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大苍律令(2 / 2)
秦国!
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可以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诸侯争霸,各国无时无刻不在图谋统一下,整整四百多年的时间,各大诸侯国不断根据内外部环境调整治国方针,哪怕是连年征战,都时刻保持着国内的最高战力,到了最后剩下的十几个国家中,以仁义治国且阶层固化的国家都最先灭亡,七个不断变法的国家则是活到了最后,其中以秦国变法最为彻底,以法家和墨家为根基,最终统一了下。
它所营造的,就是一种战时法制社会。
而杨沐现在制定的法律大纲,与秦国有很多形同之处,但是却加入了一些民生相关的东西,在提高国力的同时,让整个国家平稳的运行。
这两者并不矛盾,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效果,如果非要学战国时期的全民皆兵,那么只能印证一句话,叫做满招损谦受益,弓弦拉得太满,反而容易崩断。
这一场行刑,一共是将近两个时辰,约莫傍晚时分,才正式结束。
从始至终,杨沐很少抬头看,因为太惨了,特别是被凌迟的盘王与泽王,就像是剃猪肉一般,除了头颅外,身上的肉扔在一个箩筐里,已经分不清是从谁身上割下来的。
接着,就是摆驾回宫,当銮驾渐渐远去之后,刑部官员们才大松了一口气,心有余悸的对十万百姓进行疏散。
第二,这次行刑的细节就在整个苍国流传开了,民间到处都是谈论惨状的人,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离奇,达到了夜止二啼哭的地步。
而没有参加的百姓们则是无比好奇,在听过绘声绘色的描述之后,也不知道是应该为自己没有赶去参加感到庆幸还是可惜。
八月二十六日,皇宫中再次传出了诏令,一下子捉拿了几十名官员,多是一些参与了行贿的贪官污吏,几十人同样被处以极刑,家产全部充公,男子实施宫刑,充为奴隶,女子打入教坊司,成为官妓。
至于各个官员家里的奴仆,则是并入官奴,允许通过劳作换取积分,有朝一日能成为平民。
无疑,这是一个令人拍手称快的大事,贪官污吏触动的是老百姓们的切身利益,被处决之后大快人心,拥戴皇权的家族们,也遇到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每一个家族或多或少的都得到了几个地方官府的官位。
八月二十九日,紫宸殿召开了一次盛大的朝会,主要内容就是颁布苍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最具有威严的法典——《大苍律令》!
之所以是第一部最具有威严的法典,并不是过去苍国没有法例条文,而是那些法律条文根本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而且很模糊,很不公平。
就比如,有一个人偷了邻居家一只鸡,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官府根本不会理会,或者某人偷了一两银子,官府任意施行,从打板子到剁手不等,差距极大,极不公平。
而大苍律令,就非常的细化了,不仅涉及到政令、刑法、官员的行为规范,更是规定所有的律例要认真执行,如果有私自解释法令条例的,则要被监察部降罪。
没错,就是监察部,因为也正是在同一,朝廷开始了一次大改革,正式确立了十二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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