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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认亲孔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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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风斩出一具善尸,修为比他稍差一点,只有准圣中期的修为。但只要不遇到圣人,凭借多种多样的法则和法术,以及诸多强大的法宝,也不惧任何人。

由于善尸是有独立人格的,所以陆晓风给善尸取名“陆晓风”,算是恢复本名了。

陆晓风的本体要留在天庭当天帝,善尸却可以到处游走,于是陆晓风将大多数法宝都交给了善尸,以免他遇到危险。

不过为了保密身份,善尸还是决定,尽量不用本体的招牌法宝,而是将以前极少使用的法宝利用起来。

善尸打开空间门,直接来到凡间的朝歌城。因为人族科技的发展,朝歌城也早就不是原始的城市了,而是颇具现代感的落后小城。

到处是三四层的小楼,街道干净整洁,路边还有路灯、花圃、景观树之类的,蒸汽公交车轰隆隆的驶过,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雾,感觉像是二三十年代,而不是神话时代。

习惯了天庭的灵气味道,突然吸了满满一口PH2.5,让陆晓风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这个环境也太差了,修仙者如何在这座城市待下去的?

本来想看看这座城市的陆晓风,急忙瞬移出了城,即使是田地里的肥料味儿,也比煤烟味儿强多了。

以陆晓风的修为,即使不呼吸也没有问题。可问题是,这就像是穿着全套的潜水衣钻粪坑,即使臭味儿和脏东西都被隔绝开了,也没人愿意干吧?

由于了一下,陆晓风还是没再进城。反正这个时候的朝歌城也没什么可见的人物,只有纣王、比干、黄飞虎等几个凡人而已,见了又能如何?

至于闻太师,那是截教的核心弟子,见他干嘛?要是让闻仲知道陆晓风的真实身份,怕是会吓尿了。

陆晓风当初可是弄死了不少犯天条的截教弟子,严格来讲,闻仲也是犯了天条的。以仙人之身在朝堂上一言九鼎,分明是搅乱凡间,其罪当诛。

想了想之后,陆晓风腾空而起,用腾云驾雾之术前往三山关。

反正他下凡来就是闲逛的,不着急赶时间。用腾云驾雾之术赶路,正好看看风景。

至于为什么去三山关,当然是为了在那里当总兵的孔宣。

孔宣是洪荒第一只孔雀,是凤族的后裔。只是他出生的时候,凤族已经归隐了,让孔宣连父母都没见过。

但孔宣也算是天赋异禀,出生明明比陆晓风还晚,但修为却直追陆晓风。将天生的五行之气,炼成了五色神光,克制天下所有五行之物。

后世洪荒流小说中都说,孔宣是圣人之下第一人,在《封神演义》中,连准提圣人都被他用五色神光给抓住了。

可惜准提的修为太高,马上就挣脱了,反过来将孔宣抓住了,并强行度化,成了佛教的孔雀大明王。

陆晓风不想凤族最出色的后辈,被准提那个阴险的家伙强行奴役,所以在封神之战开始前,就来见见孔宣,看能不能说服他,以后跟自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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