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钳花小包(1 / 2)
如果你看到这行字,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 此为防盗章 余锦年帮腰不好的周公追了一夜的蝴蝶, 好不容易捉到周公面前, 周公笑吟吟地给了他一件奖赏。余锦年接过装奖赏的小锦囊后,抬头一看, 周公竟长着一张绝美的脸, 他冲着这张脸眨巴着眼, 末了还捏了人家的脸蛋,奇道:“咦……季鸿, 怎么是你?”
刚捏完, 就被在梦里兼任周公的“季鸿”一巴掌拍醒了。
他睁开眼,没看到同床共枕的季鸿,却看见自己枕边有一小把不知道哪里来的红花生, 各个儿染成娇艳喜庆的颜色,他睡眼惺忪, 迷蒙着揉了揉脸, 突然惊奇地抓起这把花生, 蹬上鞋子就往外跑。
“——季鸿!季鸿!”
此时天已大亮, 一碗面馆也已下板多时, 季鸿站在前堂,忽听见后院有少年的呼声,以为出了事, 忙放下碗筷抛下新进门的食客, 向后迎去。
撩开隔帘, 迎面就撞上了衣衫单薄的余锦年。
少年头也未梳,衣也未披,兴冲冲问道:“周公送我的神物,吃了能长生不老吗?”
季鸿定睛看向他手里的东西,顿时脸色微暗,无甚表情道:“胡说什么周公。”紧接着便拽住余锦年的手将他推回房间,打开衣柜取出一套外衫:“穿衣。”
余锦年顺从地把手伸进袖子,笑眯眯地说:“不是周公送的,是你送的?昨天我睡着了以后,你是不是跟我说话来着?”
“没有。”季鸿一派淡然。
“嘿嘿。”余锦年笑道,“谢谢你。”
季鸿自知被拆穿了,也不多说,微微抿唇:“出来吃点东西吧。”
说到吃东西,余锦年才想起来自己睡到日上三竿,早已错过了开业准备朝食的时间,顿时痛心疾首,对他这种穷苦百姓来讲,晚起一个时辰都是损失啊!
余锦年惆怅地推开门,就闻到一股别样的清香,前堂一如既往的热热闹闹,碗筷交错之声络绎不绝。他惊奇地跑到前面去,发现今日来吃朝食的人竟比往日还多了不少,每人的面前都有一碗香喷喷的米粥。
“店家,结账。”一妇人扬声唤道,她一手领着儿子,一手摸出几枚铜钱。季鸿撩开隔帘走过去,那妇人付了钱,抬头见是季鸿,登时耳颊粉红,柔声细语道:“季先生,今日怎么是你呀,小年哥儿呢?”
“他就来。”季鸿数出六枚铜板,将多出的一枚还给她,“你多给了一枚。”
“诶呀,不好意思的呀。”那妇人低头笑了下,笑得那叫一个温婉贤淑,才伸手去接钱。
这哪是不好意思,这分明是故意给错的!
余锦年愤愤地盯着那妇人离开,才一错眼,季鸿便端出一份粥来,随风飘出之前所闻到的味道,他新奇地跟上去看,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入口除了浓郁的米香之外,又隐隐有着茶的清味,口感柔糯清甜:“这是什么?”
季鸿道:“茗粥。”
茗粥,就是用茶叶烹制的粥汤,以粳米为主,配有绿豆、花生、松仁等,都是能够饱腹充盈之物。这粥是将陈茶入水煎汤后,加入粳米与果仁小火熬制,炖至软烂盛出,煮得水米豆类相融,除了本有的香气之外,又添了许多雅致风味。
以前吃不下东西时,季鸿便会命人在房中慢慢熬一碗茗粥,自煮自吃,做法是他从书上看来的,但往常有小厮替他烹煮,他自己却从未亲自动手尝试过,早上见余锦年睡得香甜,他不忍将少年叫醒,才有了今日“一碗面馆”有粥无面的景象。
这碗茗粥温得恰好入口,虽熬得有些不尽如人意,水多米少,入口不够稠滑,但就季鸿的水平来说已经是感天动地了,余锦年飞快喝完,点头道:“这个好喝,以后可以加入我们家的豪华套餐里了!”
