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需要证据(1 / 2)
抢回孩子的年青妈妈惊恐不已,面色苍白,紧紧地抱着孩子,生怕再出现抢孩子的人。就这样,她也表现出为人母的勇敢一面,战战兢兢地上前来,用惊恐与愤怒混合的声音,说:“抓他们,让警察抓他们。”
孩子被妈妈抱回了,才反应过来似的,“哇——”的一声嚎了出来。
年青妈妈赶紧拍哄:“没事,妈妈在,妈妈在的。”
这孩子也好哄,哇了两声,也就不哭了,紧紧地抱着妈妈的脖子抽噎。
看着这个女人,苔婀突然脑子里冒出了自己小时候一有个感冒发烧,妈妈抱自己的样子。
上前一步,苔婀出语问:“你还好吧?”
“我还行,就是孩子好像吓着了。”年青妈妈突然眼泪就出来了。
“你走吧。回家吧。”苔婀明白,对于这对母子,这时候没有比早回家更好的选择。
“我的电话号码是……”年青妈妈说了一个电话号码。
报数字的声音像键盘敲击声一样入了苔婀的记忆。她说:“行,我记住了。你路上小心点。”
回身,苔婀又一脚跺到了一个想站起来的人贩的侧肩。
别以为她在跟别人说话,就是给机会让人贩逃跑。
那人贩哼了一声,干脆躺下了。
再回头,苔婀看到年青妈妈已经骑着车子走远。
为生计,世人都忙,看热闹时匆匆的来,见孩子没事,跟妈妈回家了,看客们便去也匆匆。
那三个人想走,苔婀当然不让,没有给他们站起来的机会。
一个女人在闹市不让两男一女起来,这也是值得一看的。
围上来看热闹的人已经换了一批。
有的看客甚至真的相信苔婀仗着别人看不清楚她的脸,欺负外地人。
看热闹的也不乏有心人,比苔婀还快的报了警。
警察来得到是快,闹市,一般的纠纷就地解决,两边协商就行了。
一听苔婀说那三人是抢孩子的,警察没有当场断是非,把苔婀与那三人都带回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当然是常规问询。
那三人异口同声地指责苔婀打人,借口不提孩子的事。
既然这三人不承认抢孩子,苔婀当然也不承认打人了。耍赖呀,谁不会?她一个弱女子怎么打得过三个人。
她没有再说三个人当街抢孩子,因为警察出现时,她已经说了;指认这三个人抢孩子,是需要证据的。
她只问步行街的监控在哪几个点。
步行街的监控不是所有地方都有,没有监控到她们发生冲突的画面。
苔婀对自己有些失望,当时处在闹市,她只注意不让这三人逃跑,没有留下看到过程的行人做证人。这时如果打那个年青妈妈的电话,让她来警局做证,估计是惊魂未定,需要休息;还是推迟点,实在需要时再打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