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要打官司(1 / 2)
她最后这几句话是问顾寒林的,顾寒林和尹秋歌一直都在听着江淑英和尹秋蕙在商量这件事,听到尹秋蕙问她,他眨着眼睛说:“姐姐,大富大贵是什么?”
“这……”尹秋蕙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一个五岁的孩子解释这个词。
小寒林没有继续问她,接着说:“姐,我只想跟着你,只要不饿死冻死就行,我不会吃很多的,我会吃很少很少的,姐,你不要再把我送走了,好吗?”
这孩子这几句话说的,听得尹秋蕙心里发酸,她虽然老是凶他,怪他冲出来受了伤,给她惹了这么个大麻烦,可是心里也有些小感动。
毕竟在她孤军奋战的时候,连她的母亲和妹妹都没有站出来帮着她,可是寒林一个不到六岁的孩子竟然勇敢地替她挡了尹满堂的巴掌。
尹秋歌听了寒林的话也眼圈发红:“娘,你听寒林说得那么可怜,你就留下他吧。”
江淑英也有自己的算计,这个世界上,反目成仇背信弃义的事多了去了,白眼狼的故事也层出不穷,可是秋蕙都已经办过领养手续了。
她叹了口气,道:“那就留下吧,不留下也不行,你都办了领养手续了。可是留下他,又怎么办呢?我们娘仨眼看着都没有地方趴了,你再收养他,我们到哪里住呢?”
“娘,怎么啦?张世蓉又去我们家闹了?”尹秋蕙一直担心这件事呢,她知道她们不会罢休。
“我们早上来的时候走路上遇到了奶奶,她说那房子当年是她给爹爹买的,那房子是她的……”尹秋歌红着眼睛说。
“那就跟她们打官司,这房子还是我盖的呢,怎么就成了她的?”尹秋蕙气道。
她对这个有年代的婚姻法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个时候婚姻法还没有修改,女人离了婚,不仅家产对半分,还有赡养费,还有精神损失费。
若干年后婚姻法做了修改,那个时候女人才惨呢。
一个女人离了婚,除了带走自已的嫁妆外,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精神损失费?什么赡养费?统统没有!
若是孩子判给了男方,女人还要给男方抚养费呢。房子什么的,如果不是婚后财产,女的什么都得不到。
这就是说,一个女人如果找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再给人家生了孩子,不仅从一个黄花大闺女变成了不值钱的二手货,不仅要净身出户,还要每月给抚养费。
那是白给人家生了孩子,做了一回生育机器。还要一年给一定的抚养费,值到孩子年满十八岁。
她前世的母亲有个表妹,她的表姨,就是婚姻法修改后的最典型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