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学生时代的暗恋(1 / 1)
第一次有一个男生对她好,她却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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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好笑,从里落长这么大以来,只有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一个对里落好的男生却不是莫伊,莫伊有一种生下来就有的一种有钱有势家里的孩子的那种骄傲的优越感,他对女孩子的选择也是异常挑剔,那个整日穿着校服的学霸穷女孩儿怎么可能入得了他的眼呢!在那个打扮的女生就是女神的年代,里落即使再美,那件宽大平凡,从来不离身的校服像是一个大大的盾牌,挡住了所有的青春期的烂桃花,这以至于里落有一种习惯,离开了校服的包裹,她仿佛就像是少了战士的盔甲,她穿着校服考试就会发挥超常,成绩异常的好,全学校第一名,可是不穿校服她就会考试发挥失常,考不好的,那件被她穿的都掉色的校服给了青春期的里落一种安全感,无论酷暑严寒,里落都穿校服,中国式的土里土气的宽衣大袖的运动服一样的校服。
初中的时候坐在里落前面的是一个热情的男孩子,他,整个初中三年都在追求一个每天都精心打扮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痴迷于打扮,学习很不好,嘴巴长的异常的大,很能耍的一个女孩子,骂老师,打校长,搞破鞋,没有她不干的,可是那个男孩子就痴痴地那个样子的呵护她,为她打群架,为她端茶倒水,为她做了一个爱她的男孩子所有应该关心体贴的事情,男孩子总是被大嘴巴女生耍,总是被她拒绝,总是被她欺负,可是他,即使是被她欺负了,还是会幸福的傻傻的笑,初恋真的是一件让人丧失理智的事情,从小到大里落都痛恨初恋,虽然里落是没人爱的孩子,虽然里落从来没有恋爱过,但是她几近戴着有色眼镜的态度评价别人的初恋,因为,她母亲因为初恋的失败,变成了一个没有心的人,从来不理里落,在家庭里里落能够得到爱的地方也就只有她八十多岁老迈的奶奶,她奶奶虽然不识字的,却好学的学习《圣经》,繁体字的《圣经》,她的奶奶可以不认识阿拉伯数字的一二三四五六,却认识繁体字的一二三四五六,都已经到了十岁了,还在拿着放大镜一个字一个字的学习繁体字《圣经》,从里落的奶奶那里,里落逐渐学会了学习能力这件事情。
坐在里落前面的那个男孩子因为学习不好没有拿到初中的毕业证,他去当兵了,去了一个月就回家了,部队里严苛的规则与制度男生受不了,他做了一名逃兵。
里落顺利的初中毕业,考上了当地的一所高中的重点班,那个班级里的学生学习都很优秀,唯独有一个农村来的比他们这些少年大很多岁的成年人来到他们班级里学习,那个农村的男人很不懂事,他家只有几亩薄田,他父母积攒了十年的存款交给了学校,花了赞助费进的重点班,那个农村男人是一个只识衣装不识人的势利眼,当他看到所有的同学都打扮,穿名牌的时候,他甚至将他父母给他准备的结婚西服拿到学校来穿,进而显示他的财富,谁不知道他农村的父母在当地的农村是村子里最穷的,他父母将家里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身上了,供养他念书,他却沉迷于打扮,沉迷于衣装,他欺负每天一身校服铁打不变的里落,仅仅因为里落不打扮,只穿校服,那个逃兵在社会上组织了一些小地痞把欺负里落的男人打了,这是里落有生以来第一次无缘无故的有男生对他好,为她着想,里落没想到的是,这,不但是第一次,也是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次。
后来里落才听说,初中时代坐在他前面追求大嘴巴女生的男同学受到了伤害,那个爱慕虚荣喜欢打扮的大嘴巴美女跑去念中专,也是花了赞助费去念的,那个年代中专学校是很乱套的,大嘴巴美女在在中专学院待了没多久,就去做了小姐,一直很爱很爱她的逃兵男生很伤心,他开始觉得他应该爱一个学霸了,于是他追求了里落,并且帮里落打群架,当他刚刚为里落打完了一场群架,开心的在街上和里落说话的时候,里落甚至不肯看他一眼,这让逃兵男生在和他一起混的小哥们儿面前很没有面子,里落的寝室闺蜜说“里落你怎么这样?”那个闺蜜也是农村来到这里念书的,她不知道逃兵男同学和小姐大嘴巴女同学的那层关系,里落没说话,少女初心却在伤痛的滴血。里落因此在没有人的地方经常悄悄的割腕,看着殷红的血从纤细的手腕上一股一股的淌下来,直到慢慢结痂,心里的痛,会少一点。
十年之后,那个逃兵男生娶了那个小姐大嘴巴女生,初心的爱就是爱,即便那个大嘴巴女生变得多么的不堪,变成一个很烂的小姐,逃兵男生依然爱,如同当初那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一样,傻傻的,痴痴的爱。
逃兵男生和小姐大嘴巴女生结婚那天,里落改掉了痛苦就割腕的毛病,从那天起,里落仿佛不知道,什么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