“豪华套餐?”季鸿不是很明白,但少年喜欢喝就好。
余锦年笑起来:“以后你就知道了。”
喝完粥,他便到厨房抓紧时间做面,早饭虽说让季鸿用一碗茶粥给糊弄过去了,接下来一天的生意却不能再懈怠了。一碗面馆之所以只卖面,其实是因为开店的徐二娘只会做杂酱面,其他菜色堪比黑暗料理,但是自余锦年来后,面馆里已渐渐多了许多菜品,杂酱面已不能满足余锦年的野心了,而他下一步的打算,是将店面扩大。
不过这是后话了,当下要务,是先将何家的药膳做好。
既然已诊出何二田是阴虚咳嗽,这治法便得是养阴清热、润肺止咳,余锦年出门买了材料,一回来就钻进了厨房,至季鸿进来时,他正捣鼓一袋柿霜饼。
成熟柿子剥皮来曝晒,月余成饼,再月余上霜,即可得绵软甘甜的柿饼,而饼上那层白霜即是柿霜,其性寒味甘,归心、肺、胃经,有清热润燥化痰之功。
他还顺路买了许多葡萄,洗净后就让穗穗拿去了一盘,他往自己嘴里塞了一颗,也给刚进门的季鸿塞了一颗。这时的葡萄虽酸甜可口,但籽却很多,余锦年两手都忙着,正愁葡萄籽往哪里吐,季鸿将手伸过来:“帮你扔掉。”
余锦年僵住片刻,实在是没勇气吐季鸿手里,于是喉咙一滚,硬生生将籽吞下去了,干巴巴笑道:“算了,也可以吃的,美容养颜……”
季鸿:“……”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男人脸上好像有些……失望?
余锦年晃晃脑袋,赶出这种奇怪的想法,他一边洗着薏米和山药,将方才出门听来的新奇事说给季鸿听:“话说我今日去平康药坊买药材,恰好碰到县令府里的两个大丫鬟也去抓药,她们说……唔,这颗有点酸,旁边那个,那个紫的好吃……”
季鸿又掐了一颗葡萄喂给余锦年,他嚼吧嚼吧连皮带籽一起吃了,又继续说:“听闻京城郦国公家的小公子病入膏肓,连御医也瞧不好,当今圣上下令寻民间圣手,赏金百两,为小公子治病呢!”
“……嗯?是吗。”季鸿神色有些奇怪,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是呀。”余锦年点点头,“县令为此,正派人四处寻访名医。”
季鸿又是嗯一声表示听见,就完了。
余锦年自讨没趣,只好低头将切碎的山药与薏米一起,捣成粗渣,加水熬制,待熬烂时投入打碎的柿霜饼熬化,这是第一道药膳,名为珠玉二宝粥,其中山药薏米补脾肺却不腻胃,并柿霜甘凉润肺,合用有补肺健脾之效,治一切阴虚之证。
第二道药膳叫“水晶桃儿”,是用一斤核桃仁,放在饭甑里蒸熟,然后碾碎与柿霜饼同蒸,待柿霜融入核仁之中,即可取出晾凉食用,可补肺益肾,金水相生。
然后他便吩咐季鸿,将旁边称好的等量天冬、麦冬放在药罐里上水煎浓,最后入炼蜜再沸,凉后封罐,以匙剜服,这就是第三道药“二冬膏”。
三道药做完,他回房取来笔墨,托季鸿将他今天做的这几道药膳方子写下来,好叫以后何大利家也能自己做来吃,当然,这“诊金”也是要按方来收的。
“二冬膏,珠玉二宝粥,水晶桃……”余锦年念着,看季鸿一笔一划地写着,他突然话音一转,问道,“诶,郦国公听说是当今贵妃的娘家,真的么,郦国公家姓什么?”
季鸿笔下甚稳,眼也未抬,云淡风轻道:“姓王,许是真的吧。写好了,你过目一下。”
“就算让我过目也……”余锦年粗粗扫了一眼,这人又不是不知道,他不认识字啊!
“年哥儿?年哥儿!”
