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庞贝(Pompeii)(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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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历479年。
亚平宁半岛·坎帕尼亚·庞贝城。
……
傍晚,西方,夕阳如血,半个天空都是璀璨的红色火烧云,从亚平宁一直延续到了奥林匹斯山。
画家们正俯瞰天空创作,雕刻家正在雕刻塑像,罗马人自由自在,买好了进角斗场的门票。
丰裕街上人满为患,这些人都是来此消遣的游客和居民。
平日里就很喧闹的大街,此刻更是变得人声鼎沸。
大广场上正在集会,当地的居民和客人们心情不错。
从集会回来的游客们,绘声绘色的讲述着大广场上供奉的朱庇特和阿波罗神像,这两尊神像今天才揭幕,在此前由工棚所笼罩着,居民们无以见得真容,现在倒是可以清楚地看见了。
那是两尊雄伟的神像,高度超过了二十米,黄金和白银装饰着神像表面,代表着这个小城充沛的财力,也代表着希腊神和罗马神的融合。
而雕像背对着的,是一座沉默的漆黑的火山,那上面种满了葡萄,今年太阳多,葡萄成色好。
这要感谢太阳神的眷顾,至少种植园园主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这座火山,早已没人在意,它曾经被当地人形容为神灵之怒,是阿瑞斯的具现化,所以才是深邃的黑色与红色。现在,那位降下怒火的神灵早已远去,它已经是死了的黑红色,用沃土养育生命,也滋润了庞贝的成长。
一个男人踏着沉重的步伐,从山腰上翻越了维苏威火山,走进了这座面积不过1.5平方公里的小城。
疲惫的身躯,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歇息的地方。
他听见了清脆的流水声,也听见了车马的喧嚣。
一切的一切和当年一样,连维苏威葡萄酿造出来的基督眼泪酒都未曾变过,还是原来的味道。
维斯威火山下有好几座城市,他原本准备去赫库兰尼姆城歇脚,可想了想,还是来到了这边。
他走到公共水池上,挽起一汪泉水,给自己接风洗尘。
庞贝城内并没有任何水源,当地使用的泉水从城外的山上而来,通过高架渡槽引入城内水塔,顺势流向各公用水池和富豪庭园的喷泉池。
富豪们是真的会享受生活,所以家里才有那么大的庭院,才有那么多女仆,所以才远离罗马的皇帝,所以才有闲情逸致去角斗场观赛。
因为平淡的生活,需要一些凶蛮和见血的暴力来调剂。
商店、酒馆、水果铺和杂货摊上,各种摊贩正殷勤的招呼着顾客,一家商店墙上写着出售卫生用具和好酒的广告,时不时有人驻足评论。
“听说了吗?弗里克斯将与熊格斗!纯正的野生黑熊,一个熊掌就有你的屁股那么大!!”往来之间的富商们,开着粗鄙下流的玩笑。
“那算什么?你没去过北方兄弟!翻越阿尔卑斯山后,你可以看见两个人那么高的棕熊!!”
“棕熊算什么,北非的狮子那才叫一个生猛啊……”
这些人就是角斗士们的最大支持者,没有这些富商们在场内一掷千金,角斗场是开不下去的。
加拉德斯默默的笑了笑,弗里克斯是和他一同出道的角斗士,他因为表现良好,所以从残酷的决斗场里出来了,混到现在,变成一个富商。
而当时,“加拉德斯,大英雄,令人心碎”这样的呼喊声不绝于耳,这里的心碎并非指代他的失败,而是他获得自由时,许多人的遗憾。
支持者们再也见不到这位角斗士全力的战斗,仇人们无法看见他血染沙场,看见长矛刺穿胸膛。
他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开始孤身一人去异国打拼。
这注定是艰难的,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生都洗不掉的奴隶印记。
还好,经过多年时间的努力,他还是成功了,攒了点钱,可以通过运货来赚取一点佣金。
可前几天,他押送货物的车队在荒原上遭到了敌对的犹太人袭击,他竭尽全力,也仅仅只是保住了自己一条性命,再也无法向客人们交差了。
如今,他再次回归这座城市,却已经换了一个身份。
年轻的面庞已经不再,胸膛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
那是一只狮子抓出来的痕迹,是狰狞的血痕。
直到现在,依旧未曾改变,哪怕愈合都少了一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