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2 / 2)
啊啊,我投降了——路兰紧抱贺甜代替高举双手。
事到如今,我还能够说什么?
能做的事只有抱住她。
「……你可以拒绝我也没关系喔?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说出这种话的贺甜声音里带着鼻音。路兰忍不住将鼻子和嘴唇埋进乱七八糟的头发里。贺甜还在哭。路兰连额头也贴上去,然后——
「……咦……?」
「……哎呀……?」
贺甜的手臂突然离开路兰。
与刚才说「别离开我——!」的情况相比,贺甜离开路兰的举动真是干脆。
哎呀、哎呀、哎呀——贺甜本人也不可思议地回头看向身后的人影。而且不是一个人。贺甜当着吓了一跳而屏息的路兰面前被拖开、拉起身子。
「就是这个人偷了我的脚踏车!」
她被迫站在伸手指认的少年面前。
不知何时天桥下停着警车,红色警示灯不断闪烁四周。遭到强行拉起的贺甜身边被穿着制服的治安员团团围住。
「等、等等!你在说什么!我、我不是说了借一下吗……用完会还你……」
治安员一脸严肃地以无线电彼此联络。少年伸出双手指着贺甜:「绝对没错!我在便利商店前停下脚踏车时,就是被她抢走了!」
路兰总算了解这是怎么回事,「不、不不不!」连忙跟着起身,走近贺甜想要解释情况,却被治安员用背部挡住,只能够听见贺甜拼命解释的声音。
「不是的,你们弄错了!我有十分要紧的事……等一下!我说等一下!让我解释清楚!等我解释完之后,你们一定能够理解,这是有原因的,啊、等、呀啊!」
贺甜当着路兰面前被按进治安员的车里。好厉害,亲眼目睹逮捕现场……而且还是刚才答应在一起的心爱女朋友……现在不是说这种话的时候。
「贺甜同学!拜托你们等一下,请听我说!贺甜同学!」
「路兰同学!打电话——!打电话到我家——!」
「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知道你家电话!对不起,真的拜托你们等一下!」
去去去。一名女治安员在万里面前伸出手指左右摆动,只说了一句:「不能等!」
......
林田家的长男,而且就叫做「大哥」的那个人,路兰在上高中之后没多久就认识了他。
和路兰一起加入田径队的同班同学林田,也就是琳达,带着莫名嫌弃的表情说:「那个人,其实是我家大哥啦。」
一边这么说着,她的手一边指向大哥。
当时,大哥义务担任和田径队一起在球场上活动的足球社教练。
毕业于路兰他们所就读的高中,同时也是足球社毕业学长的大哥,那时正就读于某大学的三年级。虽然根本没想过他竟会是琳达的哥哥,但路兰倒是从以前就知道这号人物的存在。打从第一眼看见他时就曾心想:这教练打招呼时的嗓门还真是大得异常啊。
他总是一身穿旧了的运动服,比谁都早出现在漫天尘埃的运动场上,像个门神似的站在那里等足球社员们冲上来集合。
「喔咿!」
接着,他便如此对每个人发出玉皇大帝灌雷轰顶似的声音大吼。一边收起下颚点着头,一边燃烧着热切眼神「啪啪」拍打着那双大掌。社员们也毕恭毕敬地跟着吼出声音予以回应,通常就这么缓缓形成集团,然后开始做起简单的训练。足球社的社员们声音总是那么沙哑,或许就是拜此之赐吧。
关于那句大吼究竟是什么意思,有人说是「MyBoy!」,也有人说是「MyBall!」,更有人说那是「快给我过来!」的催促怒吼。不过也有人表示,那根本只是他为了提振精神而大喊的「喂!喂!」而已。
肌肉男外表,使他看来简直像游戏中的大金刚。很有体育人架式的大块头身材,加上足球员特有的腿,令大哥全身上下都散发着类人猿动物平易近人的氛围。再怎么拍马屁也绝对称不上修长的猩猩家族外表,和他那纤瘦高跳的妹妹琳达几乎给人完全相反的印象。他们两人长得真是一点都不像。
很快的,大哥似乎注意到他们俩的视线,轻轻朝这边挥挥手,脸上浮现和蔼可亲的笑容,粗哑的声音也对他们送上一记吼声轰。
然而亲妹妹琳达却丝毫不给面子地皱眉露出「哇,真讨厌」的表情,一边甩着绑成马尾的长发,一边嘀咕着「好丢脸」,转头对大哥不理不睬。
无人回应的吼声,也只能空虚的在空气中回荡。棒球手套似的大手和僵掉的微笑,都落寞地失去了对象。
由于场面实在太尴尬了,路兰只好慢半拍地接受了大哥的招呼。随后跑到大哥面前,有样学样地模仿足球社员那样用尽全力大吼一来回应他。
一听见这个,大哥露出高兴得不能再高兴的表情。森林里的大猩猩见到香蕉时的喜悦也不过如此吧。此时的路兰学到了一件事:野生动物基本上都是怕寂寞的。或许是因为想要在自然界中生存,就必须避免孤立于族群之外这个致命弱点吧。
