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〇一七章 我有个好堂哥(1 / 2)
——夜黑风高杀人镰刀月。
东珠城。
东珠城是距离古岳城、飘香城一个较远的大城,为峰东、峰南、峰西交汇之地,长年战火。
因此,此城便成为所有家族共管之城,根本没有哪个势力可以独占。
现任城主苟伯礼,因苟家最为弱小,谁都可以欺负,才成了东珠代管城主。
确定东珠城归属之时,其他家族产生了强烈的争夺,争议城主归属时,落到了最小的家族身上。
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这个家族弱小,如果让其他大家族占了,谁都不好间接控制。
这也是各家族长时间打磨下来城主的最好选择。
苟家当城主,他们确可以放心的去做该做的事情,其他家族也无法管理,一人一块地方。
就连雪鹰、北沙这样强大的帝国在这里都有租界。
城里面的人则称此城为“十个经理一个兵”。
而苟城主就是那一个兵,每天真的累的根狗似的。
苟伯礼成为城主,因为他是苟家最废物之人。
之前苟家那些精英城主都被其他家族打伤,就是无法修炼,最后无奈,苟家只能派实力弱的过来,反正杀了也就杀了。
当然,谁当城主苟家当然许以好处,要不早夹尾巴逃了。
柔琳当时就被当成商品嫁给了苟家好几个人。
苟伯礼奉家主之命,提供了地狱兵团双十幽灵的位置。
东珠城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胡同比较多。
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胡同之中。
午夜的东珠城无论血腥味多么浓厚,都挡不住民众的生活热情。
每个胡同都各有色彩:
有睡不着觉到处扯犊子喧闹的,有一起看着大屏幕嗷嗷大叫的,有背着篓子卖滋补药的,有喝多了在旮旯撒尿的,有帅哥逗靓女咯咯直笑的,有专门找单身女子劫道的,还有专找野鸳鸯兜售安全超级套的。
还有些狭小的胡同里面,有着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比如,此处超级大胡同,两队人马在这里干耗的。
“幽大,你们二十个人,背叛了炕稍家族,你现在还有什么好解释的吗?”
这群人身着家族战袍,袖口中明显有着一块砖形的标志,砖上一边坐着一人,另一边是个灶台。
说话之人长相四肢发达,声音瓮声瓮气,很难让人相信,他能说出这样的话。
而旁边还有一人,尖嘴猴腮,袖口上的标志为三条河流,上面一个大大的太阳,时不时的小声告诉那人一声。
这时,不远处的人看到了此处两军对垒的情景,这样的超级大热闹怎么能放过。
血腥见多了,民众们还是乐此不疲,仿佛在这混乱之城中,每天要不死个千八百人,都不能彰显此城之魅力一般。
怕死的都走了,留下来的老人居多,还有其他地区一些不怕死的捞金者。
他们的理念就是哪里有血腥哪里就有商机。
《巴木通的社会科学》之中把这类理念叫做“要钱不要命理念”。
且这类人相当之多,至使东珠城战火过后,突然会无比的兴旺发达。
有需求就有买卖,有买卖就有杀戮,有杀戮就有商机,有商机就能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