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身不由己(2 / 2)
呃,三天之内,干掉刘珩。
我知道了。
需要尽快策划方案,及早动手。
能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来给我下任务,这是比剑婴更可怕许多的人,他完全有能力自己出手,之所以还来找我,那定是组织安排的考验。
刺杀张昊已经失败过一次,这次如果再失败,恐怕我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所以,我需要小心谨慎。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让大小姐知道,我也不方便带着她行动啊!
只是她暂时还不愿意自己坐船回栖霞去,所以,这三天,我叫她自己先在此地逛逛,不要乱跑,做好打扮伪装,不要给官府的人认出来捉了去。只要她不出什么意外,等我回来,再带她一起去嘉兴。
宁波旧称“明州”,到本朝时,为避国号讳,太祖皇帝采纳他人建议,取“海定则波宁”之意,将明州府改称宁波府。
知府刘珩,经打探未听得此人有什么必杀理由,甚至民间传言,说他“极是个清廉的官”。
那他,他为什么该死呢?
这当然不是我应该考虑的问题。
我只需要执行命令。
否则,该死的人就是我了。
我杀刘珩的时候,他刚判完了一桩案子。
有个叫贾老实的财主因为家产纠纷被族里几个兄弟告了。
他家的财产,都是自己的叔父贾太监退休前挣来的。几个侄子,按说都有份。
可是贾老太监只把财产留给了贾老实。
因为贾老实有个媳妇儿叫金瓶儿,生得貌美如花,人也机灵,很是精明能干,从前还是吏部侍郎的小妾。
那年,吏部侍郎暴病身亡。这个金瓶儿,被贾公公托人做媒,把她说给贾老实娶过门做了大太太。
一般人都以为,是不是因为金瓶儿擅长持家,所以贾公公才把财产留给了他男人贾老实一个?
其实不然,贾老实不过是个幌子。真正原因是贾公公原本就要把财产留给这个侄儿媳妇金瓶儿的。
至于为什么,呵呵,往阴暗处想想就知道了。
据说,贾公公、贾老实、金瓶儿三个人住在一处院子里,贾老实却经常在外眠花宿柳,许久不回家。
贾公公死前留给贾老实多少银子、现货没人知道,这几个兄弟明明白白能看见的,只有他住的这一座三进三出的大院子。
但他这几个兄弟不干,在贾公公死后,一齐来闹,非要重新分配财产。
于是他们告状,要官府判决,让贾老实把贾太监生前留下的银子、财物全都拿出来,如数平均分配,再卖了这座院子,把卖得的钱也平分。
贾老实自然是没什么能耐的,兄弟们来告,他也没甚法子。但金瓶儿可不是省油的灯。她于是打点银子,托付了人,直上京师。
对外只道:贾公公留的这房子是在,但银两财物,早就在办丧事时用度完了。
所以,这回刘珩断案,这个“极是清廉”的知府老爷也并没有去做多细致的调查取证,而是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了判决:
第一是,银两无可稽考。既然已经用完了,那就将这房产估价变卖,平均分给贾家众兄弟。
第二,那几个兄弟还要紧追银两财物不放时,刘珩大怒,喝道:“你们这厮少打!当初贾公公在时你们怎么不来告状?如今人死多时了,却来骚扰?”
就这样,只要贾老实把房子卖了,分给几个兄弟,就草草结案了。
刘珩的判法,是否公平?我没有兴趣。但我知道他绝对是按上面的意思判的。
呵,金瓶儿,上面有人啊!
正因如此,才听说,这回案子虽是刘珩断的,但金瓶儿却没给他送一文钱。
呵呵,“极是个清廉的官”,好呀!
这里“清廉”原来就是搞不到钱的意思呀!
穷鬼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