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转载版权与技术实验(1 / 2)
在超世界的一个月里,因为在启启中文网上发布的《异族劫难》,先前的五十万定时发布的存稿已经快要用完了,所以凌飞把剩下的书稿全部复制到存稿,小说还是被设定在网上定期更新,所以,预计每个月能给凌飞创造一千元的订阅收入,至少可以缴纳住宿费了。
有了订阅收入,其实也是说明了,凌飞在超世界的小说网站上积累了一定的读者群,所以,凌飞还要继续发布新的小说,不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在超世界生存的需要,而且也是回馈这些读者们。于是,凌飞开始着手第二部小说的筹备。
凌飞打算,到时候还是像发布《异界劫难》那样,把《全球斗武》发布到超世界的小说网站启启中文网上,同样,等到发布《全球斗武》的时候,其作者名,就是凌飞在超世界的启启中文网用的作者名,也就是凌飞在发布《异界劫难》的时候,用的作者名。
所以,回到本世界后,在让潘玉洁和一芯公司订购新的芯片改造设备的同时,凌飞让张蜜联系一下《全球斗武》的版权方,月亮传媒文化公司,然后以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之洽谈小说的转载授权。
凌飞以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去洽谈电子书转载版权的买卖,这在月亮传媒文化公司的客户群中,算是新的客户类型,因为一般情况下都是手机的软件运营商,或者是和手机签订了协议的阅读类门户网站等等,才会找到小说的版权方洽谈版权买卖。
但凌飞之所以还会用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去谈,主要是他发现,虚拟VR眼镜的显示屏也可以显示电子书。只不过是,用VR眼镜看小说自然不比用手机方便,所以,估计用VR眼镜看小说的用户群,比不上用手机阅读的用户群。但尽管如此,凌飞觉得,月亮传媒文化公司作为一个版权方,只要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能够出价,他们总不会拒绝。
而购买转载版权,凌飞出的价格,虽然比不上手机软件商的出价,但是也还是给了一个诚意价,作为对小说作者的支持。
不过,凌飞并不只是为了第二部小说《全球斗武》而来的。事实上,凌飞一直记得,从发布小说这个事情开始到现在,他只是从本世界的点点中文网上全本订阅了《异族劫难》,并拿去超世界的启启中文网去发布,但由始至终,《异族劫难》的转载版权,他也还没有拿下。
所以,这次,对于同一个小说作者的新老两部作品《异族劫难》和《全球斗武》,凌飞想跟它们的版权方,月亮传媒文化公司,一次性买下它们的转载版权。
或许因为超世界虚拟VR眼镜的数量不多,所以月亮传媒文化公司对成交价也没有太强硬的态度,只当作多一个合作渠道,最后双方成交的电子版价格很便宜。
最终,凌飞只花三万元,就买到了《全球斗武》和《异族劫难》的转载授权。
当然,月亮传媒文化公司愿意用这么低的价格成交,也并非全无条件,协议要求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全球斗武》和《异族劫难》的电子版权,仅限于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VR眼镜使用,而转载版权的使用范围,也仅限于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虚拟VR眼镜所自带的观影软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