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1 / 2)
见女娃吃得狼吞虎咽,张秀梅笑得可开心了,“这样就对了嘛,女人嫁谁不是嫁呢?你嫁我儿子不吃亏。”
兰芸嘴里塞满了饭菜,腮帮子鼓鼓的,大大的眼睛望着张秀梅,一脸怯弱地点着头:“我不跑,我乖乖生娃,求您别打我。”
张秀梅长叹一口气,那些个人贩子下手也太狠了吧,多好的女娃,活生生地被打疯了。
不过,疯没疯都无所谓,只要能生娃就行。
一大碗饭很快就见了底,张秀梅去隔壁屋拿剪刀过来给兰芸松了绑,一个小疯子她也不担心她会跑。
手脚得到解脱,兰芸连滚带爬地躲到墙角里,双手抱紧膝盖缩成一团,将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俨然一副吓懵了的女娃模样。
她越表现得疯疯癫癫,张秀梅就越对她放松警惕。
果然,张秀梅什么都没说,笑嘻嘻地捡起床上的饭碗,门也不锁地放心走了。
兰芸抬起脸望着那扇漆黑的木门,前世的时候,她有多少次从那里冲出去,就有多少次被王建国从那儿拖回来。
后来,她终于看清楚,清井村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
村民对买媳『妇』儿这种事早就习以为常,谁家“媳『妇』儿”跑了全村人一起追,穷山僻壤的跑不远,抓回来一顿毒打,还不听话的就拿铁链当狗拴着,锁在猪圈里和猪一起吃住,男的每晚进去侮辱她,久了就崩溃了,疯疯癫癫不跑了,再后来生了孩子,就一辈子困在山里。
穷山恶水出刁民。
用这句话来形容清井村真的一点不为过。
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在这里毫无威慑力,在无知的村民眼里,法律全是空谈。
所以,想要逃出大山,她必须靠自己。
竖着耳朵听院子里的声音,张秀梅跟王建国都在外面招呼吃喜酒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