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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逆光而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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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成小南没好意思写出来的下半句话,是想说,你的拥抱真温暖。

但动不了笔,也开不来口,留一半言语,要是能明白的话,他自然会懂自己的意思。

果然,方以北看过纸条后,会意般点头轻笑,揉揉指尖,提笔,在纸上空白处写出了一行黑色笔迹。

笔尖在纯白色纸页上跳跃,带起沙沙的摩挲声,成小南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听清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那种频率,像是闪出了几丝细细的电光火花,顺着血管传遍每一寸皮肤。

渐次排列的线条描出一道碳黑色轨迹,无形间牵引着视线。光是想象一下那些语句,空气中也都飘满了甜腻的气味,细细地围绕在皮肤表层。

接过纸条,满怀期待地,把目光移向那行飞舞的文字。

“跨年的时候很热闹对吧,我们还一起进了派出所,现在想起来,好像一点都不真实……”

该怎么归纳这些语句呢,描述,抑或是感慨?至多,算得上是在努力地回想一件很轻易就能想起的事。

还不能把昨天才发生的事,和那个拥抱带来的没有散去的体温和气味,说得那么久远吧。

无数次和期望截然相反的落差感,明明已经习以为常,却还是被心底那条紧绷起的细弦,牵扯出无尽的酸涩。

“是啊。”

“对了,你们寝室的苏禾呢?”隔了一段时间,方以北再次写了纸条,递给神情有些黯淡的成小南,笔锋和目光一样透着期许。

猛然涌起一阵酸涩感,无比真切地侵蚀着心脏脾肺,强忍着失意回了一句:“她好像昨晚就没回寝室……”

“没回寝室,那她去哪儿了?”

“哎呀,不说了,好好复习吧……”

书页上堆满了晦涩难懂的字句,在模糊的视线内伸长了触角,像爬在暗白色墙体的霉斑。

脑海里也旧枝横生,满是时光褪色的印记。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杜笛,姚文文心里就生出一种莫名的愧疚感,爬附而上,一点点咬噬心脏本体。这让她觉得,似乎这几个月以来,确实就是因为自己的冷淡,他们才变得这么疏远。

但再想想,又会意识到,我可是他可是最好的朋友,至少曾经是。所以这些事,完全不能改变什么吧。

一直以来,其实姚文文也是真心诚意地,把杜笛当作自己唯一的好朋友,不用太努力地回忆,她也能想起十几年前的那个午后,她一点儿也没犹豫,一把就拽起了楼梯间被围到墙角、害怕得浑身颤抖的男孩的手。

彼时年幼,那是她第一次在同龄人眼中,看到多彩童年的灰暗颜色。

第一秒钟,拉着惊恐万状的杜笛跑进阳光里,看着他的眼神渐渐变得透明,姚文文就单纯地想,一定要让这对瞳孔永远像现在这样明亮。

只是长大这个词,不觉间就弄丢了很多东西,无迹可循。

一天比一天长高的过程中,她对杜笛有过依赖,有过厌倦,享受着他的顺从和照顾,也反感过那些纠葛反复和喋喋不休。

姚文文曾经嚼着口香糖,拨一拨刚刚及腰的长发,对呆呆望向自己的杜笛说过一句话。她仰面迎着湛蓝天空,声音清脆:“虽然本姑娘确实长得很美,但你可不许擅自喜欢我。”

那时候的杜笛一本正经,开口说的是“我不喜欢你我喜欢谁啊”之类的回答,姚文文没放在心上,只当作一句玩笑随风荡去;而他却听进了心里,奉为余生至梦,一直默默深藏这个年少的初级秘密。

时隔多年,随口一说的姚文文完全没了印象,杜笛却一直记得很清楚,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因为,那应该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对姚文文的那种朦胧感觉,原来叫做喜欢。

然后所有的种子,在无根岁月里抽芽疯长,雏形破土而出,慢慢在胸膛开出娇艳的花,却迟迟不见结果。

没等到结果,等来了恶果和苦果,自食其果。那么,自己揭发的秘密,就算不上秘密了吧……

极力将思绪拉回眼前的书本,逐行望去,脑海里又延伸出过去的种种喜乐忧伤。翻篇,隔着几页,纸面上又载满新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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