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以弱胜强(2 / 2)
秦笛嘴角扬起“好,去睡觉吧”
“什···什么?”朱丽叶以为自己听错了,不会真的让自己猜中了吧?
“我说,你去睡觉吧,明天咱们去会一会这个绿皮部落”
朱丽叶这才安心的点点头,连蹦带跳去找自己的歇息之处,她真怕这个恶人强来,自己为了全族和赤狐城,是反抗呢?还是反抗呢?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心中藏着警惕的逃跑小公主却在这简陋的地窝子中酣睡至天明。
当她醒来,她眼中的一团步兵都整齐列队了,在她看去很新奇,虽然种族繁杂但都按大小个排成两列。
“各位,我们来到自由联盟,已经两天了,但这两天,说实话,我很失望!”
朱丽叶看着秦笛在训斥,忽然感觉手指痒痒的,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头金色的幼崽,正在舔着自己的手指,心中一惊自己竟然不知道在这幼崽什么时候来的。
转瞬便被这头金色幼崽的可爱所吸引,和他玩耍起来,秦笛后面的话也没有听清,总之这个叫做龙卫军团的步兵开始不断跑来跑去。
秦笛回头看见丹尼斯正在和朱丽叶玩耍,心中一紧,害怕她发现丹尼斯巨龙的身份,阿訇却拦住了,轻轻摇了摇头“你就说飞蜥幼崽”
阿訇说的飞蜥,实际并不会飞,但成年飞蜥后背生长的假翅可以在其飞奔的时候,短暂滑翔,这就有了飞蜥的名称,毕竟丹尼斯体型远远小于巨龙幼崽,自然不会让然怀疑。
而生着翅膀的丹尼斯却与飞蜥幼崽相似,如此便可掩饰身份,毕竟秦笛一开始也不想大张旗鼓的去参加生灵之赞。
银月帝国到底打的什么算盘自己还没有摸清,自然不是张扬之时。
对军团队列的训练就是在提升一致性,强大的军团肯定来源于全体的进退和号令,绝非个人的英勇和强大。
在秦笛眼中没有合格的士兵,只有合格的将领,将不同的士兵打造成服从命令听指挥的团队才是将军的强大所在。
而集训的目的更可以快速的提高军容,必定他们三十几人进入绿皮部落,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三天后,军团排着整齐的队列,向森林开进,名义上是为了赤狐城求援的卫队,实际上却是龙族的信使。
只不过他们的使节现在临时客串了一把护花使者。
士兵无所谓,去哪都是去,有吃有喝就行。
阿訇心中高兴,《赤月诀》是他最大的动力,给秦笛寻找合适的修炼卷轴在他心中是头等大事,至于龙后交代的生灵之赞什么的,对他来讲并无意义。
甚至龙族在阿訇眼里也毫无意义,他将所有的宝都压在了秦笛身上,他能感觉到这人的不凡,百族是否会因他崛起?就从这个风雨飘摇的福克斯族来论证吧。
秦笛边走边和达尔文交流,毕竟地精是绿皮部落的第二大居民,这也是第一个有部落正式接受地精作为原住民。
要知道,地精实力低微,在其他种族的夹缝中苟延残喘,唯独在绿皮部落身份倍增,得到了应有的荣誉和尊重。
说起绿皮部落,达尔文赞不绝口。
“这个部落,钱傻人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