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间无用(3)(1 / 2)
他将门关上,屋子里一片漆黑,凭着极细微的呼吸声,他便知道妻子和女儿都已睡熟。
不在江湖真好。
平时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真遇到了大事,反而能睡得安稳。
他笑了笑,黑暗里弯起的嘴角却像是在哭。
走前几步就能躺到床上,忘却所有的烦恼。可他迟迟没有动静——女儿又将被子踢了,白白胖胖的小腿搁在外面,还吧唧了下小嘴,可爱极了。
他轻轻地将她的小腿放入被子里,再摸了摸她的小脸——他极喜欢摸女儿的脸,摸着就像在触碰幸福与希望。
这两样偏偏是他最渴望却又遥不可及的。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慢慢地直起身子,未见他如何作势,便如鬼魅般跃了起来,自屋子的横梁上取下一只狭长的木匣,然后轻轻地退出了屋子,带上了门。
院里大约十步左右的空间,他自晾杆上抽下一块抹布,走到水缸边舀了一勺水,打湿了,借着月光,擦去木匣上的灰,再一推盖子,滑口向上,盖子徐徐推开,里面赫然是一把宝剑。
剑鞘乌黑透亮,似木似铁,非同一般,据说是前唐一位道士从海外带回来的一块铁木,名为黑檀,一代铸剑大师张鸦九将其制成剑鞘。这张鸦九的铸剑水平如何?有白居易一首《鸦九剑》诗为证:“欧治子死千年后,精灵暗授张鸦九,鸦九铸剑吴山中,天与日时神借功。”。
叶云生抽出宝剑,发出了“波”的一声,宛如一块小石落进湖中。
宝剑借着淡淡的月色,散发出幽幽寒光,或许是因为凑得近,叶云生只觉得比天上的月光更皎洁无瑕,炫目迷人。
这柄宝剑看形状便知是七星龙渊,剑身两面一面是北斗七星,一面是飞龙在天,剑柄亦是黑檀制成,光滑透亮。
他端详着宝剑,原本平静的心湖如同骤雨经过,七年时光流转,他目光中的缅怀与惆怅显得沉寂、平缓。那时的青春已然埋葬在江湖中,而江湖又如这柄尘封七年的宝剑……他温柔地打了个招呼:“老伙计,别来无恙!”
他左手剑鞘做剑诀,右手持剑,站了一个无用剑法的剑桩,运起明光照神守,罡气走到剑身,剑尖陡然间开始颤动,他从第一式练下去,十招后便唤醒了灵魂深处的感觉,剑出如风,寻找着冥冥中必然存在的那一丝痕迹,切合入缝,严丝不苟。
记得,那时候问昱王剑师傅,凭什么认定自己是最好的练剑之人。师傅是这样说的——你每一次锄禾的动作都一模一样,切入的角度每一次也都一模一样,旁人看起来或许觉不出什么,但在我眼中,你这种“一模一样”却是连我这个练了三十多年剑的人也做不到,无论是谁重复做一个动作虽然看起来会是一样,但细微之处总有变化,就如这天底下的双胞胎长得再是相像也总有不同之处,可你却能将一个动作做几百次都不差一丝一毫!你若练剑,必将天下无敌。
他的剑势缓了下来。
“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就是想省力一些,每一次都调整一点,慢慢地觉得这样做是最省力的,就一直这样了。”
他的剑势骤然急切起来,宛如眼前有个怎么也找不到破绽的对手。
这个对手,本应天下无敌的叶云生打不赢。
只因“他”从来没有存在过。
…………
长安城东市的街面依然车水马龙,叶云生的面摊还是清清冷冷,与整个东市透着一份疏离。
过了午时,他的妻子穿着一身浅绿色长裙,挎着一只篮子,悠悠地走到摊子前。
“出门时烙了两张饼,怕官人不及吃些饿了肚子……现在就要去方大哥府上吗?”
“不用这么麻烦,我过去了他难道就给我一杯茶水吗?”
叶云生解下腰间的围布,再给炉子里加些木柴,正要走,忽然回头问:“阿雨呢?”
“奴奴将她锁在屋里,昨日风寒稍好,还是让她不要乱跑得好。”
叶云生只感到怒气一下子就冲上了天灵盖,然后在脑子里像数十只蜜蜂胡乱飞窜,嗡嗡嗡地头都要炸裂开来。
可他硬生生憋下了已经喷到舌尖的怒骂,转而沉默着,向家的方向走去。
早上出来的时候门上尚且没有嵌了钉子的锁闩,也没有铜质花锁,他伸手捏住花锁,向上一拧,锁梃儿已然弯曲滑出了卡扣,他推开门,就见到阿雨蹲在地上抱着头小声地哭。
他又是心疼,又是黯然,也蹲下来,却不知该说什么。
“爹爹,不要嫌弃阿雨。”
“不会,爹爹最喜欢阿雨了。”
他抱起女儿,走到院里,取下给阿雨抹脸的面巾,擦干她小脸上的泪痕,抹去鼻涕,笑了笑说:“阿雨哭起来就流鼻涕,一点也不漂亮了。”
“阿雨,爹爹带你去方伯伯家吃好好吃的糕点。”
“好呀好呀,吃上次那个有一朵漂亮花的米糕。”
“那朵漂亮花叫梅花。”
他抱着女儿,走出小巷,走过长街,走向城中,在泰安街头向卖花姑娘用一文钱买了一枝清晨被剪下的红梅,他温柔地扯去枝头断面的细碎,轻轻地插在阿雨的发间。然后小声地吟咏张谓的《早梅》。
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村路傍溪桥。
不知近水花先发,疑是经冬雪未销。
阿雨认真地听着,又嚷嚷要他再念再念。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方府,也是信义盟的插旗之地。
门口进去就是一桌子的人,喝茶聊天,见了他,其中一个站起来打了声招呼,向里作势,口中道:“哥哥在练武场。”
他抱着女儿不便叙礼,便只点了点头,往里走去。等他走进院内,见不着身影,那桌边才有人好奇地问:“这是哪个,怎么抱着个女娃儿来找方大哥?”
先头招呼的人有些无奈地说:“还能是谁,叶云生!”
“哦,原来如此。”说者,听者都露出一脸不值一哂与唏嘘的神色。
他低头看了眼女儿,阿雨没有他超绝的内功,自是不会听到后边的对话,他轻轻地在心里对自己说:“人不敬我,是我无才。”
方府的练武场比他的住地还要大一些,方子墨正和一名年轻人对剑。
子墨的名号比他要早两年闯出来,在他十六岁那年就已经被江湖中人称为凌云剑仙,十六岁,当真是了不起……如今这许多年过去,他的剑法更是了得……他是家传武艺,《飞剑入青云》亦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剑法,一共七十二手剑招,三十六种变化,剑步合一,气脉渊长,在九华山定风波剑会之前,他俩几乎每日都要比一场。
叶云生在一边看着场中剑光霍霍,矫若游龙的身影,计算着一共输了多少场,一会儿工夫,他就自嘲地笑了笑——有何意义呢,在练无用剑法之前,他次次都能赢,练成无用剑法之后,却是再也没有赢过。
“云生,来。进屋喝茶。”方子墨将剑交给年轻人,拉着叶云生的手,快步走过一片岩壑、花木,来到东屋,方子墨抱了抱阿雨,唤来老仆,端上瓜果糕饼,给阿雨一张小茶几,坐在一边吃着。他与叶云生对桌而坐,取了桌上的茶具,开始点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