这时打前头进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穿着粉颜色的罗裙,娇俏可爱,头上扎着叮铃铃的步摇,站在柜台旁四处张望,一声声“年哥儿”叫得娇滴滴的。
“烦请问一句,小年哥儿在不在呀?”小丫头又躬着身子,朝临近一位吃面的汉子询问。那汉子是县中出了名的单身汉,人挺老实就是不会挣钱,所以至今还没讨着老婆,他正嘬着一口面,眼见面前扫过来半片细腻白皙的胸脯,顿时涨红了脸,差点噎着。
其他人纷纷打趣这汉子,问他何时娶个婆娘啊,何时怀个小子啊,要不要给他说个亲什么的,连那小丫头也不禁捂着嘴笑起来,说得这汉子连连摇手,红着脸叫他们可别乱说了。
闹了几句,有人看了那小丫头一眼,奇道:“哟,这不是倚翠阁的清欢小娘吗?怎么在这来了,莫不是想念哥哥我了?”
清欢抬眼一看,媚眼斜瞪,嗔道:“呸,谁念你了,快起开。我来找小年哥儿的。”
余锦年放下药膳方子循声往前去,听得几声娇嗔打闹之语,再掀开帘子,便看见了那引起哄闹的正主,又听方才有人唤她清欢小娘,心中便稍稍有了数。
小娘是信安县人的习惯叫法,指得是勾栏里那些尚未开脸的小妓们,她们往往会跟在当红的妓子身边学习琴棋书画,以及床笫之间那些事儿,待到了时候才会正式挂牌,出阑接客,因为年纪尚轻,所以常被信安县人称作小娘。
只是,倚翠阁的小娘来找他做什么?
“请问小娘,是找我?”
余锦年方才干活,袖子卷到肘上,此刻还没放下来,露出一小截白嫩的手臂来,清欢将他上下打量一番,那眼神像是挑剔没发好的豆芽菜似的,但很快脸上就挽出一个清丽可爱的笑容:“见过小官人。”
“姑娘好,可是找我有什么事?”
清欢抿着唇笑道:“小官人名声远扬,我家雪俏姑娘听说以后,也想尝尝您的手艺。这不,后儿就是月夕日了,可否请年哥儿明日做些莲蓉月团,并几道爽口的下酒菜,送至倚翠阁?”
余锦年:“莲蓉月团?”
“是的呀!”清欢眼角抹着一勾红砂,笑起来很是娇俏。
这倒不难,反正就算没有清欢来点,他也是要做些月团拿来卖的。这些姑娘们虽身处青|楼妓馆,却也是风华正茂的妙龄女儿,只是想在这团圆之夜吃个月团而已,余锦年又怎能狠心拒绝,不过是多往倚翠阁跑趟腿罢了,算不得什么麻烦事。
他这厢应承下来,季鸿见他久去未回,也走了出来。
清欢方要从袖子里摸银粒,打眼看见季鸿,转而从头上拔下一根银步摇来,笑着上前,插到季鸿胸|前的衣缝里,羞答答道:“公子真是气度不凡,叫清欢好生欢喜,不知公子家中可有夫人?要不要来倚翠阁玩一玩?”
“不要!”
“不必。”
两人异口同声。
清欢一愣,愈加笑得如银铃般,掩嘴嗔笑道:“这位小官人也很是漂亮,不如一起来倚翠阁享受罢,好酒好茶,好歌好舞,这里都有。”
余锦年转头从季鸿胸|前抽走那支步摇,还给清欢:“抱歉,一碗面馆只收现银!”
季鸿也不说话,只眯着眼睛看身旁少年。
“二位真是有趣。”清欢噗嗤一笑,将步摇重新插回头发,掏出银子递给余锦年,“只是说笑,年哥儿莫往心里去。”
定下月团,清欢又朝季鸿抛了个媚眼:“公子,清欢在倚翠阁等你呀!”之后施施然迈出店门。
余锦年攥着银子,他见季鸿一眼不瞬地望着清欢背影,有种想将银豆子扔回清欢小娘脸上的冲动,每天那么多借着吃面来偷看季鸿的,可就属她胆子最大,直接邀人去逛窑子!
