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2 / 2)
第二天清晨,云飞还在熟睡之中,就听见一个甜甜地声音在叫他。“夫君,夫君,起床了。”
一听见有人叫他夫君,就知道是谁来了,不是金子兰还有谁啊。
云飞翻身起来,只见金子兰换了一身英姿飒爽的武士服,高挽发髻,看起来落落大方,英气*人,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在她的身后,站着两名小丫鬟,十五六岁,一双大大的眼睛,正看着他们的姑爷呢,煞是可爱。她们的手里,端着洗脸水和毛巾,原来是来侍候云飞起床的。
一盏茶的功夫,一切收拾妥当,云飞跟着金子兰出了卧室,去聚贤厅了。
聚贤厅里,金有钱与众长老都到了,翘首盼望着云飞来。
……
距离金家庄园十里处,一大群人浩浩汤汤地奔着庄园而来。为首之人,穿着金色的大氅,手里拿着一柄折扇,显的怪异。大冬天的,还用扇子?身后,有一位白衣的公子,紧紧地跟着他。旁边,跟着一个身穿紫色衣衫的中年男子,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要是云飞看见,一定会认出他来,他就是在藤萝之地一别之后的秦永新。身后还有十几二十人,脸上全都带着煞气,一看就不是善类。
一行人怒气冲冲的奔着金家庄园而来,真是来者不善啊。
“大哥,这次劳师动众而来,没想到一无所获,那个小子肯定是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找了一个地方,当起了缩头乌龟,躲起来了。”秦永新恭敬的对着身穿金色大氅的男子道。
原来,身穿金色大氅的男子,正是秦家的家主,秦永新的大哥,秦永丰。
“嗯,算那小子走运。不过,既然敢杀咱们的老祖宗,那么就有受死的准备。传令家族的成员,凡是有那小子的蛛丝马迹,就速速禀报,那灵果可不能落入他人之手啊。抓住他,一定要把他挫骨扬灰,剥皮点灯,才能消除秦家的怒火。”那秦永丰恨恨的说道。
杀祖宗之仇,不共戴天,怎能不报?
“大哥英明,小弟这就放飞鹰报信。”秦永新说着,从怀里取出了一只很小的飞鹰,把纸条塞到它脚上的金属管里。飞鹰振翅,扑棱棱的飞走了。
飞鹰,乃是大陆上常用的传信工具,也是一种低级的灵兽,善于远程飞行和识路,被很多人广泛运用。
“父亲大人,虽然这次我们没有找到杀害老祖宗的凶手,但是却有意外的收获啊。那金家的大小姐,家里富可敌国,要是能娶了她,那咱们秦家就可以更上一层楼了。”旁边的那位白衣公子开口说道。
“哼,你这小子,不知道努力修炼,整天就知道耍嘴皮子。恐怕你是看上了那小姐的美貌了吧,还假惺惺的说家族更上一层楼,难不成你以为这样可以糊弄你爹我了?”秦永丰佯怒道。他怎么可能对白衣公子真正发怒啊,白衣公子就是他的心头肉,手中宝,只有独苗一根,是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有求必应,娇生惯养。这次,他看上了金家的小姐,秦永丰是软硬兼施,想尽一切办法为儿子促成此事,可见溺爱有加啊。
“这……”被父亲当中拆穿,白衣公子不知道如何是好。“都是金家不是抬举,给脸不要脸,咱们秦家娶她女儿,那是他们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奈何他们根本就不知好歹啊。”白衣公子恨恨的骂道,把罪责全都归咎于金家了。
“弈儿,不要担心,为父不管用什么办法,就算抢,也会让你娶到那金家小姐的,你放心吧。”让他一个堂堂的先天强者去抢婚,脸面何存?但是,从侧面反应出,他是多么溺爱秦弈。
秦弈,就是那位白衣公子,秦永丰的独子,一个二十岁的六级武士。
“嗯,那弈儿谢谢父亲大人了,哈哈。”听见秦永丰的包票,秦弈开心极了。
……“报……报,不好了,家主大事不好了。”一个金家的侍卫嚷嚷着闯进了聚贤厅。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没看见有客人吗?”金有钱喝住侍卫。“云飞少侠莫怪,下人不懂事。”
“无妨,无妨。”云飞一笑。
“什么事,还不快说?”金有钱一见云飞并没有什么不满,语气缓和了一些,问道。心说,要是云飞少侠怪罪的话,饶不了你。现在的云飞,他贵为一家之主都惹不起啊,没办法,谁叫自己还要仰仗人家呢。
“家主,那天来的……来的那些人来……来了。”侍卫被金有钱吓了一跳,都有些结巴了,断断续续的答道。
“啊,秦家的人来了!”不光金有钱,就连金家的长老们,俱都下了一跳。平时别看他们都挺镇定的,但是,当担心的事摆在眼前的时候,怎么能够镇定得了呢?
兵临城下,处乱不惊,临危不乱,唯有云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