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英雄不问出处(1 / 2)
一栋两层的楼房,这里原来是士兵们的宿舍,后来被改了一下,成为现在十二位先生的宿舍,每个房间住三个人,一共上下两层四个房间。
“哈哈...老方,老王,快点来闻闻,看看香不香...!”
刚刚走回自己的宿舍,方清华和王正声第一时间就闻到瓷锅炖野兔的香味,等那位宋致知将瓷锅的盖子打开,一股浓郁的肉香立即就飘满了整个房间。
跟着一大锅肥嫩的野兔肉就出现在了方清华和王正声的面前。
“你这野兔是谁给的?”方清华看着锅中的野兔忍不住的问道。
“嘻嘻...!”宋致知笑道:“我一个学生的爹今早见到我给我送来的,他说他家三代没有人识字写字,昨天我教会他儿子写自己的名字。
这不...一激动就买了一只野兔送来给我,这一支野兔100文钱呢,还给我了一些佐料,花椒、胡椒、茱萸、生姜...我也不知道怎么放就一股脑的都放了进去。
谁知道,味道异常的好呀。”
宋致知那开心得意的样子,让方清华和王正声两人微微一笑,而就在这个时候,宋致知又从床底下摸出一个酒瓶笑道:“嘿嘿...以为野兔就是结束,那就小看我宋致知,看这是什么...!”
“居然还有酒。”王正声一个惊讶。
看到王正声的惊讶,宋致知笑道:“你们是不知道,落樱台的村人都很富有,就拿我送给我野兔和酒的那家人来说吧,他们家大儿子当兵,一个月有五两,父亲在挖矿队也有五两,母亲在蜡烛厂是三两,女儿在盐场煮盐,一个月也是三两。
所以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一个月是十六两。
这十六两,买一只野兔和买一瓶酒真的不算什么。”
“是呀...!”方清华一个感叹:“我第一次听到士兵们说自己月饷是五两的时候,还有些不太相信,不过,那些士兵们说,五两也快过去了,公子又要给他们加银子了。
说真的,我是真的佩服这位余夏公子,他真的和别的人不一样,我也见过有钱人,但是那些有钱人,越有钱就越抠门。
想着法的想要不给银子,最好连吃的都不给,给他白做工才好,这位余夏公子真的是太与众不同了。”
“呵呵...我也是...不过,我倒是很佩服这位余夏公子,他的仁善也得到了所有落樱台聪明的尊敬和效忠,说句大逆不倒的话语,只要余夏公子一声令下,这里的所有人连朝廷都不会理睬。”王正声小声的看着两人。
“是的...!”宋致知也是微微的点头:“你们是不知道,军中对那位公子的推崇可以说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谁都不能说一句那位公子的坏话,否则,就等被揍吧。”
“有因必有果,如果不是那位公子心系百姓,我看落樱台的百姓也不会这么的向着他。”
方清华说完,这个时候,宋致知道:“好了...好了...我们开吃吧,再不吃,就要冷了,来...来...来...拿板凳,”
说完,三人也忙不迭的各自凑到了一起,围着瓷锅正式开吃。
所谓“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野兔肉有“荤中之素”的说法,瘦肉占95%以上,富含优质蛋白质,矿物质,钙,因而是孕妇,儿童的营养食品。
兔肉被小火慢炖,炖的酥烂,一口下去可以直接将精瘦的廋肉给撕下,进入口中,使劲的咀嚼,兔肉十分的筋道,咬在嘴中弹牙酥软。
三位读书人那是吃的嘴都快要歪了。
除了吃兔肉还有喝黄酒,三人相互碰杯跟着一饮而尽,然后发出了舒服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