二人回到厨房,余锦年手下揉着面团,一会儿看一眼季鸿在干什么,话说回来,清欢确实挺漂亮的,再过两年张开了定是个美人。他看季鸿好像也很心不在焉,难不成也在想那个清欢小娘子?终于忍不住道:“那个……”
“嗯?”季鸿抬起眼来。
余锦年摸了摸鼻子:“你身体不好,那种事,咳……最好不要太频繁……”
季鸿纳闷片刻,忽然恍悟,掐了颗葡萄喂余锦年嘴里,眼中颜色微浓:“没人要去。”
余锦年巴巴嚼着葡萄。
“不过你要是想去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去。”季鸿认真地思考说。
“咳咳……”余锦年好险呛到,他说什么,一起去逛窑|子?
季鸿忙抚着余锦年的背帮忙顺气,少年的脊背笔直清瘦,隔着洗得发白的衣裳也能感受到里面少年肌肤的火|热温暖,他手停在余锦年的后颈处,轻轻捏了捏,若有似无地笑道:“说笑的。”
余锦年:“……”
夭寿了,冰块真的成精了,都会调戏人了!
“啊?”邹伍傻兮兮愣住,回答说,“就是个面馆啊,卖杂酱面的,老板娘还挺好看的那个……”
“废物!我问你老板娘了?”邹恒一拍桌子一瞪眼,“我问的是她店里那个叫什么年的伙计,到底是什么人?”
邹伍眨巴着眼:“您说年哥儿?他叫余锦年,烧菜挺好吃的。我们济安堂的伙计们都喜欢吃呢,我也喜欢……”
“余锦年?”从那小子的谈吐看,若不是自幼入了医门,不可能有如此学识,邹恒将自己记忆中认识的名医老医翻了个遍,也没想到谁家收了个这样年轻的余姓徒弟,“他是哪里人,可知师从何方?”
邹伍呆呆地说:“不知道啊,他不是个厨子吗……是师父也喜欢吃他的菜?那我明天去问问春风得意楼的掌厨,认不认识他师父?”
“……”邹恒抬头看见自家傻站着的徒弟,就气不打一处来,也不知自己怎么就收了个一脸蠢相的徒弟,顿时胸口一闷,不耐地挥挥手,“滚滚滚,别站这儿碍我的眼了!”
“哎!”邹伍抱着药箱,欢天喜地的扭头就走。
邹恒更是气得倒抽一口。
与此同时,门外长街上,遥遥唱起了馄饨挑子的吆喝声:“虾皮馄饨素三鲜,萝卜香菇鸡鸭全,一碗烹来鲜又鲜!”
而百步之外,季鸿与余锦年正从寿仁堂隔壁的平康药坊出来,拎着买来的活络油,见有临街叫卖夜馄饨的,余锦年立即眼睛一亮,拦住了他,买了两碗素三鲜馄饨。
挑担的馄饨郎也算是信安县夜里一景了,因为他们挑的不是馄饨,而是信安县穷人们的夜生活。这样的馄饨郎搁上两条街就会有一个,两个木挑子里一侧装着小风炉和炭火,另一侧则是盛着各色馄饨和调料的抽屉,肩上再挂几个大水葫芦和小杌扎,游街穿巷,随走随停,直到月尽天明才收工回家。
信安县一旦入了夜,就没什么乐趣了,唯独馄饨挑子的吆喝声能让人蠢蠢欲动。夜里失眠,一觉醒来听见吆喝,想买的人家推开窗扯两嗓子,馄饨郎就会满面笑容地跑过来,问你想吃个什么馅儿的,连门都不用出,直接从窗子里递进去,热乎乎的吃完了再到头大睡,一觉天亮,就算件幸福事儿了。
这时候吃的就不是馄饨本身了,而是吃这样一种滋味儿,就像是小时候坐绿皮火车,明知道那盒饭味道并没有多好,却仍是念念不忘,每回坐都千方百计地求大人给买一份。其实余锦年也早就想这样来一碗夜馄饨了,却一直没有机会,且觉得要是自己独自二半夜跑出来叫馄饨,着实有些傻。
今天逮着了季鸿这个大闲人,陪自己一起傻,这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