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东庭二(1 / 2)
东庭,在大明负责抓捕要犯,还有监督整个大明的上上下下,向来由亲信宦臣担任头子。
一直以来与西庭并列,活动加强,常合称为“庭卫”。
就像以前世界的那个明朝的东庭,只不过在这个世界的名称稍微有了些改变,大体上是差不多的。
东庭的权力远在锦衣卫之上,而且只对皇帝负责,不经除了皇帝外的任何人批准,就可以随意缉拿臣民,从而开始了大明宦臣插政的开端。
东庭成立的目的主要一方面就是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对新政权并不十分支持,而明成祖对朝中的一些大臣并不信任,他觉得对立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十分方便,于是决定成立一个新的机构。
在明成祖起兵的过程中,一些宦臣和和尚出过很大的力气,所以在他心中,还是觉得宦臣比较可靠,而且他们身处皇宫,联系起来十分方便,于是明成祖一反太祖关于宦臣不能干预政事的禁令,重用宦臣。
永乐十八年,明成祖命所宠信的宦臣担任头子,正式建立起东庭,以此来镇衙皇朝的反对力量。
东庭的头子成为东庭掌印太监,也称庭公或督主,是宦臣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
其臣衔全称为“钦差总督东庭臣校办事太监”,简称“东庭提督”。
除此之外,东庭还设立掌班,领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锦衣卫拨给,分为子丑寅卯十二颗,颗管事带圆帽,穿皂靴,着褐衫。
其余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又叫“档头”,共有一百人,也分为子丑寅卯十二颗,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役长各统领番役数名,这些人是由锦衣卫中挑选的精干分子组成。
东庭不仅在机构及人员配置上更加精干合理,而且在侦缉行动上制定了相当严格的制度,如每月初一东庭都要集中布置当月的侦缉工作,庭役在东庭内抽签决定所负责的地盘。
东庭庭役的动作种类都有特定的名称,例如监视朝中各部会审大狱几锦衣卫拷讯罪犯者名为“听记”,在各处地方臣府访缉者名为“坐记”,还有某位大臣有所举措,或某城门捕获要犯,胥吏记录上报东庭者名为“打事件”。
东庭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一人掌管,委以缉访刺探的大权。
起初,东庭只负责缉查,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庭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庭监视政府大臣,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所监视的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