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儿时(1 / 2)
“老家太无聊了。”他望着一地的雪,熊孩子般铲了两脚。
无聊?无聊就能拍我屁股?
妈的,苏刑的胆儿真是越来越肥了。
不过有父母在,我也不好说什么。
门打开后,一家人一前一后挤进了小破屋。
爸妈打量着屋内的环境,又摸了摸破旧的家具:“灰尘太多了。”
屋子里有些阴暗,各处都积了一层灰,瘦弱的老鼠爬过屋脊,发出“吱吱”的叫声。
老妈打开了结了蜘蛛网的灯。灯是暗橘色的,亮不了所有地方,但可以让我们勉强看清地面。
“你们俩兄妹打扫一下吧,我们得去看奶奶。”老妈道,“实在太冷的话,后院应该有一堆干柴,自己生火烤烤。等中午回来,妈给你们做好吃的。”
奶奶走后,葬在了山腰上,傍绿树青山、傍涓涓流水,布谷鸟会落在她的墓碑上,蚂蚁会在她的坟上筑巢,但愿她不会太孤单。
和苏刑仔仔细细打扫了一番,我们坐在厨房小灶前,搭着干柴生起了火。
火焰熊熊燃起,驱散四周的严寒,柴火噼里啪啦的响。
苏刑的手里拿着一根小木棍,正在无聊的捅着,溅起了火星。
“妈妈说,玩火会尿床。”我突然来了一句。
苏刑被我逗笑了。他的眸子里映着跳动的火焰,整张脸也因为火光而显得红润,看一眼没什么,多看两眼,就会发现,这是张耐看的脸。
不过他只是耐看而已,相比于我这等绝世容颜,苏刑能分取的颜值基因少之又少,我和他站在一起,除了眉眼相似,别人估计也看不出我们是兄妹。
“你还记得素素吗?”蓦地,我问。但发现自己说得不对,又改口:“就是素素姐。”
想到方才那一晃而过的白衣,我的心都被牵动了一下。不仅仅如此,那一道纤弱的身影,还勾起了我儿时的回忆。
正如老爸所说,苏刑小时是个活泼聪明的小男孩,在村里结交了三个好朋友,素素是其中之一。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偷鸡摸狗,一起谈未来与梦想。
什么永远的好朋友,什么一辈子不离不弃,山盟海誓,跟情侣似的。
渐渐的,谁都看出来了,陈素素喜欢苏刑,他做什么素素做什么,他说一句话,素素都可以傻等一天。
这个女孩弱不禁风,小疾若风雨,大病似雷鸣,几次险些病死,从小到大,小脸蛋一直都无比惨白,但她真的生得好看,以至于另外两个小男孩,都偷偷喜欢着他。
村里没有更高阶的学校,想念初中必须得去城里,素素家里的钱早被病魔席卷而空,弱不禁风的她,就再也没有念过书了。她的世界只有这个村子那么小。她喜欢一尘不染的纯白,正若她的内心。
老早老早我就提过,八岁那年,七岁的妹妹被两个熊孩子推下了村旁的小河,这两个熊孩子,正是我打算“一辈子做好朋友”的那两人。
两个熊孩子,为什么要推好朋友的妹妹溺水身亡?
这一切,在曾经的我的眼里,都是因为陈素素。
在一次夕阳落尽的沉昏下,素素红着脸告诉我,她长大了想嫁给我。那种鼓足勇气的忐忑模样,现在想来还是觉得可爱。
可尽管如此,小时候的我的心里,早有人了。
苏妃雅也是陪了我整个童年的人,她比陈素素更早介入我的生活,自记事起,我似乎就已经喜欢她了。这种感觉就像是,为她而生。后来远走他乡,便逐渐淡了。
言归正传。
我狠心拒绝素素的模样,惹火了两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他们说我没有眼光,还差点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