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再遇苏盈袖(2 / 2)
徐磊懒洋洋道:“我无所谓,看我兄弟的意见。”
这下,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清身上。
继续待在宴会上也确实没什么意思,该吃的东西都吃了,林清也有点腻了。
去酒吧玩一玩也不错。
抱着这样的想法,林清欣然同意:“那就多谢王少了。”
“嗨,客气,林大哥叫我子云就行了。”
王子云爽朗一笑,倒是打蛇随棍上,熟练地与林清攀起了关系,这就开始以兄弟相称了。
对此,林清也不在意,毕竟,能多出这么一个朋友,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一行人没有继续在宴会上浪费时间,浩浩荡荡的出了乔家大门。
王子云家开的酒吧离这里有些远,在场的几个人中,除了林清之外,几乎都是开着跑车来的,这点路程对他们来说自然算不上什么。
但林清就不一样了,他是骑着小绵羊来的,而且小绵羊还不是他的,是他借汤山公馆的保安的。
于是现在的情况就很尴尬了。
王子云与徐磊几人想要劝说林清跟他们一起坐车,但林清却坚决不同意,几人又劝了几句仍不见效果,也只能先一步离去。
倒是王子云在走之前留下一句:“林大哥要是到了之后就给我打个电话。”,随后就去追黄亮和徐磊几人的车去了。
小绵羊与超跑的速度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同样的路程,超跑可能半个小时就到了,小绵羊就要多花一倍的时间。
不过林清也不在意,慢点就慢点吧,最起码安全。
一边骑着小绵羊,一边欣赏平日里很难见到的绝美夜景,宽广的路面上也见不到几个行人。
这种意境,其实还是挺美的。
最起码林清很享受这一会儿的安宁时光。
慢悠悠的来到市区,却突然见到远处的拐角处有一阵火光,依稀还有浓烟升起。
林清有些好奇,正巧这时有一辆闪着红光的消防车突然蹿了过去,似乎是要赶去救火。
眼看这声势闹得这么大,林清犹豫了一会儿,到底还是调转车头,朝失火地点骑去。
倒不是出于看热闹的心理,只是有一种直觉,总感觉今天不去的话,就会发生什么悲惨的事情一样。
自从晋升炼体境之后,林清的生命体质就已经远超凡人,其直觉的灵敏程度也极为可怕。
而且,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反正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如果没有什么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再转头去酒吧也无所谓。
带着这样的心态,林清骑着小绵羊一路来到失火地点。
此刻这里已经围了一大圈人,数十个身穿消防服的消防员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把所有看热闹的围观群众拦在远处,然而这却并不是林清所在意的,与这些事情相比,他更在意人群里那个熟悉的人。
精致的五官,高挑的身材,虽然没有穿着那身熟悉的警服,但,林清就算是做梦也忘不掉这张脸。
正是那名曾经与他相遇过两次,还拿他当过挡箭牌的警花苏盈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