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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夹在墓碑与日记中的孩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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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缓缓划过剑鞘,突然间触摸到了一个不寻常的凸起。奥斯汀仔细的打量着,发现无论怎样观察,这个凸起都仿佛不存在一般,只有指尖能够感受到它的存在。

轻轻地对着凸起按了下去,银冕上传来了咔哒的响声。一惊之下松开了手指,只见原本严丝合缝的剑鞘竟然脱离了下来,露出了家徽上匕首的全貌。

在鞘下藏着的是一把刀刃部分完全由紫色宝石打造的匕首,没有藏着什么家族的辛秘或是绝世武功,只是一把单纯的宝石匕首而已。而且家徽上的这把紫色匕首突兀的颜色与纯银的冠冕相比几乎完全不搭,像是强加上去的产物,制作这个银冕的人肯定没有什么审美观。

奥斯汀凝视着通透的紫色宝石,想要从宝石中看到什么文字或是符号之类的纹样。

可惜宝石就是宝石,它真的只是一颗被打磨成刀刃外形的宝石而已。奥斯汀有些失望地移开了视线,突然愣住了:这个银冕是什么时候被打造的呢?

银冕的旁边放着的就是一本厚厚的线装书。奥斯汀将其翻开,发现这本书竟然是郎曼伯爵手写的日志。

一枚金属制的书签被夹在了一页纸上,奥斯汀摸索着翻开了日志的那一页,借着窗户透进来的日光阅读着书上的内容。

一零四五年五月七日,晴。

今天是我的生日。奥斯汀不知道用什么办法,从外面带来了一只野猫。他说要把这只野猫当做送我的礼物。

不过我在给这只猫梳理了毛发后,发现它确实是一只很漂亮的猫。纯净而柔顺的灰蓝色的毛皮简直是为我量身订制的!再加上城堡最近好像出现了几窝老鼠,我就很高兴地收下了。

本尼迪克特偷偷去了一趟城里,瞒着我让工匠打造了一个全新的银冕。不过我这个银冕确实很破旧了,虽然这不太符合规矩,但本尼迪克特这小子真是有心了,我也就欣然收下了。

我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在最近我感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没有前些年健康了,时不时在处理事务时就会感到疲劳。还好有两个儿子和格雅陪在我身边,让我能感到自己每一天都能过得很轻快。

说到格雅,她亲手给我打磨了一个银质的书签。虽然不是什么大礼物,但我十分喜欢,希望她的病能快些好起来。

本尼迪克特再过一段时间就成年了,那个时候我就得考虑让他来帮我做一些事了,这样以后我走了之后,他就能比较熟练地处理这些事情了。

至于奥斯汀,我越来越喜欢这孩子了!他虽然跟我的性格不太像,但他那股子好奇与毅力并存的心气是在让人不得不喜欢他。希望他能不必背负贵族的这些条条框框,自在地生活下去。引星城也没什么不好,不过他要是想离开这里的话,就尽管让他出去闯荡好了(这段话写给我亲爱的长子本尼迪克特)。

奥斯汀沉默地看着父亲所留下的一笔一划,走马灯一般的场景浮现在眼前。长兄、父亲与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从记忆中苏醒了过来,这些年来的滴滴点点一直都没有被奥斯汀所忘却,他只是已经习惯了掩盖自己的真实情绪,但现在的他已经快忘记了哪一个自己是他扮演的,哪一个自己是真实的他。

奥斯汀想起了什么,从胸前的口袋中抽出了一个手帕,手帕中夹着一张被鲜血浸湿的羊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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