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我很喜欢你写的歌,也很喜欢你。(2 / 2)
“多美?”
“让人蠢蠢欲动,再多看一眼就会爆炸。”
钟苓子忍不住笑了起来,继续问道:“你的那些粉丝们,看到我坐在你身边,肯定会酸我。没准还会骂我丑。”
“没事的,谁骂你丑,我就骂谁。”
公孙瑾调试着摄像头,满不在乎地道。
钟苓子闻言,脸颊浮现出浅浅的梨涡。
“嗨,大家晚上好。”
直播刚开,收到通知的粉丝们第一时间就挤了进来。
“啊!老公好帅!”
“哥哥杀我!”
“小瑾,嘿嘿,我的小瑾。”
钟苓子坐在旁边,看着那些飘起的弹幕,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她是谁啊?”
“怎么不是我家惜君?”
“小瑾你变了!”
“怎么到处沾花惹草?”
公孙瑾调整了一下摄像头,对准了自己和钟苓子,然后介绍道:“这位是钟苓子,和林惜君一样,都是我的校友。也是我在现实生活中的好朋友。”
“同时,她也是一名即将出道的歌手。”
“苓子,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嗨,你们好,我叫钟苓子,是公孙瑾的朋友。”
钟苓子对着镜头招了招手,并没有太拘谨。
长时间在酒吧驻唱,她面对观众时并不紧张。
“我知道,她是和小瑾一起做兼职的那个女孩。”
“我关注的那个公孙瑾校友的啊噗猪里面,有她的镜头。”
“好漂亮!”
“气质又酷又飒!”
弹幕又开始飘起,大多是在讨论钟苓子的长相。
“我的新歌今晚就要发布了,这首歌是由苓子演唱的,大家敬请期待。”
公孙瑾这么一说,粉丝们又是陷入了狂热。
“支持!”
“又有新歌可以听了!开心!”
“为什么不给我家惜君唱啊?”
“是啊,为什么不给惜君?”
也有一些林惜君的粉丝们倒是不高兴的声音。
“因为这首歌适合苓子。苓子将它演绎得很好。”
面对粉丝们的质疑和不解,公孙瑾只是淡淡笑着,拿过来一把吉他,递给了钟苓子。
“难道不是因为我分钱少吗?”
钟苓子接过吉他,笑着反问道。
“啊,确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但那不是主要的。”
公孙瑾笑着颔首。
“哈哈哈,又是工具人吗?”
“工具人!”
弹幕上又是齐刷刷的一片“工具人”。
“好啦,今天的主角不是我哦。”
“苓子唱歌很好听,大家听她唱会歌吧。”
聊了一会儿天,公孙瑾就将镜头让给了钟苓子。
钟苓子拨了一段和弦试了下音,很快就进了状态。
唱了《似是故人来》,唱了《喜欢你》,还唱了《夕阳之歌》。
她的声音很有感染力,而且经过张雅娜的教导后,发音技巧也提升了很多。
本就清冽通透的嗓音,加上不俗的唱功。
即便比起圈内成名已久的流行歌手,也是不遑多让。
张雅娜会收她做学生,一方面是因为她的嗓子极好,属于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类型。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惜才,不想看着她浪费天赋。
她想让这块璞玉经过雕琢后,获得更高的上限。
“好好听!”
“这嗓音绝了!”
“这个翻唱很有味道啊。”
“她目前的唱功不见得就比林惜君好,略显青涩。但她天赋和条件太好了,未来可期。”
童菲儿坐在办公室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前的钟苓子,很是满意地点头。
“这个月你先不打榜了,把那首歌留到下个月吧。”
任豚仔细观察着钟苓子的表现,慵懒地躺在沙发上。
任豚一手夹着烟,一手拽着孟嘉然头上的马尾。
“好的,任总。”
不止是鎏金的孟嘉然,当月准备发新歌的不少歌手,在得知公孙瑾有新歌发布后,都选择了延期到下个月。
目前为止,公孙瑾发的歌,每一首都质量极高。
在各大音乐平台的排行榜上都是屠榜的存在。
即便是成名多年的歌手,也不得不暂避锋芒。
当晚八点,直播结束,《约定》正式发布。
“终于做完直播了,饿死我啦。”
从直播间里出来,两人下了楼开始觅食。
“我帮你直播宣传这么辛苦,你得请我吃饭。”
公孙开始给自己邀功。
“行!”
钟苓子眯着眼,一口答应。
两人在商贸广场的美食街寻寻觅觅。
公孙瑾说想吃火锅,钟苓子就说火锅重油重辣,不健康。
公孙瑾说想吃烤肉,钟苓子就说吃烧烤不健康。
公孙瑾说想吃日料,钟苓子就说日料又贵又吃不饱。
“算了,你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公孙瑾索性不选了,知道这姑娘是铁公鸡,一毛不拔的。
钟苓子则嬉笑者,挽着他的胳膊进了一家面馆。
雍城的油泼辣子面,份量很足。
碗也特别大,跟锅似的。
面很劲道,秦地的辣椒不辣,吃起来特别香。
两人正吃着,店里的音响中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和寂寥的钟声,辽辽远远的。
公孙瑾和钟苓子一齐停下筷子,抬起头相视一笑。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着笑着离开的神态。”
“当天整个城市那样轻快,沿路一起走半里长街。”
钟苓子听着自己的声音在音响里响起,觉得很奇妙。
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
尤其是当整个面馆里的人都停下来,静静听着这首歌,露出沉醉的神情。
她会有一种很强烈的成就感。
王菲的声音,林夕的词,堪称绝配。
公孙瑾喜欢的歌里,一点开作词人,准能找到林夕的名字。
王菲空灵清冷的嗓音,配上前奏的雨声和钟声,一种寂寥之感便扑面而来。
钟苓子的声音和王菲很像,质感都一样的通透清冽,而且有着更宽的音域。
这首歌,她演绎得很好。
是公孙瑾记忆中王菲的味道。
冷风飕飕地从通风口灌了进来,厨房处隔的深蓝色布帘“哗啦啦”响。
昏黄的灯光下,少女的发丝被吹得凌乱。
一蓬一蓬热气扑在脸上,像是戏本子上黄粱一梦的情景。
脸上的雾气干了,一阵冰凉。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不论第几次听,公孙瑾都觉得这是美到无以复加的词。
一起相约看过的枫林里,手掌大的叶子像折翼的鸟。
落在地面无声无息,零落成泥碾作尘。
他和她骑着单车,相约看着满天黄叶远飞。
吉他和弦中,少女悠悠唱着,眼角挂着泪痕。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热闹的面馆变得安静,大家听着歌,谁也没有出声打扰。
直到这首歌放完,才有顾客问老板。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一首新歌,约定。”
老板说着,将那首《约定》又放了一遍。
雨声和钟声响起时,面馆又变得安静。
公孙瑾杵着脸,看向钟苓子,微微笑着道:“感觉怎么样?”
钟苓子托着腮,傻笑起来。
“当歌手的感觉,很不错。”
“还有呢?”
公孙瑾继续问道。
“还有……”
钟苓子用手指轻轻抵着下嘴唇,眼珠转了转,做出沉思状。
“我很喜欢你写的歌,也很喜欢你。”
她看着公孙瑾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