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读后感(1 / 2)
王小语大学毕业时最想回到家乡的企业,宇峰食品有限公司工作,无奈这是好友林斌家的公司。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大学毕业的林斌竟然没有回家管理自己家的公司,而是到了外地上班。
林家在当地是赫赫有名的,王小语虽不太了解他家的事情,但是从小到大或多或少都有听说过一些故事。
上高中时,林斌和王小语的关系很好,大家都很羡慕,因为林斌在别人的心目中就是一个富家子弟,校长和他父亲是朋友,他的父亲也称得上一位正直善良的企业家,自从他接手公司以后,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好,他还想尽办法帮助当地的农民发家致富。
除了宇峰食品厂他们还有养殖场和果园,开有酒店和学校。
依稀记得林斌说过,他的爷爷五十多岁还娶了一个女人回家,他的奶奶气的差点吐血了。
那个女人还生了两个孩子,他的奶奶就是王小语老家村子里的女人,那时候嫁给爷爷陪他创业,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众所周知爷爷一把年纪还包养了个小三……
林斌的奶奶气不过,没多久就生病走了。
奶奶家中的两个兄弟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当初为了谋生到他们的工厂里干活,也算过上了好的日子。
爷爷和奶奶生了两个儿子,又和小三生了两个孩子。
林斌是家中的独生子,但父亲还在位,他并不想回家管理公司。
上高中时王小语和林斌是无话不说的朋友,罗宁怎么样都没有想到他们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即使他们谈不上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但他们曾经也是感情很好很好的朋友。
罗宁每次都会问王小语为什么因为林斌喜欢她就不和他做朋友了,其实说说话至少还是可以的,但是王小语却都沉默着,被一直当成是知心好朋友的人喜欢确实是不可以做朋友的。
王小语反而后悔和林斌走的太近了,其实到最后她更想放弃这段友情。
又是在家的一个夜晚,站在阳台上,看着满天繁星,王小语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很想念黄宇。
她想打电话给他,但又没打。
黄宇工作到很晚,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王小语说说话。
“在家开心吗?”黄宇问。
“还好……”
“只是,突然没有给你发文件的日子还是有点不习惯的……”
“那你发个文件吧!”黄宇笑。
“真要发吗?咳……瞧我这劳碌命!”王小语笑着。
“那你这样吧,觉得无聊的话,你就回房间,闭着眼睛从你的书中抽出一本,要第一感觉选择,不能犹豫!抽到哪本就马上拿出来!然后如果你曾经读过的话就写一篇读后感出来,如果没读过,再重新抽一本,还没有读过再重新抽,总之就是要发一份读后感给我,你觉得呢?”
“这……也行吧,反正我们都是喜欢读书的人不是吗?正好这段时间心静不下来,是该认真思考了。”
王小语回自己房间,坐在书桌前,闭着眼睛,抽出了一本书,这是她读过的《活着》。
她告诉黄宇说:“活着!读过了。”
“那行,你赶紧写吧,好好想想,说不定你忘的差不多了,也别太着急,我先去洗澡!一点钟以前提交都没有问题!”
王小语认真思考起来,她手机文档中写到:
《活着》这本书我看过三遍,在我看完第三遍的时候我决定再也不看了,因为这里面的故事太过于悲伤,让我不忍心看下去。
鲁迅先生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下面一句是: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我想承认我不是个勇士,但是就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我想就是任谁看了也会心头一紧,陷入沉思吧。
就连余华自己都说,要接受这样的故事对于读者来说有点难度。
好多人因为《活着》这本书认识了余华这个作家,余华也因为这本书获得了很多荣誉。
《活着》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让老福贵自己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这样更能拉近读者与作品的距离,也更能感受到这个故事后的辛酸苦楚。
我在看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像是在看一部电影那样有着太多的感慨,我很喜欢这样的穿插的讲述。
偶尔能从那个令人抑郁的故事当中走出来,对于我来说已经算是阅读给我带来的一种解脱了。
老福贵是个很典型的败家子,年轻的时候游手好闲却又异想天开。
年轻的少爷的脑子里随时都会有新的想法冒出来去霍霍他的家底。
从小的养尊处优让少爷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尊重,二流子一样的他谁都不怕,就连他的老丈人甚至是父亲他都不放在眼里。
但是这样放浪的日子毕竟已经是过去了,现在是孤苦无依的老福贵在讲述他年轻的时候,这样的强烈对比之间一时不知道该有什么情绪才好。
慢慢看到后面才能发现,前面这些精彩的描写只不过是为了后面的故事做个铺垫。
老福贵这一辈子最快活的时光大概就是那一段游手好闲的日子,我有时候在想是不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这种放浪的事情做的太多,所以后面的这些都是报应。
可转念一想,如果是真的,那老天也未免有些太残忍了一些。
更何况,这书里还有很多其他的人,他们的人生也并不是顺风顺水,我想,没有谁的一生都是轻盈度过的。
我总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情是可以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最残忍的事情就是看着自己爱的人离自己而去。