从此之后,大哥和路兰成了一打照面就要彼此怒吼招呼的朋友。有时大哥还会以几乎撞碎路兰肩胛骨的方式碰肩示好,有时则会愉快地问:「怎么样?有没有好好在做啊?」但就算反问他:「做什么?」他也不回答。到最后,连大哥都开始叫琳达为琳达,路兰都搞不清楚这是什么跟什么了。
直到大哥找到工作辞去社团教练为止,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之久。
——嗯,只是这样而已。
说起来,真的就只是这种程度的交情而已。
「大哥他人这么好却遭到这种背叛,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啦!」
升上高三那年的某个夏日。
路兰对着身边的琳达侧脸,狠狠地撂了这句话。一种近乎义愤填膺的情感,使路兰的声音歇斯底里地拔尖。就算和大哥「只是那种程度」的交情,路兰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热气蒸腾的道路上,两个自以为是名侦探的小孩。
将身体缩起来躲在电线杆与盆栽中间的缝隙,不顾那颗应该准备考大学的重要脑袋瓜曝晒在大太阳下,已经这么过了一小时了。
琳达晒黑的脸颊,滑过一道从太阳穴附近滴下的汗水。困惑的眼神不看路兰的脸,而是落在脚下的影子上。嘴唇轻轻翕动。
「我知道,不过你冷静一点。」
路兰也在口中低嚷着「你这是什么意思」。
说起来这件事,明明是琳达自己说「想跟你商量一件重要的事」而告诉路兰的。还说什么「或许需要你的帮忙」。
「那个人外遇了。她背叛了大哥。我绝不原谅她。」抖着嘴唇说出这些话的人,明明是琳达自己。
大哥出社会的第一年,从琳达那里得知了他决定要结婚的消息。记得没错的话,那时是梅雨季节。路兰还记得在绽放着浅色绣球花的校园里,琳达一边望着雨丝流淌的玻璃窗外,一边告诉了自己这件事。
那时,路兰打从内心祝福大哥。心想,既然能被那样的大哥所爱,同时也能理解大哥的好,对方一定是一位出色的女性。听说结婚典礼打算在秋天枫叶最美的季节举行,路兰也在脑海中想像着那一定会是非常美好的一天。在鲜艳落叶纷飞的蔚蓝天空下,一对幸福的年辎夫妇即将就此诞生。这么一想,连因下雨而带来的寒意都能抛到脑后。
然而同一年夏天,大哥的未婚妻就背叛了他。
为了参加大型补习班举行的模拟考而前往陌生城镇的琳达,无意间发现她去和别的男人见面。
琳达说,想拍下足以当作证据的照片。只要掌握不动如山的证据,就能将事实昭告大哥和双方亲友,要对方负荆请罪。琳达这么说着,一副想同归于尽的样子。婚事既然告吹,一定要那女人付出连生活都无以为继的庞大慰问金,还要她一辈子背负着不贞女的烙印,孤独落魄至死。
琳达这句话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老实说,路兰甚至觉得她有点恐怖。
原本如此愤怒得几近发狂的她,一旦带路兰来到目击外遇现场的那栋公寓,还用手机拍下大哥的未婚妻和男人挽着手走进去的照片之后,琳达突然变得像是一颗泄了气的皮球。嘴里不断反覆叨念着「等一下、等一下」,人就那么蹲在地上动都不动。
反而是路兰,因为亲眼目睹了外遇现场,整个人是怒上心头。一看到那明显有一腿的男女,再一想到被他们当成笨蛋糟蹋的大哥,路兰实在是愈想愈控制不了这一肚子火。太低级了。这种事,实在太过分了。路兰甚至想要干脆闯入公寓,拍下更能确实证明外遇事实的照片。毕竟光是手牵手走进公寓的照片,想要狡辩的话,还是有可能被找到藉口脱罪吧。
没想到……
「……问你喔,刚才那挽着手的照片,路兰的手机也拍到了吗?」
「拍到啦。拍是拍到了,还是应该拍下更具决定性的证据吧?」
「你可以把那照片删掉吗?」
闻言,路兰错愕的张大了嘴,不解地望着琳达。
但很可惜的是路兰并未听错,证据就是琳达正打开他的手机。
「等等!咦?你要干嘛啊?」
还来不及阻止,她就把埋伏许久好不容易拍到的照片给删了。
「抱歉,我改变主意了。」
琳达终于抬起头,黝黑的肤色竟变得苍白。
「我决定戴上大人的假面具。」
一时之间,路兰不知该如何回应。
在这几分钟内,琳达的心境究竟起了何种变化,实在是无法揣测。更完全难以理解,只能呆望着她那张甚至可用冷漠形容的脸。
大人的假面具?那是什么?具体而言是怎么一回事?连这些疑问都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