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地道(二)(2 / 2)
“我当时,只有这么一点大,走路的时候还摇摇晃晃的,走到那匹马面前。它可神气了,看都不看我一眼。可是每每到了最后,还是会心软,然后别扭的弯下身子来,让我上去。等我坐稳了之后,方才把我托起来。”。
冒顿说到这一段的时候,墨绿色的眼睛又发出一点亮光来。
他其实对自己的父母没有太多印象了。他那个没良心的老子,大多时候和各种各样的胡姬在一起。她们的皮肤都和牛奶一样白皙,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各异,反正都是很美艳、很性感、很大胆的样子。他母亲大多时间在没完没了的给佛祖上香,乞求自己的夫君可是回想转移,并不会分多少的注意力给他。
他童年快乐的回忆,大多和那匹马有关系。每次,他坐在马背上,都会幻想着自己有一天长大了,可以骑着这匹威风的大马,把看到的每一寸土地,都变成自己的牧场。风吹草动,白马嘶鸣,正是他最得意、最欢快的时光。
可惜,等他长大了的时候,这匹白马也就老了,只能略带暴躁和忧伤的呆在马厩里。冒顿还是回去看望它,耐心的说一些奉承它的话,就像是儿子去看望逐渐年老的父亲一样。
可是白马依旧不开心,它想上路了,回到天上去。
它觉得,自己要永远那么骄傲,那么好看才行,不要跟别的老马一样,无奈的伏在马厩里,吃着软踏踏的草料。
它上路的时候,一双眼睛又骄傲,又明亮,就和它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它死的时候,冒顿的右眼流出了一滴眼泪,不知是欢喜,还是伤心。
其实,冒顿说的时候,阿狸都在走神儿,因为冒顿的汉语说的不甚流利,有的发音还不准。但是,她觉得自己走神儿的时候,有个人在耳朵边上这么碎碎念,也真的不错。她其实已经开始感觉到伤口的疼痛了,可是问题是,她并没有学过包扎和医疗。庄篱的BUFF里也没有这条,因为庄篱是妥妥的攻击系,对治愈系的事情根本不在行。
好吧,阿狸想着,那自己也说说自己的马好了。
阿狸说:“我家的马,叫‘破军’,是一只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的马。”。
冒顿的脸突然绿了一下,“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马?是什么马?!
阿狸解释道:“就是我家破军有个毛病,爱路见不平,拔蹄子相助。碰到渣男,就会一只蹄子踹过去,然后用蹄子踩住人家的脑袋。啊,你知道渣男是啥不?就是对自己媳妇儿不好的男人。”。
冒顿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又扬起脑袋,看了看趴在一旁的破军,有一点点的心虚。说真的,他在王庭里也有很多妹子,他每天都嫌弃人家不干活,还要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那他是不是也算是渣男呢?!
呃,其实,也不算吧,他从来都没找她们收过钱啊!按理说,她们在他的王庭呆了那么久,也应该定期给他交几只牛啊羊啊的当饭钱啊!
所以,他绝对不是个渣男,相反,还是个宽厚而大度的好男人呢!
冒顿把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那么放回了肚子里面。任凭破军不怀好意的在一旁磨着自己的蹄子。
阿狸看着萤火虫,想起破军还是她十五岁的时候,那皇帝刘邦送给庄篱的礼物呢。女子十五岁及笄,此后就算成年了。皇后在那时送了庄篱一盒子的精致发簪子,其实庄篱对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就一般般。倒是一向都不带看她一眼的皇帝刘邦,让人牵了一匹很有街头流氓老大气质的马来。
破军的性子不算很好,说真的,平常沉默,关键时刻又太有主意,太过桀骜不驯,不适合当军马。可是,她就是喜欢破军这我行我素的性子,好像总在心理上补偿一点对自己的亏欠一样。
萤火虫越来越多,阿狸才发现,它们好像在跳舞。
冒顿却知道,它们……是在求偶。
春天,本来就是万物交配的季节。
冒顿不喜欢汉人的原因之一,就是觉得他们太虚伪了,明明喜欢一个人吧,但是还不肯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其实喜欢一个人很羞耻吗?
冒顿认为,作为一个人男人,喜欢金钱,喜欢权力,喜欢名望,喜欢武力,为什么就不能真心喜欢一个人呢?为什么对所有东西都可以执着,偏偏就是对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执着呢?就像他们匈奴,那刚成年的小男孩都知道为了喜欢的小姑娘摔跤打架呢,就算输了,又有什么了不起的,练好了本事,重新再打就是了。终有一天,要把心爱的妹子抱进自己的营帐去。
想到此处,冒顿又默默的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下,知道这道理有什么用?你倒是做啊!
冒顿觉得自己的的耳朵都有点红了,干脆拿起酒袋子来,喝了好久口冷酒,才觉得好些。
听着对面“咕咚咕咚”的声音,阿狸却忍不住有点想笑,早就听说匈奴人豪饮,酒袋不离身,果真如此。
冒顿又开口问:“你到底来匈奴,是做什么的?”。
一时之间,空气中的萤火虫似乎都被他隐含的杀意冻结住了。
再旖旎的心思,在现实面前,也总是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