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特殊元素变化多(1 / 2)
铁青脸翟政改说的没错,丁小峰的命大,换句话说就是丁小峰的生命力极强,是不会那么轻而易举地在人间消失掉的,当年在高家大院外的井边,被高家的家丁打得昏死过去,经过三天三夜的生死煎熬,竟然从阎王爷那里逃了回来,之后在批斗大会的现场心脏病复发过几次,也没有让死神夺去『性』命,仍然活在世上,乃是不幸中的幸事,何况胳膊肘上戴着“专政大军”红胳膊箍的那帮家伙能把他怎么样呢?
丁小峰在抗倭战争、国内战争和高丽战争的战场上,不知身上受过多少次伤,到阴曹地府那里报到过多少次了,结果跟阎王爷没有缘分,硬是让阎王爷给他撵回阳间来,何况到了革命党执政时期呢?虽说他头上顶着“汉『奸』、叛徒、特务”等莫须有的反革命大帽子,全家人回到了老家三家子,同家乡父老乡亲们一同煎熬岁月,吃糠咽菜,但是这些对他而言,那都不算个什么事情,因为他是从苦海里长大的人。尽管家乡的百姓可怜他、同情他、帮助他、怕他吃不了那些苦,但是他总是对大家感激地说:“你们的日子比我还难熬啊……大家对我的一片心意,我丁某人时刻记在心里,没齿难忘。”
活在世上的每一个人,无论其职务高低,贫富之差悬殊,只要其为人质朴、虔诚、善良,心里装着他人,乐意为他人服务,人们就愿意接近他,帮助他;反之,若是为人狡黠、『奸』诈、虚伪,就像一条咬人的恶犬,人们不是远远避之,就是手持器物击之。
犬跟狼比之,狼更恶毒,更狡猾。
狼是一种极残忍、极贪婪的食肉动物;是一种吃人不吐骨头,吃红肉拉白屎,并且毫无同情之心的野『性』动物。为了保持生态平衡,看来不能让这种野『性』动物灭绝——除非人类社会自行消亡,否则,只要有人类生活的地方,就有狼的生存之地——因为它生存能力极强,不管严寒酷暑,都会出来活动,寻觅猎物,这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人跟狼并存在地球上,有时搞不清谁是人,谁是狼。虽说人跟狼一眼看上去,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表,但是,有些狼披着人的外衣,甚至就长着人的外表,并且外表极其漂亮,雄的胜似西晋有名的美男子潘安,雌的赛过春秋末年越国的美貌女子西施。这种有着华丽外表的狼,姑且称之谓狼精吧,可是狼的野心那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这种狼千变万化,比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还要多上几倍。长着外表华丽的狼,也可能是狼和犬杂交而产生的新品种,并且与人类居住在一起,那么咬人就不足为奇了。
在狼受宠的年代里,狼的胃口增大、食量增多,咬人几口吮吸几滴血那就不算个什么事情了,可恨的是胃口大的狼想将一个大活人囫囵个儿吞噬到肚子里,并且肚子里还不觉得堵胀,这样的狼就太可怕啦!
——唉,高东彬和高升他们那些人跟这样的狼有什么区别呢!?
他们那些顶礼膜拜的真理,息事宁人的哲学,对于自己的德行,永远脱离不了吃人的本『性』。人要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狼要生存在这个大自然里,因此,人和狼永远是死对头,人想方设法消灭狼,而狼千方百计想吃掉人,就像《祝福》里祥林嫂的儿子阿『毛』被狼吃掉那样,草原牧民的羊被狼叼走,狼不会感到惭愧,更不会感到愧疚,在良心上更不会责备自己。
——唉,说来道去,还是人主宰这个地球啊!
狼吃人时,人还能怨恨自己没躲避好吗?还能怪罪那些狼吗?
在人类社会里,过去有狼,现在有狼,将来还会有狼,只要是人类社会存在,狼就不会自行消亡,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狼吃人的本『性』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否则,狼就无法生存下去,这可能就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吧。
从这种关系来看,高东彬想吃掉丁小峰那些老家伙就不足为奇了。
在高东彬年轻的时候,就一心一意想将金荣弄到手里,或许满足他一次生理上的要求也罢。然而,金荣那桀骜不驯的『性』格、倜傥不羁的气质、横眉立目的面孔、冷若冰霜的言语,不得不让高东彬灰心意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