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转移话题(1 / 2)
白无常一挥爪子。她讲的“有鬼”,其实指的是客栈里有人捣鬼。说穿了,无非是利益动人心罢了。这集贤居的老板倒当真是个货真价实的好心人。可问题就出在,老板想当好人,他底下的伙计却未必都肯安分守己。
一个伙计累死累活,没黑没白的做事,到了月底拿到手里的真金白银,一般也不会超过百余钱。而住在店里的来往客商携带的货物大多贵重,若是在集市上找到了合适的买家,一夜暴富也不是那么稀罕的事情。正所谓“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伙计们但凡心思活分点儿,下手快一些,捞了一票就赶紧溜之大吉。反正附近都是穷山恶水,哪里不好躲避藏身,等到风头过了,拿着银钱再出来,去其他地方安家落户,置办田地,比在这儿做个店小二岂不是要划算很多。
今晚上,正好就是一个黑了心肝的要下手,谋害住在阿狸对面的山西富商。
阿狸本就是个好事的,听到热闹可凑,两只眼珠子顿时灵活转了转,鼓动白无常说:“我们一人一一鬼,联手演一出‘惩恶扬善’的好戏,如何?”
白无常妹子闻言,摸摸下巴。说她在人间的时候,也不是不淘气的,只不过后来当了阴曹地府的高级公务员,才循规蹈矩起来。这时竟然也有些技痒。但是,鬼差绝不能干涉人间的事情,这也是明文规定的啊。
阿狸做了个鄙视的手势,让白无常赶紧把她送回去,别平白错过一场好戏。
白无常果然迅速,阿狸“嘎嘣”一下,就又回到了地面上。虽然晚上黑,但好在这屋借着月光,看的还算清楚。阿狸轻手轻脚的把那蓝色的纱帐拆下来,往身上一披,她的随身携带的匕首上还有一颗很大的夜明珠,只是平常都会用布条蒙住,此时将上面的布条拆下来,夜明珠顿时熠熠生辉。店主那只漂亮的白色大猫却不知为何,一直呆在门口,两只眼睛亮的跟鬼火一样,绿油油的,还带着点金光,仿佛早就在等阿狸一起出去。
四下无人,漆黑一片,只有暗淡的月光,从一扇极小的天窗透过来。也亏得阿狸的眼神甚好。只见一个贼眉鼠眼的小子正撅着屁股,用一个小竹竿往一间厢房里吹迷香。
店主的大猫见此情景,略微愤怒的弓起了脊背,却并不做一声,要不是阿狸按着,恐怕马上就要扑倒那贼人身上,好好的亮一下自己双刃的威风。
阿狸得意一笑,颇有兴致,站在那人身后,用几个削尖了的冰凉的竹片子在那人背后划来划去,划来划去,店主那只大猫竟然也意外配合,低低的发出恐怖而诡异的呜咽声。
那贼人正专心致志的做那见不得人的勾当,谋算着进去后用湿布按住那富商的脸,让他既可闭气而亡。然后再进侧面的厢房,把金银细软都偷出来。富商那同来的小厮也不能留着,一并杀了,把尸身拖到外面胡乱掩埋。等明天一早,就假做送洗脸水进去,发现富商突然暴毙,先闹将起来。然后胡乱编造几句话,把这事儿都推到富商随行的小厮身上,自己趁着乱,赶紧带着细软逃脱。
他这主意打得甚好,只是下手时要快一些,万一被人瞧见就麻烦了。于是,他很是专心致志的吹啊吹啊,吹啊吹啊,每吹一下,就觉得那那口箱子里的黄金白银离着他越来越近……
就在这时,什么尖尖的、冰冰凉凉的东西刮着他的脖颈。他心里一凉,想着估摸着是被店主发现了。
他大叫一声,“糟糕”。店主人虽好,但一向最容不得伙计手脚不干净,一旦发现了就要送到市集里的衙门口去,狠狠地打上四十板子,然后连人着被褥子一块从客栈的正门扔出去,以儆效尤。
一般敢做贼的,都略有点心机胆识,他一面想着如何向那个老好人店主求饶,如何趁机把藏在靴子里的刀子掏出来,趁着磕头的功夫,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大不了最后,把这两条人命,一起嫁祸到那富商的小厮身上便是了。
他打好注意,赶紧用手在舌头上蘸了点口水,抹在眼角处,只装作是痛哭流涕、迫不得已。
一转头,却看见一个幽蓝色的影子,一个女鬼身材颀长,披头散发,脸上的肌肉却早已腐烂,一只眼珠子垂在脸的正中间,还在不住的滴血。这女鬼怀里还抱着一只冒着绿光的九尾猫妖,那猫妖的眼睛是极为妖异的琥珀色,在夜光下看来,仿佛能吸食人的精魂一般。
他一条腿弓着,一条腿半跪着,颤颤悠悠的握着刀子,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给自己烧个香还是烧个纸钱。
常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所以说,老话儿总是有道理的。
但凡事儿要积极,要乐观啊,老话不是还说了,“鬼啊,也怕恶人”。于是,作为一个称职的恶人,他灰常坚定的做足了全套,首先是尖叫了一嗓子,然后是白眼儿一番,最后才晕了过去。
阿狸嫌弃的用手捂住鼻子,咦~~~~~~,看来这人还尿了呢,真是讨厌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