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上公社(1 / 2)
“没事,我住山洞挺好的。”
此时的夕阳还未西沉,柔和的日光撒在了不远处的房屋之上,看起来温暖极了。
宋沅从容祁放下来的被背篓里拿出了两捆厥草,递给容祁一个。
容祁有些疑惑,见宋沅就着厥草坐在地上,他便学着她的样子,坐了下去。
两人并肩坐着,阳光透过树叶落在脸上肩上,倒是惬意得很。
宋沅眯起了眼睛,就这样沐浴着阳光。
“容祁,谢谢你救了我”
就在容祁习惯了周围的寂静之时,宋沅回头对他道了感谢。
劫后余生的笑容映在容祁脑袋里,许久不能忘怀。
“不用谢我,你不是也救了我一次?”,容祁笑道。
宋沅摇了摇头,那不一样。
她救他,只是给他疗伤,提供了住食。
而他救她,是确确实实从狼嘴里夺下了她的命。
不说这些,往后她再对他好些,便当回报他的救命之恩吧!
“你看,那里便是我生活的地方”
宋沅突然就很想和容祁说说话,她指着远处的村落,向他介绍着这个承载了自己十四年光阴的地方。
容祁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只见一片房屋密挤密地挨在一起,阳光铺在上面,看起来就像一幅油画。
他没能找出宋沅指的房子,那里于他太过陌生,可于宋沅却是熟悉,或许她早把那里刻在了心底。
容祁看着微笑的她,终是问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我听你那个哥哥说了你的处境,有没有想过分家?”
她虽小,但以她的能力,自是能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
宋沅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微愣后点了点头。
“想过,老早之前就已想过,只是没有那个契机。”
她现在作为宋家四房的孩子,若是没有宋老三两口子的允许,她是分不出去的。
但作为家里劳动力,宋老三他们又怎么舍得让宋沅分出去呢!
想要分家,很难,除非得到大队长,支书和族老的支持。
“没事,我来给你想想办法”
这样,她便能过得好一些。
刚刚拥抱她之时,他才知道她有多瘦弱,比肉眼可见的还要瘦很多。
这种瘦,怕是长期吃不饱所致的。
既是如此,他过几天便去一趟公社,给她一个分家以后能光明正大吃饱喝足的理由。正好也杜绝那些人吸食她劳动成果的可能性。
宋沅想要拒绝,见容祁严肃的模样时,便点了点头。
目光不经意离开容祁,就瞥见身后不远处那矮小的树枝上,挂满了鲜红的累累硕果。
宋沅眼睛亮了几分,嘴里开始分泌口水,
容祁见状,顺着她的眼睛望去,便见枝头的樱桃,红得正好。
“想吃?”
宋沅点了点头,樱桃是农村最多见,也最受欢迎的水果,当然也是她的最爱了。
“等着”
容祁说着,便朝着樱桃树走去。宋沅见状也赶紧跟上。
于是,低矮的樱桃树下,一个高大的男子拽着树枝摘果子,一个瘦弱的女孩跟在身边,不时接男人递过来的樱桃,直接塞在了嘴里。
吃了差不多容祁三捧的数量,容祁便不再给宋沅摘了。
他知道,这小东西虽然好吃,但吃多了容易醉人,狠了还得拉几天肚子。
宋沅也知道容祁的好意,便拍了拍手,歇气了。
对了,容祁一直在给自己摘,他自己还没吃呢!
于是,她仰起头,问容祁怎么不吃。
容祁笑笑,摘了几颗丢进了嘴里。
别说,虽然长在山里,没有充足的光照条件,但还挺甜的,很解渴。
宋沅见他也吃了,傻傻的笑了。
趁着容祁吃的时间,她也摘了几颗往自己兜里放。
容祁见了,一把按住了她的手。
“你今天吃多了,再吃肚子该痛了。”
宋沅笑笑,解释道:“我知道,我摘点回去给我弟弟,他可爱吃这些东西了。”
说起宋安,宋沅神采奕奕。
见这个弟弟让她如此惦念和开心,容祁便知,这个弟弟对她挺好。
容祁也没说话,直接又给她摘了两把。
“走吧,回去吧!我该回去收你那些蘑菇了”
这个时候回去,天差不多已经黑了。再晚些,山间就有了露水。
晒好的菌子着了露水又要回,(回即是回潮,湿润的意思),到时候一天的功夫可就白费了。
“你下山的时候还给我晒了?”
宋沅想不到容祁还能记得她那些小东西。
“是啊,你交代的事,我总要给你办好的。”
宋沅点了点头,想着自己的那些美味,心里满足极了。
“那你回去吧,我也回去了。”
美食当前,宋沅赶人赶得毫不客气。
两人就此道别,一个往山上一个往大队走。
这件事之后三天,原本在县里上学的宋金突然在天快黑时回了家。
宋老三两口子和大房的人见了有些意外,随后是惊喜,再之后是担忧。
“儿子,你今儿个不是在上学吗?怎地就回来了?”沉默之下,王大芹问出了大家心中的疑惑。
这书读的好好的?怎么就回来了?难道是犯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