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合欢铃(1 / 2)
清晨,天刚蒙蒙亮,天璇女帝的寝殿无俦宫前,四名女官便带着二三十个宫人轻推殿门,悄无声息地鱼贯而入。
金色床帐中的少女,该是被惊扰到了,翻了个身,一只雪白的小脚带着清脆的铃铛声,从帐下蹬了出来,那脚上的脚趾,颗颗如珍珠般白嫩圆润,足背弓起完美的弧线,肌肤细腻,如婴儿一般,而纤细的脚踝上,则戴着一只嵌着九色玉石的金环,上面拴着一只小小的金铃,以古篆刻着两个小字,“合欢”。
“陛下,该更衣上朝了。”领头的女官,在御床前跪下。
里面传出软糯的哼唧,露出来的小脚嗖地缩了回去,“烦死了,不去!做皇帝真烦!到底什么时候能让朕睡个懒觉!”
“禀陛下,昨日休沐日,您刚刚睡了一天。况且,摄政王殿下已经在外面恭候多时了。”女官言语恭顺,却并无敬畏。
比起赖床的女帝,她们畏惧和效忠的,是门外的那位。
“讨厌!说不去,就不去!告诉楚云城,就说朕头疼!”
“头疼也得去!”寝殿门口,一声清喝,殿门被人无情的推开,清晨的日光下,立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跪在床边的女官带着宫女,立时齐刷刷转身,“拜见摄政王殿下。”
天璇国的风俗,男子极是爱美,衣装发饰崇尚繁复精细,花样层出不穷,可偏偏楚云城一身简洁,仅仅头戴白玉五龙冠,一袭墨色缠金朝服,腰系白玉带,倒是与龙都那边的男子风格相似。
那朝服上,以金线绣着四爪苍龙,是皇朝龙帝钦赐的服制,意味着在龙雀四国,他有资格与四位国君平起平坐,享受龙雀皇族的礼遇。
然而,越是简单,便越是衬出天然雕饰之美,这是一个只需看上一眼便令人如沐春风般的男人,满月冠玉般的容颜,无需动容,就可令人间风月尽失颜色。
温润如玉,君子如珩,大概就该是这副模样。
可谁若是真的将他当成温润公子,就大错特错了。
楚云城大步走到御床前,毫不避讳的掀了帐子,伸手抓人,那里面立时一阵鸡飞狗跳。
跪在地上的女官们,识相地垂头回避,三年了,女帝自从行猎归来,就成了个熊孩子,这种起床大战,几乎每天都要上演。
“楚云城,你个王八羔子,你轻点!还我被子!”
“更衣上朝还是就地扒光,陛下自己选!”
“住手!”帐内少女一声断喝。
接着一个娇小的身形,蒙头乱发,一头从缀着大颗红绿宝石的金帐中栽了出来。
她蓬乱柔软的发丝下,藏着倾世的眉眼,花瓣样的唇,调皮又带着挑衅地一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