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奇怪事(1 / 2)
高文林散衙回来,听了媳妇说的,也觉得问题不大,第二天一早就拿了吴家的写好的名单,到了县衙,就去办这事。
高文林就负责登记调查人口情况,这里的户口册用黄色布作封面,所以叫做“黄册”,黄册上登记着每户每家的人口数、性别、年龄、婚姻、田宅、资产等情况。按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实行“里甲”编制,向国家纳赋服役。
户籍登记以职业称户主,一般称呼是“粮民”、“民户”、、“织户”、“乐户”、“军户”等,有户口的人家就得按户丁缴赋服役。家有人丁,缴人头税;有土地,纳田赋。最穷的人家,也得缴纳按户和丁计算的两种税。为了控制人口流动和维持社会秩序,就有了外出人员必须要有路引,走哪都要盘查,
翻出民户册子,找到吴家的户口册,上面写着:男子三口,成丁一口,户主吴全建安六年出生,不成丁两口,嫡长子吴清平,建安二十六年出生,嫡次子吴清山,坤平二年出生,妇女一口,吴海氏建安六年出生,另嫡长女嫁与宣庆府王家,齐国顺天府武成县坤平十三年记册。
十八岁以上为丁,六十岁为老,丁正式向国家负担各种差役、兵役,六十岁的老人则免除。
高兆出生刚好是新帝登基当年,年号坤平,之前的年号是建安。
吴全父母皆以过世,当初也是跟着吴全长兄为一户,所以没有记录在册,每户分家都必须到衙门登记在册才算数,所以没当哪家分家,就得请相邻、岳家、还有里长来证明,然后拿着分家文书来衙门登记。
高文林的工作之一就是整理这些户籍,每年出生的人,过世的人都要登记,户律中规定,如果不上户口,家长劳役三年;如果户口没有按要求登记清楚,或者少登记了人口,少登记一人劳役一年,两个人罪加一等,如果逃亡一人,责打三十楠竹板子并罚银。
这些细致的工作,不可能高文林一人完成,他手下还有多个文办,还有甲长里长做基础的登记和汇报。
有严格的户律规定,减少了流动人口,所以,高兆在问清了父亲这些基本后,才明白有些受苦人为何不跑的?没法跑呀?
这只是良民的,那还什么贱民,良贱禁止婚,严厉规定良贱婚娶为犯罪行为,奴隶、百姓平民与贵族互不通婚姻,高兆在这方面曾看了律法,有一条就是: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婚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
高兆不懂,偷着问了大姑,那些把妾室扶正的又怎么说,高翠给侄女解释道:“一般没人敢这么明晃晃的做出把妾室扶正的事情来,出门不要做人啦,让别家的主母和个曾是贱民的姨娘平起平坐,打人脸?如果有,首先那些人就是没规没距的人家,还得暗地里操作,咱县里不是有一个,正室无子,把庶长子生母扶正,那也是去了贱籍,认了原配家为养女,顶着原配的养妹再嫁进来的,那也是原配死了后,娘家破落,贪图女婿家出的银子,这种事出来还不是被人笑话?”
看着侄女一脸的诧异,高翠教导说:“你好歹是官家女,要是嫁了平民就是低嫁,怎么也得找个匹配的,不然你兄弟和妹子以后的婚嫁该如何?”
这是高兆最近在屋里闲着时,突然想看看这里的婚姻法,就问父亲要了律法来看看后问大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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