名唤“詹菀菱”,但“柒芷”二字,却是皇上亲封。所以,就是亲密的人唤她,也是唤的封号,而非闺名。
“我在这里很奇怪吗?我不就逃了去年一次?用得着记得那么清楚吗?”见到是詹玄辉,柒芷公主不甘示弱的回嘴道。
田氏权倾朝野,在宫中,皇后向来一支独大,加之又有大皇子傍身,更是跋扈专权。
淑妃和贤妃暗中联盟,才能在后宫谋得一席之地,所以,连带着柒芷公主和五皇子也比其他兄弟姐妹来的亲厚些。
“那是因为到了去年你才来参加桃花宴吧!三年前你的年龄就到了,却吵闹着不肯来,去年好不容易来了,居然中途溜了,今年还在这,不是稀奇事?”五皇子好心的解释道,惹来了柒芷公主恶狠狠的一记白眼,这才讪讪歇了口。
“好啦!今年不是没溜了嘛!你们刚刚都在嚷什么?又要找林二小姐干嘛?”柒芷公主状似无意的问道,众人这才想起他们的目的来。
“哦,是这样的,你看!”五皇子将桌上的一首诗词递给柒芷公主,解释道:“这是林大小姐题的诗,以诗咏诗,实乃难得的上上之作,众人只是好奇,林大小姐如此才华横溢,林二小姐是怎样一位佳人罢了!”
这话说得实在含蓄,只是好奇?恐怕不止吧!
柒芷公主伸手接过,洁白的宣纸,散发着淡淡的墨香,一手簪花小楷,笔致清隽,呈现于纸上:
诗。
绮丽,多姿。
俏棠影,妩蕉枝。
高山琴醉,流水情痴。
咏春添叶翠,赋秋叹花奇。
清风闲云共和,明月孤星有知。
敢与阳关唱别离,堪向红豆诉相思。
宣纸上呈现的,居然是一首体裁最为考究的一七体诗,以诗赞诗,想必是今年宴上诗赛的命题,题材倒是十分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