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恋爱真可怕(1 / 2)
女孩子!
好漂亮一女的!
当沈道看到王书琴之后,连道都走不动了,干杵在原地,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王书琴看,一下都舍不得离开。
他爹说过,要是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人走不动路了,那一定是爱上她了,这种女人是一定要娶回家做媳妇的。
想当初在军营的时候他父亲年轻时候追求沈母的事迹他听得耳朵都痒痒了,原本还不以为意,现在可算是对这一句话有了深刻的体会。
爹,我就知道你不会骗我!
另一边凌仙有滋有味的啃着鹿腿,吃了半天也没见沈道坐到旁边,不由得心生疑惑,扭头一看。
嚯!
只见沈道站在原地,口水星星点点的,都快要落到衣服上了,简直有辱斯文,不忍直视,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凌仙轻手轻脚的来到沈道的身旁。
顺着沈道的目光望去,一直看到王书琴的身上,不由得一阵诧异,揉了揉眼睛,来回又望了几遍,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莫非沈道这小子喜欢上老王他妹妹了?
越想越有可能,这沈道这会儿这幅样子显然就是前世自己看见美女时候的表现嘛!
咳咳…暴露了暴露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的眼光也确实独到,王书琴尽管算不上倾国倾城,但是眉目倒也算清秀,有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
单凭这容貌,娶回家是绝对不亏的,就是这性格……啧啧,一言难尽呐!
一边想,脸上露出了怜悯的神色,一脸惋惜的看向了沈道。
可怜我大中华妻管严的庞大队伍又要增添一员了,李二,你不孤单了呀!
这么着也好,直接就把王玄策彻底绑在自己身边了,毕竟是个一人灭一国的狠人,留在身边以后征战天下的时候肯定大有用处。
当然凌仙不只是想要利用王玄策,他是真的把王玄策当兄弟了,毕竟帅比就应该在一起愉快地玩耍嘛。
既然是好兄弟,就一定要有一个霸气侧漏的名字,这个问题凌仙早就考虑清楚了,就叫“仙王”。
低调奢华有内涵,不愧是我,嘿嘿。
心里边yy着,一旁的沈道却已经呆呆的回过头来,目光却依然盯着王书琴,伸出一只手指着王书琴向凌仙问道。
“凌公子,那个女子叫什么名字?”
凌仙不乐意了:“什么凌公子,叫我头头,都说了以后我是你头头。”
嘴角抽了抽,沈道重新说道:“头头,那个女子叫什么名字?”
凌仙这才满意的说道:“她名字叫做王书琴,乃是你们从前所认的大当家王玄策的亲妹妹。”
沈道疑惑不已:“没听说王大,奥不,王二当家带妹妹进城啊?”
凌仙不屑一笑,用手中折起的折扇指了指地上喝酒喝的小脸酡红的王书琴,恨恨的说道:“还不都是她从一开始就易容成一个老太婆的样子,要不是她,我也不至于体验了一次犯人的滋味儿。”
当时说什么误会解除不会追究,凌仙自己早就当放屁了,搁谁先是被插射一箭,再被人按住伤口从城门走到城中心都不可能这么容易就释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