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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兄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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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嗤!”离二人最近的宋南沅立马就笑了。

这个胖胖的中年男人她认得,正是林玉梁的父亲林平尚,亦是曾经的探花郎。

说起来也是可惜,林平尚出身寒门,苦读十数载,才得高中。

本以为往后就是锦绣前程,却因长相俊美,被绛珠公主一眼看上,不但与发妻反目,还从此仕途无望,只能担个闲职,聊聊度日。

也是那时起,他开始自暴自弃,日日不醉不归,身材也愈发发福起来,跟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判若两人。

穆北柘一度觉得很可惜,以林平尚的学识才华,本该予以重任,却因着皇帝一己私欲,葬送了大好前程。

如今,林平尚似乎也看透了,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丑闻,他却当做个寻常笑话,漫不经心拿来自我打趣。

“齐王殿下!”林平尚回头向宋南沅行礼。

宋南沅虽不喜林家两个小辈,但对于林平尚,还是尊敬的。

前世林平尚从来都不护着林玉娇,有一次,她趁穆北柘不在家,偷偷溜出去买零嘴,结果刚好撞上林玉娇。

林玉娇自然是不客气,当众就要抽她鞭子,是林平尚拦下了她,还罚她当众跟宋南沅道歉。

听说回去后还让林玉娇在祠堂跪了整整一天。

“姑父。”宋南沅回道。她记得穆北柘曾经也是这么喊林平尚的。

穆北枢见是三哥,从林平尚手里抢回菊花,献宝似的跑到宋南沅跟前:“三哥,你看,这朵是我看到的最漂亮的,我把它摘下来送给你。”

穆北枢今年六岁,长得白白胖胖,其母妃跟穆北柘母妃是堂姐妹,因此平日里穆北柘进宫都会给他带些小礼物。

穆北枢也很是敬佩三哥,只要见着他,就必要缠上去。

看到跑过来的肉嘟嘟的小孩,小南沅差点就没忍住抱起他。

而宋南沅却往后躲了躲,齐王府平日里冷冷清清的,连女人都没几个,更不用说小孩。

她十三年都没怎么接触过小孩,因此当穆北枢直冲冲扑到她身上,抱住她大腿的时候,她着实惊了一下。

“额,十三弟。”宋南沅接过穆北枢递给她的菊花。

绿水秋波,花如其名,是通体的绿色,宛若碧玉刻出来的一般,晶莹剔透。

刚刚宋南沅偶然瞄到的时候,也被惊艳了。

但她手里的这朵,大是大,却失了水分,蔫蔫的,反而不好看了。

“十三弟,花要长在枝叶上才好看,你把它摘下来,它失了养分,很快就会枯萎了。”

穆北枢看看三哥手里的花,再看看尚存的那几朵花,果然,蔫了许多。

他善于察言观色,认错认得极快:“三哥,我错了,我不该摘它下来的。”

“没关系,你去找个细脖子瓶,装点水,再把花放进去,它就能多漂亮几天。但是之后可千万别再去摘花了。”宋南沅柔声道。

“好,我这就去找瓶子。三哥,你一定要在这里等我啊!”穆北枢说着,接过花朵一溜烟跑远了。

“没想道王爷还挺会哄小孩的。”旁边小南沅道。想想若是上辈子他能早些想开,把宋南沅娶进门,孩子应该也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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